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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淘金梦(1 / 1)

缓缓地,那张面具被从男人的脸上摘了下来。

“绯红”的面孔暴露了出来。

“哈!哈!哈!”瑞文大口地喘着气,心中不知是紧张还是兴奋。

“真亏,真亏你能下得去手。”

动手剖开目标肚子的人并不是他,而是导演。他自己虽然杀过许多人,但并不具备变态杀人狂的潜质。

“事实上,这是我的第一次。”导演平静地回应道。

“第一次什么?第一次杀人?鬼才信你!”

“不,第一次把这个攥在手里。”

“......”瑞文将右手从衣兜中抽出,看着手中那只鲜血淋漓的空胃袋。

随后,他迅速将手伸进空间裂缝,穿梭至洛里达区,将它远远地抛进了深渊里。

整个行动简单迅捷。他们先是在龙舌兰酒街的酒吧里留下了标记,趁“黄砖”沃姆造访酒吧的时机,在他的酒里随手加了点料。随后,又利用“塔林伯爵的钢笔”把标记施加在了钟点女工的鞋跟上。

对方进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必然是脱鞋。

利用自身的存在感屏障,他们轻轻松松地穿梭进屋内,完成了暗杀,在目标的肚子里填满了石头。

“现在我真正明白了,导演。我知道为什么洛克菲尔会这么急切地想将我们分开了。”

瑞文用帽檐遮住眼睛,让视线徒留一片红与黑。

“你能做到我做不到的一切。只要把那些事情交给你去做,我们就无所不能!”

“要我帮你挑衣服穿吗?”

“一边去。”

瑞文穿梭至龙舌兰酒街北面的君度街,与恢复原样的维克多会合。

“直接回你家,然后你出门逛一圈,那样就有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他用“决斗之舞”捆住银手的脚,一步穿梭回了对方的公寓。

“你让附近的人看到你了吗?”

“至少有五六个邻居直接向我投以目光,包括那个钟点女工。我敢肯定她记住了‘丽芙’的脸。”

“好。先让事情发酵几天,过段时间再去解决另一个。复仇这盘菜,总是凉了最好吃。”

“这,这就完事了?”维克多一脸难以置信。

距离“漆黑侦探”开始行动,仅仅过去了十多分钟!

“你觉得要花多少时间?”迈克.柯里昂反问道。

“呃......”维克多一时语塞。杀人这种事,两小时也罢,两分钟也行。

“这几天,密切注意邻居和熟人对这件事的反应,但在从别人口中得知消息之前,不要主动去问。”

“漆黑侦探”叮嘱道:

“如果有上级来造访,不论那是谁,说了些什么,想了些什么,都要第一时间叫我过来,如实交代。下次,穿一件蓝色的衣服。”

交代完毕,他转过身,直接消失在了维克多的客厅内。

“唔.....”银手感觉自己像做了场光怪陆离的梦。

“黄砖”沃姆就这么死了?不声不响地死了?那他杀我要用多少时间?杀我女儿要用多少时间?

想到女儿,他一个激灵,跑回房间,把芭莎从婴儿床上抱起来,仔细检查。

“还好!还活着,还有气儿......”

啪!

芭莎用小手拍了他一巴掌。

“行,行,趁还有机会多揍老爸几下,省得将来后悔。”维克多踢开床边的枕头,把女儿的手掌贴在脸上,自言自语道。

“金!利奇!起床,我们要继续上路了。”

瑞文回到家,时间刚好过去四个小时。

小伙子从卧房里冒出脑袋,似乎早就清醒了,但脸色并不见好。

“你干嘛去了?”瑞文挑了挑眉毛。

“没干嘛。”对方的眼神有些飘忽。

“嗯?”瑞文想到了什么,立刻将目光投向书房完好的门锁。

那个房间里,锁着他从对方卧室里搬出的落地镜。

“你没进去吧?”他狐疑地看向小伙子。

“没,没......”金忙摇了摇头。

“没有就好。”瑞文松不下这口气。那面有些诡异的镜子留着不是,扔出去也不是,破坏它又不晓得会出什么事情。

改天自己动手把镜面涂黑,加几道仪式封印好了。

“总之,睡精神了就行。我看看卡梅隆到哪了。”他看向金属手环上的仪式符号,让卡梅隆身上带着的那枚标记周围的画面流入脑海中。

“这是哪?”

卡梅隆不在那辆敞篷“牛车”上。他正坐在一辆拉风的摩托车后座上,高速飞驰!

等,等等,这不对啊!

嘶,那司机不会被他吃了吧?他们这是要去哪里?

他紧接着看清了摩托车上的另一个人,竟是一名戴着头盔,身材火辣,一头黑发随风飘扬的女子!

你小子......

摩托车在一条风尘仆仆的大街边上停了下来,靠在一堵墙边,上面有着铺天盖地的电影海报,涂鸦和印着火辣美女的汽车旅馆画报。

卡梅隆被放了下来,紧接着,又有几辆摩托赶到了他们身边。瑞文找准机会,在卡梅隆和下车的一群年轻人一同经过一条无人小巷时,拉住金和利奇往内一跳。

咚!

“你们几个,等一下!”他忙爬起身,朝开摩托的一行人追去。

“是个帅哥。”戴摩托头盔的女性停了下来。

“喔,正点!真想跟他共度良宵!”

让瑞文头皮发麻的是,说第二句话的是个男人,皮肤墨绿油亮,身材魁梧,只比金小上一圈。

一个绿皮肤的人?

绿人缓缓摘下了头盔,露出了一张乍看与常人无异的脸。但细看之下,这层光滑的皮肤由无数芝麻大小的绿鳞层叠而成!

这是个少数民族!自己在新德市遇见的第一个。这些“人类”是在地底大开拓时期被发现的族群,栖息于虚海摩斯港和黑斯雷夫群岛一带。

长屋人,茅斯人和阿斯泰克人都能被划分进少数民族这一类别,但瑞文说不清眼前这个究竟是什么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长相奇特,拥有部分鱼类的特征,因而被大多数新德市人排挤。

而就在今年的佳节前夕,四万名这样的少数民族被当着全新德市人民枪毙!

“你们‘鱼人’的口味都这么重?”

另一名摩托青年摘下头盔,露出一头属于人类的金发。

“女神保佑,别把我的个人喜好上升到种族偏见!”绿人皱了皱眉头,像老朋友般拍了拍瑞文的肩膀。

“叫我穆卡卡卡。别太惊讶,我们的名字都这样。”

“道姆.柯布。”瑞文以假名相报。

“你是长屋人?”

“不,我是茅斯人。确切来说,是茅斯人和薄皮人的混血——薄皮人是我们对你们的称呼。”

“这么说,你是从虚海来的?”

“不。不是所有少数民族都住在虚海。一百多年前,我们的祖先从湖水里爬了出来,在欣帆和福尼亚一带扎根。我是生在福尼亚的原住民。”

从湖水里爬出来!

瑞文立刻联想到了叔叔给自己讲的那个故事。两百多年前,伊萨乌拉坍塌入水,从地球逃难而来的人类灵魂尽数落入湖中,变成怪鱼。

原来是这样!

怪不得所有的虚海人都拥有鱼类特征!他们的祖先正是那些鱼怪,那些真正的人类!

“喵呜!”

一辆卡车在几分钟后开了过来。五只猫儿欢快地跳下车,扑进瑞文怀里。

“原来它们是你的猫。”穆卡卡卡抱起其中一只。

“是的,我们在路上和同伴走散了。你能告诉我们为什么他会在你们这吗?”瑞文指了指卡梅隆。

“我们是从车站直驱而来的。”一名条纹衬衫男摘下头盔,低沉地解释道:

“在路上,我们碰到了一辆抛锚的敞篷车,顺便接走了这五猫一人。”

这时,金和利奇也从巷子里走了出来。一行人看见人高马大的小伙子,下意识地后退了一小步。穆卡卡卡的手慢慢松开了瑞文的肩膀。

“不得不提的是,你朋友的笑容有时很瘆人。”戴头盔的年轻女性说道:

“遗憾的是,我们不能继续让你们搭便车了。没油了,我们得在这附近歇上一晚,然后明天赶早去......”

啪!

穆卡卡卡用力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似乎害怕她说漏什么东西。

“没关系,我们可以自己走完接下来的路。”瑞文向一行人道谢。

直觉告诉他,对方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和一行人道别后,瑞文带着家人们在街上闲逛了起来。成排的汽车旅馆向道路中央伸出花花绿绿的招牌,以各自的方式吸引着途人的眼球。其中,有两种内容最为常见:美女和黄金。

福尼亚地下金矿的传说至今依旧像魔咒般吸引着为数众多的投机者。不少旅馆以此为噱头,声称他们手头掌握着一些和地下矿脉有关的线索,包括煤矿,金矿和宝石矿。

在许多文学作品和电影中,这些矿物被称作“索命煤”,“血黄金”和“亡灵钻”。开采它们的过程极度危险,岩石的诅咒和居住在地底的怪物都是巨大的威胁,每深入矿坑十米,就得向更深处投入献祭品,高昂的成本让许多正规开采者却步,因而部分珍贵的矿藏仍然静静地躺在地底。

嘶......刚才那伙人不会是淘金者吧?他们愿意载落单的卡梅隆一程,但一看见金,他们就开始有所戒备。

下矿需要献祭品,而他们看起来显然不是特别有钱。

“瑞文先生,怎么了?”金有些不解。

“我总感觉刚才那些人有点怕我。”

“他们早就该害怕的。”瑞文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

事实上,他真正担心的是那群人的安危。如果他们胆敢对卡梅隆不利,下场只会是变成对方的一盘小菜。

走过两条街,他为家人们选了一间看起来不那么糟糕的旅馆,准备暂时下榻一天。如果内部环境太差,他还可以把金和利奇带回家睡。

这间“金玉旅馆”主打的显然是淘金梦的噱头。大厅的一面墙被做成了陈列柜,满满当当地塞着夹带丝丝金光的石头。一台矿石收音机播放着吱吱呀呀的流行音乐,活像一支被堵住了的小号。

一张巨大的地图占满了大厅的另外一面承重墙。上面是福尼亚区和欣帆区的详细地貌,画着上百个红圈、交叉,以及无数条小蛇般弯弯曲曲的红线。

正当瑞文打算驻足观看时,长相恬静的前台小姐微微清了清嗓子。

“我要一间最好的套房。能给我讲讲那些红叉吗?”瑞文随手指向价目单。

前台顺着瑞文的手指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这些故事本来是随酒水附送的,但我可以破例一回。你去吧台找科勒,要杯免费的杜松子酒。”

她收下瑞文推来的钞票,认真地数了数,推出一把找零。

“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瑞文递出了东青木胸章。

“这东西什么来头?”

前台小姐来了点兴趣,伸头看了看那枚刻着大字的金色小盾牌,微微叹了口气。

“如果我能拥有这个,也许我就不用每天在这和客人眉来眼去,重复几块石头的故事了。”

“哦?”

“这是一张进入东青木剧组的入场券。当然,能进去并不代表那些人一定能出名。更多情况下,他们会永远成为一块美梦的垫脚石。”

她抬起头,仔细看了看“道姆先生”的脸。

“要我说,你可能有点希望。”

“多谢赞美。”瑞文接过房门钥匙,先去顶楼看了看房间,发现比许卡格的龙虾旅馆好得多。

“当然,和丽人湖酒店完全没法比......唉,由奢入俭难啊!”

房间的墙面上挂着许多幅画,描绘着福尼亚区淘金热的顶峰时期。人们用巨大的筛子过滤运河里的淤泥,从沙子里寻找砂金。这些图画着重描绘了人们手部的变化,河水在从地底带出黄金的同时也带出了微量的岩石诅咒。久而久之,这些淘金者的手脚都变成了石头,稍一使力,手指就会破碎成粉末。

安置好家人和猫咪,瑞文来到楼下的餐厅,找到了位于角落的吧台。这里的酒吧依旧保留了限酒令时期的部分特色,包括只留一个小口子的吧台挡板。

“劳驾,科勒先生,我是来拿我的免费杜松子酒的。”

吧台挡板后传来了一阵叮咚声。两分钟后,一小杯略带杂质的杜松子酒被“咚”地放在了桌面上。

“一杯一个问题。”挡板后传来了粗哑的声音。

“如果你酒量不行,叫你同伴帮你喝。”

瑞文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那些柜台里的黄金矿石,真的是你们从地里开采出来的吗?”

“如假包换。”对方回答。

“在那个连河水里都流淌着黄金的年代,死亡还不是犯罪,各家各户都爱生养,动辄十几个孩子。因此,找颜色比现在要容易得多。”

“找颜色”应该是本土黑话,瑞文心想。

从漆黑的岩石中寻找一抹财富的色彩,倒挺符合淘金者的心境。

“能告诉我当年你们是沿着哪条路线下去的吗?”他又续了杯酒。

“我可不建议你走我们的老路。”科勒在柜台后说道:

“今夕不如往日,有购买献祭品的闲钱,干嘛要来追寻那一点颜色?”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瑞文坚持道:

“比佛利大道以北。那条山道是一位和我们熟识的餐厅老板最先发现的,就在冬青木大字的后面。”

科勒停顿了一下,似乎陷入了沉思。

“不过,那里倒是有样别的东西,比金子更加值得你去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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