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羡慕王欢,但是并不嫉妒。
因为她非常清醒,也非常理智,她知道王欢拥有的,可能她一辈子都不可能赶得上。
人家随随便便的起点,就足够她努力十年。
但是跟王欢这样的人交朋友,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她的人脉、关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
“我记得你上学的那会儿跟我们说,你表嫂,就是【福缘内衣】的大老板?”
“对。”王欢两只眼睛都喝得惺忪了,抱着酒瓶子就是往嘴里一通猛灌。
理想怕她喝多了,回头出什么事儿,她要担责任,将她手里的酒瓶抢了下来。
“你少喝点吧,心情不好,我们陪你聊聊天儿。”
王欢叹了口气,把酒瓶子放在桌子上,又开始自言自语:“说起我嫂子,我真佩服她,她刚刚嫁给我哥那会儿,就是个村姑,人家都说她配不上我哥,我也这么觉得,当初还骂过她呢……”
李想没想到,像她表嫂那样的大老板,竟然也是从草根起来的。
“那后来呢?”
“后来,我表嫂就考了大学,学画画,然后画卖了钱,就开始做生意……总之她特别牛,从前大家都觉得,是她配不上我表哥,现在,我觉得以人家的身家,是我表哥高攀了她!”
“这么有趣?那你表嫂跟你关系咋样?”
“关系挺好啊,她就在春城,最近怀孕了,跟我表哥一起养胎,我表哥贼小心眼儿,不让我嫂子管我,贼讨厌,回头我就跟我大姑告状!”
“噗哧,那你不喜欢医院的工作,其实完全可以让你表嫂在公司给你安排个工作啊?”李想觉得,就凭王欢表嫂的实力,哪怕王欢毕业了,不在医院做,找份高收入工作,保障生活也是轻轻松松的。
李想有些自怨,她怎么就没有这么有能力的亲戚?
家里祖上三代都是农民,唯一一个有出息的堂姐,读的师范大学,毕业之后做了老师,找的对象也是做老师的,跟她在一个学校。
可是据说她那个对象家庭条件也一般,结婚后跟公婆住在一起,家就在春城的老旧小区,附近的环境又脏又差,甚至都不如她们学校附近的环境。
再数算堂姐跟堂姐夫下来的工资,养活孩子都勉强,别说在市区买一套新房子,俩人干一辈子,恐怕都挣不来。
李想能指望她帮扶?
还是指望自己吧!
李想思绪跑偏了一会儿,就又回到王欢的身上。
王欢一个人在那儿,也不知道在嘀咕什么,她细听了,念叨的好想是什么喜欢别人不喜欢我之类的……
李想猜测,王欢应该是有了心上人,但是人家没看上她。
多半是这样,李想不禁有些想笑,原来也不是条件好,生活就能一帆顺意。
“诶,王欢,你没事儿吧?”
“我还行吧……”
“那一会儿咱们结束了,你咋回去?”
“我不知道,我走着回吧。”王欢眼神儿开始发飘,李想瞧她这样,一个人肯定不行,于是提前结束了聚会,在结过账后,把王欢送回了宿舍。
……
孙蒙在医院住了三天,脚上的伤从结痂,到恢复,终于可以下地走路了。
届时她的手也在这两天缓解了不少,不像之前那么疼了,握笔画图完全是可以的。
至于医院里病床她也彻底住够了,第四天就跟孙锐提出要出院。
孙锐最后给她的脚做了检查,还有手腕也给她开了膏药,是这两天她热敷的药包,被孙锐研究改良过,做成了药膏贴,配上辣椒水发热效果不错。
“那过两天,你再来找我复查一次。”孙锐的眼神儿看起来,有点依依不舍的苗头。
孙蒙压根不看他的眼睛,兀自收拾东西。
这几天王欢倒是很安生,哪怕孙萌跟她坦白,她并没有跟孙锐交往,她也没去骚扰孙锐。
当然,得知了孙蒙只是被孙锐推出来的幌子,王欢也不来烦她,孙蒙清静的在病房住到康复。
收拾完东西,孙蒙毫不留恋的走了。
孙锐望着空荡荡的病房,还有孙蒙曾经睡过的床铺,幽幽的发出一声叹息。
这个无情的女人啊,好歹也相处了好几天,被他无微不至的伺候,竟然忍心说走就走,连声再见都不说。
无情,真是太无情了!
……
王欢自从那天见过李想,这几天,后者晚上都邀请她们出去吃饭、聚会。
自然,那几个舍友在李想的游说下,最后都放弃了实习机会,跑到按摩院去挣按天的工资。
按摩的工作虽然不好干,但工资是真的高。
才两三天的工夫,几个小姑娘的行头就从头换到了脚,还有发型,也一人弄了个时下最流行的大波浪卷发。
王欢的头发就是天生的黑长直,素面朝天,穿的衣服也很保守,跟她们待在一起,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就像是一群大姐姐,领着一个刚成年的小妹妹,出来见世面。
王欢这两天都泡在酒罐子里,晚会上喝的烂醉如泥,白天上班一天都无精打采。
索性医院那些同事们都知道她是去混日子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那伙的,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管她状态如何。
但要是王欢工作出了纰漏,护士长收拾她也丝毫不手软。
王欢之前有过教训,虽然上班状态不好,但配药的时候,仍然非常仔细。
毕竟一旦输错了药,那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儿。
这天工作结束,王欢又接到了李想的电话,说她对象今天有空,想跟她们几个见见,她让王欢一定去。
王欢一个人回宿舍也是无聊,于是就答应了。
下班后,她想起天天穿的跟学生似的,去舞厅里玩,男人的眼睛都徘徊在她的室友身上,连搭话都没人找她,不禁有些憋气。
心说,难道是因为她打扮的太安分守己了?
一定是!
王欢不知道哪根筋搭的不对,脑海中浮现孙蒙的穿衣打扮,完全就是那种成熟的韵味儿,从头到脚都很讲究的感觉,总之就连她一个女的,都觉得她那么穿衣服很好看!
别说作为男人的孙锐!
王欢眼睛里突然就有了光,她要是像孙蒙那么穿呢?
孙主任兴许会喜欢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