王翠娥有些为难地看了沈明月一眼,其实对她来说,在这边或者搬出去住都一样。 亲家还给她那么多钱,她就是出去打工也未必能赚得到这么多。虽然女儿不舍得让她吃苦会给她钱,但是她这个人闲不住,有个干的总比闲着强。 沈明月有些犹豫,现在她有足够的能力了,肯定是想让母亲妹妹搬出去住,到时候想干什么干什么,也不用看人眼色。哪怕王翠娥什么都不干,她都养得起。 可看母亲这样子,应该是想留下来。 看王翠娥不说话,顾思思抓起她粗糙的大手,语气哀求,“阿姨你就留下吧,求求你了,你做的饭我都吃习惯了。” 顾思思不犯浑的时候还是挺可爱的,毕竟顾家基因好,长得都不差。 沈明月没发话,王翠娥一时左右为难,田淑芳是聪明人,瞬间看出了其中门道,连忙向一旁的沈明月求情道:“明月,要不就住在咱们家吧,以后家务什么的一起做,你妈妈做饭好吃,帮忙做个饭就行了。” 大家都这么说了,沈明月哪里好意思再拒绝?只好点头答应。 反正住在一起也没矛盾,如果有矛盾的话到时候再搬走。 况且自己也快要生了,到时候多点人照顾,总归少辛苦。 她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别说是两个了,一个能带好就不错了。 “那行吧,既然大家都这么说了,那就暂时都住这边,主要我也是怕太打扰大家。” 这时一旁的顾建军也发了话,“就住在这里吧,一家人热热闹闹的。” 就这样,王翠娥他们又安安心心住了下来。 几天后,沈明月找人做的金首饰金表已经做好了,拿到手后,表示十分满意,做工精致,款式也比较大方。 除了给婆婆做了一个金镯子,沈明月也给母亲做了一个。 中午吃饭的时候,沈明月拿了出来,田淑芳看到以后,眼睛都瞪大了。 “送给我的?” 沈明月点头,“对,我专门找人定做的,妈,你喜欢吗?” 田淑芳当然喜欢,忙不迭点头。 他们家里虽然有钱,但孩子们没送过她什么贵重礼物,两个儿子根本想不到这上面,周小斐跟顾思思手里也没充裕的资金。 “喜欢,妈可太喜欢了。” 顾建军看着那块金表,也是喜欢不已,都对沈明月表示了感谢。 王翠娥在一旁看着,虽然没吭声,在眼里多少带着几分艳羡。 不过她并不吃醋,女儿给公婆买东西是正常的,毕竟这公婆也大方。 她的表情自然都被沈明月收入眼底,沈明月笑了笑,从一旁的盒子中又掏出一个镯子。 “妈,这个是你的。” 王翠娥没想到自己也有,震惊的瞪大了眼睛。 “这是给我的?”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沈明月,脸都涨红了。 “对呀,你戴上看看合适不合适。” 沈明月说着,给王翠娥带了上去。 看着金灿灿的金镯子,王翠娥眼泪都下来了,她这辈子哪里见过这东西,想都不敢想。 没想到有一天她也能带上这么大的金镯子,如果村里人知道,一定会很羡慕她吧。 田淑芳在一旁看着,也觉得很是欣慰,这个儿媳妇他们没白疼,好歹也想着家里。 这个金镯子克重不小,再加上顾建军的那个金表,算下来得不少钱了。 顾思思在一旁坐着,见状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嘴里嘟囔了一句马屁精。 中午吃完饭,沈明月又去了店里,最近店里在装修,她得盯着点。 结果去的时候,正好撞到姜迎秋从隔壁店铺走出来。 两人打了个碰面,姜迎秋率先反应过来,冲着沈明月笑了笑。 “明月姐,好巧呀。” 沈明月眯了眯眼睛,她就说嘛,怎么好好的旁边突然有人要做服装,原来是姜迎秋。 这姑娘笑里藏刀,不是个简单的。 姜云秋装,沈明月自然更能装。 “是挺巧的,隔壁店是你开的?” 姜迎秋点头,“明月姐,以后还请多多关照,是我家里的意思,非要给我开个店玩,等我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把商铺什么的都买下来了。” 沈明月听出来了,姜家果然财大气粗,都不是租,而是买了下来。 “关照说不上,我觉得姜小姐挺厉害的,有自己的想法,未必比我差。” 两人眯着眼睛,话里话外却是带着一股火药味。 寒暄几句,沈明月已经不想在这跟她浪费时间,找了个借口进店了。 姜迎秋看着她隆起的肚子,只觉得心里十分不舒服,一个乡下女人,怀着别人的孩子,还有脸嫁给顾远舟?她真的不配。 姜迎秋也并不觉得顾远舟有多么喜欢沈明月,这个人责任心强,应该是出于家族责任。 不是沈明月特别,而是顾远舟的妻子特别,只要能跟他做夫妻,顾远舟对另一半都是一样的态度。 白晶晶在屋里早就看见了,看到沈明月进来,忍不住问道:“明月姐,这女的就是隔壁开店的,你俩咋还说上话了,你认识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