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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喜提最懒军嫂称号(1 / 1)

「小野!」

厂长叫住了他们,大步走过来。

「林叔,她是我堂客,过几天来你这报到!」

陆野笑嘻嘻地介绍了媳妇。

「林叔好,我是阮七七。」

阮七七问了好,这位林厂长一看就是直来直去的大老粗,当厂长有点小才大用了,难怪酒厂管得乱七八糟。

林厂长打量了几眼她,笑了笑,说道:「我就是来问你们啥时候上班的,人事处跑来问我好几回了,月底来上班没问题吧?」

「没问题!」

阮七七满口答应,现在是上旬,离月底还有大半个月,挺好。

「就这麽说定了,你到时候直接去办公室找曹主任报到,宣传科上班,两个月后给你转正。」

「行,谢谢林叔关照。」

阮七七点了点头,宣传科的岗位是金饽饽,林厂长这人还是很能处的,有事是真帮忙啊!

「不用和我客气,我丑话要说在前头,到了我这上班,一定要认真踏实,不许搞歪门邪道,你大姐那人……唉!」

林厂长叹了口气,他真没想到陆春草竟是这种人,太伤他的心了。

看在老领导的面子上,他给陆春草两口子安排的都是轻松工作,谁成想,他这是把耗子放进了粮仓,把色狼放进了岗哨啊!

草他奶奶的!

「林叔放心,我和陆春草绝对不是一类人,她那种坏分子,我决不会和她为伍,见一次我都要打一次,坚决抗争到底!」

阮七七激情饱满地表明了鲜明的态度。

「林叔,陆春草两根手指,就是我家七七折断的,她动手能力很强的!」

陆野语气特别骄傲,说了自家媳妇的战绩。

「哪里哪里,一般水平,不过以后厂里有什麽事,我肯定一往无前,奋勇当先,请林叔放心!」

阮七七挺了挺胸膛,嘴上很谦虚,可表情却十分得意。

林厂长嘴角抽了抽,表情有点一言难尽。

他有点后悔了。

冥冥之中他有种预感,阮七七来厂里上班后,肯定会掀起十二级台风,厂里不会太平了。

但他已经答应陆野了,男子汉大丈夫,说话得算话。

「我还有个会,你们回去多安慰安慰老领导,他心里肯定难受。」

林厂长语气里对陆得胜的关心,十分真心实意。

「知道,一会儿就回去安慰他。」

陆野答应得很敷衍。

林厂长轻叹了口气,这对父子俩的关系还是一如既往地恶劣啊!

他也没劝,去开会了。

阮七七好奇问道:「林厂长对你爹挺尊敬的,你爹救了他的命?」

「嗯,救了不止一回,而且林叔家里困难,老头子经常贴补他,有一回林叔小孩得了重病,要用进口药,也是老头子给的钱。」

陆野点了点头,说了陆得胜和林厂长之间的往事。

「难怪那麽死心塌地,你爹这人适合当战友和领导,不适合当丈夫和父亲!」

阮七七总结了句,作为领导和战友,陆得胜绝对很合格,但作为丈夫和父亲,他严重失职。

「他就该打一辈子光棍,结个狗屁婚!」

陆野嗤了声,对陆得胜的怨恨,他这辈子都不会释然。

他和老头子永远都不可能和平共处,除非死一个!

不是老头死,就是他死,他还年轻,肯定老头先死!

到时候他清明去给老头子上坟,肯定不会吵吵了。

******

陆野能休息到月底,他除了婚假外,还有以前攒的假期,新婚燕尔,如胶似漆,两人夜夜春风度过玉门关,日日赖到日上三竿,一天三顿变成了一天两顿,有时候甚至一顿。

在家属楼才住了几天,阮七七就成了名人,整幢家属楼都知道陆副营长的新婚堂客是个懒婆娘了。

早上赖得中午才起,早饭中饭凑合一顿吃,有时候连这一顿都懒得做,陆副营长跑去食堂打的饭,还得捧到床上伺候堂客吃。

「看着漂漂亮亮的妹子,懒得连饭都不做,陆副营长去食堂打饭回来,还得捧去床上,就跟照顾瘫痪老娘一样!」

「陆副营长这麽好性子?不是说他天天发癫吗?」

「可不就是呢,一结了婚就跟变了个人一样,一天癫都没发过,还特别听堂客的话,堂客让他去屙尿,他连屁都不敢放!」

「啧啧啧……真看不出来,那个阮妹子看着蛮好脾气的,怎麽这麽厉害?」

「手段厉害的很呢,不仅不做饭,家务也不干,地都是陆副营长拖的,衣服也是陆副营长洗,我那天在水房洗衣服,看到陆副营长给他堂客洗内衣了,哦哟……羞死人了。」

几个女人在楼下晒太阳,热火朝天地唠嗑,话题的男女主角,都是陆野和阮七七。

她们肆无忌惮地议论着,说阮七七的懒,陆野的好脾气,虽然她们话里话外都在说阮七七懒,可语气却很羡慕嫉妒。

「刚结婚都这样,想当初我和我家那口子刚结婚时,他也勤快得很,连洗脚水都给我捧到眼面前,殷勤得不得了,一生了孩子后,他就变成大爷了,别说捧洗脚水,连让他倒口水都不愿意!」

一个容长脸,三十来岁的军嫂笑着说了自己的经历,她觉得阮七七和陆野挺正常的,小两口刚结婚,恩爱一点有啥子稀奇嘞。

「淑华,你家彭连长看起来脾气很好啊,在家里也啥都不干?」有人打趣地问。

「酱油瓶倒了都不扶,懒得长毛!」

王淑华撇了撇嘴,语气里满是对丈夫的嫌弃。

其他军嫂们都七嘴八舌地吐槽起了自家丈夫,懒,脾气大,工作忙,根本顾不上家,大家的丈夫都是同样的毛病。

「男人在外面那麽辛苦,我们女人在家里多分担些,也是应该的,要不怎麽说男主外女主内呢,分工得明确嘛!」

一个皮肤白皙的女人开口了,她说话细声细气不紧不慢的,大约三十来岁,齐耳短发,鹅蛋脸,穿着淡灰色的列宁装,整个人看起来乾净利落,但说话又很温柔。

「湘莲就是觉悟高,不愧是模范军嫂!」

「阮七七的觉悟就不行了,就算是新婚,那也不能懒成那样吧,连内衣都不洗,太过分了!」

说话的军嫂愤愤不平,她和纪湘莲年纪相仿,不过她长得更漂亮些,打扮得也很时尚,黑红色格子外套,里面是淡黄色的开司米高领羊毛衫,脚上穿的是最新款牛皮靴。

她叫商乐华,丈夫是连长,但她比王淑华幸运,因为她丈夫满了36,有十五年兵龄,满足了随军条件,她是去年来随的军,一来就被评为最漂亮军嫂。

而纪湘莲则是最优秀的军嫂,家里家外都是她一把抓,管理得井井有条,不需要男人操一点心。

现在阮七七也有了个名号——最懒军嫂。

她们肆意地议论着,并没发现陆野就在不远处,手里还捧着饭菜,刚从食堂打的,是阮七七爱吃的扣肉,还有芷江炒鸭,他自己在食堂吃过了,带回来给媳妇吃。

才到楼下就听到这群老娘们说他媳妇坏话,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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