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册那(1 / 1)

飞机起飞时,约莫半岛时间十一点半。

抵达魔都的时候,则是内地时间十一点半。

“真是神奇呢!仿佛凭空变出了一个小时,省下了坐这趟飞机的时间!”金韶情手动调好手机上的时钟,傻呵呵地笑道。

“等到回程的时候,这一小时还是要还上的,有借有还嘛!”金世明却是被金韶情的神奇思维给逗乐了。

“欧巴,我们现在去哪里,宾馆吗?”金韶情低头看着鞋面,略显扭捏地问道。

现在都已经是午夜了,两人肯定得先找个地方落脚才行。

一男一女,大晚上去宾馆开房,实在很难不令人浮想联翩。

金韶情此刻内心相当之忐忑,她还是第一次呢!

第一次来到海外,一个语言和文字并不相通的异国他乡。

她本能地想要黏着金世明,这样会让她更觉得踏实和安全。

只是,这孤男寡女的,倘若共处一室,会不会擦出些火花?

届时她是该象征性地矜持下,亦或是顺从地奉献一切呢?

“不去宾馆。”金世明摇了摇头,低声说道,“回家!”

金韶情心头一凛,旖念随之清散。

她能感受到金世明话语间的情绪低落,尤其是说到“家”时,明显有些不自然。

……

出了机场,两人打了辆出租。

“Goodevening!WelcometoChina!”司机大叔拽着一口半生不熟的英语。

许是上车时听到了金韶情在说韩语,司机大叔便下意识地以为金世明两人都是外国游客。

“师傅,我是国人,您说普通话好了。”金世明开口道。

“伐好意思,我还以为是外国朋友。”司机大叔的普通话里,夹杂着魔都本地的方言口音。

时隔多年再听到已经有些陌生的本地话,金世明却是一阵唏嘘。

“无阿撒桑海宁。”金世明本以为自己已经不会说方言了,可一张嘴便很自然地说了出来。

“后生,侬阿拉桑海宁啊?”司机大叔的语气,似乎有些遗憾。

他本打算载着两人多绕两圈,宰一顿外地来的肥羊,也算是给自己深夜加班的奖励。

这不遇到了本地人,也就不好杀熟了。

“看你拖着行李从机场出来,应该是在国外留学或者工作吧?这是趁着清明,领外国女朋友回家见家长?”司机大叔很是熟络地拉起家常。

“差不多吧!”金世明没有过多解释。

“结婚就得买房,现在魔都的房价是一年比一年高了,小年轻根本就买不起。也就是阿拉本地宁,老房子拆迁赔了两套商品房,不用没愁房子。”司机大叔说出这番话时,多少带着些浓浓的优越感。

“两套商品房?那少说也值个几百万吧?”金世明主动捧哏道。

“地段一般般,也就值个六七百万!反正是自住用的,就算值再多也不会卖掉!”司机大叔双手搭在方向盘上,眉飞色舞地凡尔赛道。

金世明见金韶情语言不通,一脸好奇宝宝的表情,当即给她简单地翻译了一下。

“莫?这位阿加西都是身价10几亿韩元的富人了,居然还在深夜开出租吗?”金韶情惊叹道。

金世明笑而不语,魔都本地人,尤其是那些上了年纪的中老年人,他们是这样的。

哪怕不缺钱,照样会给自己找些工作,比穷人还会精打细算。

“后生,侬撒桑海本地宁,家住哪里啊?”司机大叔高调炫富后,瞅了眼后视镜中的金世明问道。

“陆家嘴。”金世明回道。

“册那!”司机大叔很是识趣地闭嘴不再说话了。

想他成日在乘客面前凡尔赛,却不料今天撞上了真正的富哥们,让人看了笑话!

“欧巴,这个阿加西怎么突然不说话了?而且,他脸上的笑容都消失了!”金韶情凑到金世明耳边低声问道。

“笑容并没有消失,只是转移了而已。”金世明嘴角泛起一丝笑意,有点恶趣味地揶揄道。

金韶情歪着脑袋,似懂非懂。

只是,她见金世明心情有所好转,亦是跟着笑了起来。

……

陆家嘴作为魔都最为繁华的地带之一,哪怕已经是午夜时分,依旧难掩其纸醉金迷之相。

“大发!这里的夜景,好美!”金韶情放下车窗,用手机拍摄起沿途繁华的景象。

在此之前,她亦只听说过魔都是座国际大都市,但受限于半岛给民众打造的信息茧房,潜意识里难免会认为这座城市有些落后,并不如首尔繁华时尚。

直到此刻亲眼所见后,她方才意识到,自己过去所认知的世界真的很小很狭隘!

早先BD娱乐淘汰掉的练习生中,不乏个别练习生对中国内地抱有偏见,无法理解公司为什么要让她们学习中文,更不想来内地活动。

哪怕现在坚持下来,努力学习中文的练习生,更多的亦是出于对公司安排的服从,而非真的想要来内地发展。

金韶情过去同样如此,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说一千道一万,不如亲自走一趟,亲眼看看这个陌生的国度。

“欧巴,你说我们出道后,会有机会来魔都开展活动吗?”金韶情将手机摄像头转向了金世明,期待不已地询问道。

“当然!内地的签售会、演唱会,还有其他各种活动,肯定会有的!所以,你们得更努力学好中文才行!”金世明轻点了下头道。

半岛爱豆组合来内地发展,本质上就是捞金,可好歹得拿出些恰饭的态度和诚意。

口口声声喜欢中国和中饭,却又懒得去学中文,活动中连一首中文歌都不会唱,结结巴巴说不全一句话,你凭什么让中饭甘心掏钱?

“等我赚钱了,真想在这里买套房子!”金韶情喃喃说道。

她之所以喜欢魔都这座城市,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其时尚、繁华,另一方面自是爱屋及乌。

这里是金世明出生、长大的地方,这里有金世明的根!

“阿情你这个目标有点远大!首先,你得追赶上少女时代那种程度,努力工作个几年,兴许能攒够钱在这附近买套房!呃,前提是这里的房价不要涨得太离谱!”金世明莞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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