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完生产流程,一众大师,大匠们在当值执事的带领下来到外面的阵台。
这里是整个假丹工厂的核心,早有麾下部属备好房间和茶水,供他们商谈事情。
“真是叹为观止啊!”一名跟随而来的偃道大匠发着由衷的感慨,对众人说道,“早已听说,李大师推行修真工业化理念,欲要将法宝制造,关涉灵蕴宝材的部分全部进行自动化处理,没有想到,竟然已经做到了这般的程度。”
旁人附和道:“确实如此,过去也有一些偃者同道提出过类似想法,但碍于灵蕴材料的特殊,终未能解决。”
“是啊,一直以来,大批生产法宝法器等物的难处都在于灵蕴材料的处理,涉及道果之物,更需以修士法力操控,甚至在许多情况下,必须交由高阶偃者亲自处理。”
“无论是灵性智能也好,大师大匠也罢,对于此种生产都是远远不够的,高明一些也就是将其作坊化,大量运用师匠,甚至工匠,学徒来作为工人,但这也只不过是稍微减轻高阶偃者的负担,效率倍增而已,本质上仍然还是手工打造。”
早在李尘穿越此世之前,偃道就已经拥有了修真工业的萌芽,但它更像是发展初期的手工作坊,以人力的运用为主。
各种机关装置,智能傀儡都只能起到辅助作用,用李尘的理解来说,就是劳动密集型产业。
拥有相关偃道技艺的偃者是产业工人,许多核心部件的炼制和加工,都是由他们亲手完成。
那些机关傀儡的炼制过程,往往是高阶偃者手工打造假丹,核心等关键部件,并打造法阵回路,筑基师匠,工匠之流负责次等重要的零部件,学徒完成组装,调试。
其中高阶偃者的产能又是整条生产线的瓶颈,没有足够的关键部件,不可能凑出完整的机关傀儡。
一直以来,机关傀儡的产能虽然远远高于法道栽培相应修士的水平,但与偃道本身应具的水准实在太不相符。
这也不能怪偃者们没有创造力,实在是百万年来处于被打压的状态,连东胜洲本土都随时面临外道大能和各种魔灾的威胁,这种需要诸多前置基础的东西实在发展不起来。
除此之外,就是传统的思维定势影响,在李尘来此之前,他们深受法道影响,仍然具备相当的局限性。
不过如今李尘从名声鹊起到当世称雄也已经有百余年时间,在这百余年的时间里,他以机械智能之道成就大师,为偃道带来了网络化,信息化的改革,偃者们仅有的工业萌芽也致力于推进许多基础设施的建设,如今更是在军事上取得前所未有的大胜,发展的前景一下就开阔起来。
这当中的许多东西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发酵。
其中最重要的布局之一,正是电子芯片为主导的机械智能,若非此前就已经把这样东西推广,如今也没有那么容易制作出这种智能化的法宝生产线。
“这当中的许多技术都是各个灵峰福地,学派势力共同贡献,绝不仅仅只是我物化天国功劳。”李尘非常清醒,他知道下一步发展的方向在哪里。
“其实相比这个雷元假丹,我更感兴趣的,还是生产雷元假丹的东西,用李大师的话来说,就是全自动法宝生产线?”这个时候,突然又有人提及一件重要之事。
众人闻言,尽皆颔首,目带殷切看向李尘。
这种东西才是真正的宝贝,就算雷元假丹再厉害,也只不过是金蛋银蛋而已,怎么可能比得过会下蛋的老母鸡?
李尘道:“今日召大家来此,正是为了向诸位说明此事,我决定,物化天国将行开售此类造化母器,及相关的配套设施,从此之后,所有合作盟友都可自由竞价,获得相应的名额与产销资格。”
“除此之外,我提倡革新旧有的秘法保护条例,推行全新专利制度!”
李尘一挥手,一份早已准备好的法术契约出现在众人面前。
林澹然等人心中了然,这是要联合众人,共同建立统治整个假丹市场的利益联盟。
李尘并没有指望自己能够上下游全盘控制,所有一切通吃,因为他并没有掌握所有的灵峰福地和功法,人员,各方的底蕴,还是相当深厚的。
但这所谓全新专利制度,着实让人有些疑惑。
众人一时之间也不明白他所指何意,偃道之中,一直都有针对秘法的保护之法,对比戒律森严外道,已经称得上是十分开明了。
林澹然不禁问道:“李大师,你想要把这种雷元假丹的制造之法公开?”
李尘道:“不错,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这种公开并非无偿,只是更加看重时效性而已。”
“换一种说法,就是提交秘法,申请专利保护的同时,即行强制售卖,不允许通过垄断之法进行获利,但仍然能够保障售卖所得的利益。”
李尘继续解释道:“秘法保护的初衷是为了鼓励我等偃者进行发明创造,但许多事情过犹不及,有时候它也会反过来成为阻碍。”
“试想一下,如若容许以秘法垄断市场,长久以此获利,但有收获就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不再积极创新,整个道途又如何发展?”
“从个体角度而论,当然是维护自身利益更为重要,但我等都是偃者,都以追寻大道为目标,而且还面临着与外道竞争的战略重任,何必做那守财奴,抓着秘法不放?”
“故此我建议,今后我等联盟之内所有的发明创造,都以这种专利制度取代过往秘法垄断,如若有其他人想要与我等合作,也必须同样遵循相应的协议,把他们的秘法与窍门公开,否则就排斥在合作之外。”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类零部件都涉及到安全问题,不但机关战傀要用假丹,人身机体也有可能移植假丹,偃者内部务必精诚合作,共享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