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山寨大开庆功宴,孙默自然成了主角,被频频敬酒。
孙默其实对喝酒没兴趣,但是想和这些人搞好关系,不喝酒是不行的,所以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眼看着孙默不胜酒力,孙二娘有些心疼,便站了出来:“他一个书生,不能喝酒,我来!”
这一句话,便惹得众人起哄,一些暗恋孙二娘的男人们,更是五味陈赞,怅然若失。
不过没人说扫兴的话。
别说古代,读书人地位高,就是现代,哪个村子里出一个大学生,都是扬眉吐气的事。
孙默这种举人出身,又有头脑,又能打的主儿,当然,关键是可以带人发财,就是被一众人追捧的偶像。
“孙家哥哥很厉害,要我说,让他当四当家,带着咱们发财!”
猪肉贵喝多了,嗓门又大,一句话,就让聚义厅的小广场上,鸦雀无声了。
不少人的目光,看向了三位当家的。
二当家和三当家喝酒,摆明了不参与,毕竟最怕孙默上位的,应该是大当家。
“咳咳,孙兄弟刚来,一番热情,大家都看在眼中,至于做四当家,这件事可以提上日程了。”
孙默现在可是携胜而归,大当家也不好意思直面拒绝,于是用了拖字诀。
“大当家,还商量什么呀,就这么定了,你是没见孙大哥指挥抢劫,游什么有余鱼”
猪肉贵吹捧。
“那就游刃有余!”
孙二娘翻了一个白眼。
大当家很尴尬。
“贵哥儿,我刚来山寨,什么表现都没有,你说这话,凭白让大家难做,等我再带大家劫掠几次?”
孙默看到火候差不多了,直接开口:“再者说,我对当头领没兴趣,就想替天行道,还这个世界一个朗朗乾坤,顺便再带着大家吃好喝好,就算死,也做一个饱死鬼。”
“孙家哥哥这话我爱听!”
立刻有不少汉子敬酒。
猪肉贵还想说话,被孙二娘瞪了一眼。
真蠢。
要做当家的,你以为靠几句话就能成了?
得靠实力!
等孙默不停地劫掠,不停地带回钱粮,到时候别说四当家,首领的位子都能坐。
孙默先去和本次随他一起行动的贼寇们喝过酒,说过话,然后又看向了孙二娘:“二娘,麻烦你介绍诸位好汉给我认识下?”
别看孙默说的是诸位,但是孙二娘懂,给孙默介绍的都是昭山比较有影响力,或者能打的。
和一群粗人,谈风花雪月那是对牛弹琴,因此孙默说的就是劫掠,想找更多的帮手。
等一场庆功宴喝完,孙默也和几位头领商定了下一次劫掠事宜,拉拢了六个小团伙。
足足涉及二百人,这对于一千人的山寨来说,已经是一股不小的势力了,让大当家的,眉头大皱。
……
接下来的日子,孙默冷落了梅娘,每天都忙着收集情报,确立目标,制定计划,一个月下来,足足出动了四趟。
四个庄子被打破,孙默带队,无一失手,共计收获粮食六千石,除去古董字画首饰珠宝,还有金银一万多两。
可以说,孙默一个月的收获,就能让这个加上老弱在内的二千多人的山寨,生活一年无忧了。
因为孙默不杀人,只求财,即便杀,也是恶贯满盈的地主恶霸,再加上还会把多余带不足的粮食分给穷人,所以燕子李三,昭山义贼的名气,开始在昭山附近打响。
偶尔也会有一些好汉,指名道姓来投孙默。
聚义厅,孙默正在和几个相熟的头领商量事情,一个光着膀子的壮汉来了。
“再说什么,让我也听一听呗?”
壮汉哈哈笑着,坐了下来:“彪哥,你这气色很好,显然是最近的日子过得不错呀!”
叶彪赶紧起身招呼:“蒙哥!”
这位叫吕蒙,是二当家的亲弟弟,算是山寨的第五把交椅,也就是排名第五的大佬。
“孙哥,兄弟最近穷的揭不开锅,想跟着你走一趟,不知道行不行?”
吕蒙道明了来意,让一众头领,愕然不已。
你会缺钱?
你可是跟着二当家混的呀,别人吃糠咽菜的时候,你也没少一口肉。
等等!
这八成是看孙默不停地成功,眼馋了,也想分一杯羹。
“你可是二当家的左膀右臂,我怎么敢横刀夺爱?”
孙默婉拒。
吕蒙早猜到了孙默这一手,于是恳求:“大家都是一个山寨里的兄弟,不分彼此,和谁干不是干?”
言外之意,你孙默不收我,就是不把我当兄弟!
事实上,这次来求入伙,是二当家的主意,他想知道孙默为什么每次劫掠都能成功,而且减员极少。
身为二号大佬,自然要逼格,不能向下面的人求教,所以他把吕蒙派来了。
“承蒙吕兄弟看得起我,那下次一起!”
孙默露出了一幅得到名将的狂喜神色,心中却是不以为然,白送上门的打手,不用白不用。
要知道,一切劫掠计划都是孙默指定的,所以他有很多机会,把最危险的工作交给吕蒙。
什么?
不干?
那你是只想吃肉,不想出力咯?
那这兄弟,可就没得做了。
……
又一个月过去了,吕蒙始终没有等到孙默出征,他竟然挑了五十人,每日带着他们训练。
没别的,除了体能训练,就是挥刀。
孙默所学的功法甚多,精挑细选后,总结出八式刀法,要求每人每天挥一千遍。
起初,别人只是看热闹,因为这刀法太简单了,可是渐渐地,有人看出了门道,于是要么私下里偷偷练习,要么跟着孙默的队伍练。
“这刀法,单打独斗或许不行,但是战阵杀敌,绝对是一等一的技巧。”
三当家感慨不已。
孙默此人,貌似还精通兵法,真是厉害!
一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吕蒙忍不住了,来找孙默。
“咱们何时出动?”
“再等等!”
孙默不急。
想要捍卫手中的权利,必须有一支枪杆子,孙默刚来山寨落草,没有名气,就算招募同伴,都没人来,但是现在不同了。
五次的胜利,不仅让他收获了一笔钱财,也打出了燕子李三的名气,证明自己有资格做一位头领。
现在这些人跟着他练刀,其中大多都是孙默自己挑出来的没什么小团体的,自然是心服口服。
而且就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比如每天晚上,孙默还会分批和小队的成员谈心,大谈理想,谈美好的生活。
孙默可是现代人,还是名师,那眼界不知道比这些土著开阔了多少倍,他的一张嘴巴,舌灿莲花,让这些土著都觉得他学富五车,是能称王做相的人,于是越发的崇拜他了。
“再等下去,那些地主的守备就更严密了。”
吕蒙抱怨。
因为孙默一行人的劫掠,现在附近的地主们,都风声鹤唳,不仅修高了墙院,还花重金雇了刀客。
“你也知道防守变严密了?”
孙默笑了:“所以才要等呀,等他们懈怠!”
俗话说得好,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过不了一段时间,他们就会松懈下来。
又是七天过去了,某一日,一匹货物运上了山寨。
贼寇们好奇,都围了过来,很快得知,是孙二娘帮孙默购买的。
“是笔墨纸砚,或者名家名画?我听说读书人都喜欢这个!”
“也可能是名刀!”
“我听说孙大哥箭术很棒!”
就在众人的猜测中,孙默来了,打开箱子检查货物。
“诶?为什么是衣服?”
三当家来看热闹,见状不解。
“去,召集人手!”
孙默吩咐猪肉贵。
他说的人手,是那些跟着他练刀的贼寇。
很快,这些人来了。
“列队!”
孙默吼了一嗓子。
原本熙熙攘攘的贼寇们,立刻以十人为一排,站了五列。
别看这么简单的一个队列,都是孙默用棍棒打出来的,不然没这效果。
“我说过了,咱们要替天行道,那就要有代天赏善罚恶的身份,古有大贤良师黄巾军,而今,有名师孙默红巾军,皆为让这天下有一个公道而战!”
孙默大吼。
“公道!”
“公道!”
贼寇们喊了起来,神色激愤。
大家来落草,很多都是受了委屈,不得已而为之,即便有一些恶棍,也觉得自己没错。
因为很多人都有这种心理,觉得错的是世界。
所以此时,孙默口中的公道二字,非常具有煽动性。
“下面,我叫到名字的人,上前来领军服,钟小六!”
不知何时,孙二娘已经悄悄站在了孙默身边,当他喊完名字后,她就拿起衣服,双手递给孙默。
同样,孙默脸色肃穆,双手将军服,递给钟小六。
“替天行道!”
孙默还不忘喊一句口号。
“替天行道!”
钟小六原本还有些尴尬,可是当看着鲜红的军服,看着孙默严肃的表情,再加上这四个大字,一种使命感,开始在胸膛中滋生。
大当家来了,看着这一幕,眉头紧紧的皱起,足以夹死一窝海蟹。
三当家原本看热闹的心态,也变了,开始怀疑孙默,不会是要揭竿造反?
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自己必须劝劝他。
半小时后,军服发完。
“明天,咱们出发,目标邹家村!”
孙默看着自己的队伍,很满意,该让皇帝老儿闻风丧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