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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陷害者的时代过去了(1 / 1)

马风听了翁得臣话,知道今天的事儿不可能善了。

他表情沉了下来,辩解道:“你就是杨三炮的大表哥?他骂我爷爷是汉奸,还诬告我哥们儿家庭成分不好,我才揍他的。我不想再打人,你别逼我!”

“哈哈哈,你是几个意思?听你这口气,要是想打就能打得过哥儿几个了?”翁得臣笑得更加猖狂了,一边又猛推了马风一把。

旁边一个马仔立刻捧哏:“老大,我看他是真不敢——他已经背处分混不下去了,才被逼转校的。要在咱八中再背个处分,就毕不了业了。”

“哈哈哈哈,原来是为了毕业,那就乖乖挨揍别还手好了!”

一群人说完,就围上去胖揍起来,很快把马风揍得鼻青脸肿。

马风被逼出了凶性,一顿王八拳反击招呼过去,拳拳到肉,竟也打得其中一个马仔痛呼惨叫,让翁得臣觉得颇为棘手。

不过,终究是双拳难敌六手的。

顾骜看到这儿,心中一阵窃喜:攀交情的机会来了。

他从墙角后面转出身来,一声大喝冲了上去:“翁得臣!欺负新同学算什么本事?老子刚才看见了,他没插队,是你们先惹事!”

“啧啧,原来是骜哥,想强出头?”翁得臣回过头来,看顾骜人高马大来势汹汹,倒也有些发怵。

顾骜14岁就有1米7的个子,身材壮硕,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翁得臣这伙人平时只是仗着“顾骜是好学生,还想升高中,所以怕闹事”的心态,才能恶心到顾骜。

所以当下翁得臣一阵眼珠子乱转,还是拿老办法挤兑:“劝你表趟介个浑水,我们不怕警告,反正也上不了高中。介个小瘪三把我阿弟揍得缝针,我跟他私人恩怨。”

可惜,这番挤兑对如今的顾骜不仅不顶用,反而提醒了他。

“咦?貌似我只要打架闹事,闹到杨老师那里,就不会被推荐升学了呢?啧啧,本来还想回家该找什么借口,让跟老爹同意我不读高中、直接下乡当知青、下半年好骗取高考报名资格。这下理由不就送上门来了……”

如今不仅没有高考,也没有中考,初中升高中也是推荐制的。

想到这里,顾骜不由心中暗喜。

可笑翁得臣见顾骜发呆,还以为是恐吓生效了,彻底放松了戒备。

结果,顾骜偏偏在翁得臣最猝不及防的时候偷袭,飞起一脚狠狠揣在对方腰子上。

“噗啊——”翁得臣爆发出一阵惨烈的嗥叫,倒飞出去,连胃里的酸水都喷了出来。

旁边几个马仔顿时被吓住,也被顾骜趁机一人一肘击放倒。

然后顾骜才一个纵跃,一脚踩在翁得臣胸腔上,一边挥拳猛砸,一边冷冷喝骂:

“老子忍你很久了!今天这闲事儿我管定了——反正踹都踹了,一脚也是没得保送,十脚也没得保送,老子揍你个够本。”

“骜哥别啊,骜爷饶命,我错了,以后你是老大。”翁得臣吓得涕泪横流,他也顾不得浑身剧痛、身体被压住无法翻身磕头,就拿后脑勺磕地求饶。

真要是让顾骜踹到“觉得值一个保送名额”,他不死都得去半条命。

顾骜拿捏好分寸,揍了足足十几拳,才终于住手。

一伙人作鸟兽散。烂泥一样的翁得臣,几乎是被马仔拖着走的。

“起来,走,去我家吃饭。”顾骜扶了马风一把。

马风倔强地扫视了顾骜一会儿,怀疑而又惊惧地问:“为……为什么这么帮我?你不是好学生么?”

“我家长辈,那些年也被人污蔑过,所以我理解你。”顾骜说了句修饰过的实话。

“你家也是‘黑五类’?”马风诧异道。

所谓黑五类,地富反坏右是也。

顾骜:“差不多。”

这下,马风再无怀疑,腿一软,挂在顾骜大腿上:“顾哥,您仗义!以后我跟你混!”

“行了,先去吃饭。”

……

有了并肩打架的交情,马风对顾骜很是信任,回家路上就把自己此前的底细都说了:

“翁得臣的表弟杨三炮,是我转校前的同学。他当着同学污蔑我爷爷是汉奸,我没忍住,就把他揍瘫、挨了处分——曰本人沦陷的时候,我爷爷当过几年保长,前些年被清算成黑五类,但他又不是自己想当,是邻里街坊推举的,怎么能算汉奸呢!”

顾骜中肯地评价:“这确实太过分了。”

马风叹了口气:“杨三炮污蔑我爷爷出卖地下档,其实根本没有。当年只是有户街坊打摆子(疟疾),鬼子怕传染,逼他交出病人。鬼子没人性的啊,不交还有什么办法?

爷爷就告诉过我:当年也有些没选出保长的街区,但只要有天花之类疫情,鬼子二话不说就把整条弄堂烧掉——交出病人总比死一弄堂好?”

顾骜听了,很是感慨:“唉,蓄发者,顺民也。剃发者,难民也。军队打不过鞑子,总不能指望沦陷区几亿百姓都崖山跳海。”

马风听着顾骜随口说些听不懂的引经据典,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他就肃然起敬:“顾哥,你刚才文绉绉地说啥?莫非你家是因为‘四旧’才划成黑五类的?”

顾骜也意识到自己扯远了,随口回答:“那倒不是,我家是因为我母亲的海外关系,前几年不好过。后来我爸被逼无奈,跟我妈离婚划清界限,才缓过气来。”

“海外关系啊……这可凶险!”马风一阵心有戚戚焉,更加坚定了跟顾骜抱团取暖的想法。

两人聊着,终于到了顾家,贴沙河边一座破败的大杂院。

……

大杂院,是一种建国后常见的建筑——在古代四合院的花园里,横七竖八增筑很多房间,毫无艺术美感。

不过却胜在符合快速城市化的需求:打掉一户劣绅,就能塞进十几家小市民。

每家只有一间房间、一个天井里的自来水池,以及公用的厨房。

水表只有一个,所以水费只能按人口数分摊。谁家孩子浪费水被人看见,就会遭到叱骂。

顾骜的父亲顾镛是个技师,中午自然在厂里吃。

他母亲因为海外关系,前几年死了。

家里空无一人。

顾骜也就大咧咧直奔菜橱,翻到半锅昨晚的剩饭、一碗萝卜炖油豆腐。

纯素。

“家里没肉,别嫌弃。”他把菜放在院子的板桌上,扯过条凳,招呼客人坐。

马风连连客气:“已经很好了,我盒饭里只有酱瓜。”

这年头蹭饭,没肉才是正常的。

就算是相对有钱的人家,平时留六或八片很齁的咸肉,盖在炒蔬菜上撑门面。客人一般也是很识趣,不会夹的。

等蔬菜吃完,这几片肉又能拿去摆盘,至少撑一个星期面子之后,才会真的吃掉。

顾骜和马风各自盛了一大碗饭,就着炖萝卜猛吃。

马风很谨慎,从头到尾都没夹过油豆果,只是拼命往碗里倒萝卜汤下饭。

炖过油豆果的汤,表面会飘油花,已经算是美味。

顾骜本来就饿了,而且刚才打架消耗不少体力,所以一开始吃得挺香,连籼米的粗糙都没察觉到。

吃着吃着没那么饿了,他就开始怀念起后世的大鱼大肉。

他不甘心地搜索了一番记忆,才发现自己这具肉身居然有近两年没吃过肉!

这是不正常的,就算按国家最低规定,也该有每人每月二两肉票。

顾骜又仔细回忆了一下,终于想起自己如此苦逼的原因:

一年半前,按政策他们家也得出一个孩子,下乡当知青。

顾骜只有一个姐姐顾敏,所以老爹本着重男轻女的想法,让儿子留城里读书、女儿下乡种田。

不过,老爹也给了姐姐补偿条件:她每个月可以吃六两肉,而留在城里的顾骜要把自己那份肉票贡献出来。

于是,当时还在读高中的顾敏,就辍学去了邻市的会稽茶场种茶。

老爹每月都用全家的肉票买六两肉,再拿两三斤腌得死齁死齁的会稽霉干菜,焐一锅梅菜扣肉。

然后让顾骜骑几十公里自行车,把这罐肉送给顾敏。

做得那么咸,图的就是不容易坏,能吃上半个多月——每天只吃一小撮肉,主要吃浸润了肥油的霉干菜。

用钱塘人的话说,这种菜就是“敲饭的榔头”。

顾骜现在回想起来,那个被他夺舍的本尊:一年半没肉吃的情况下,倒也没想到半路偷吃点。

还挺老实。

难怪魂穿之前,空长那么大个子,却被翁得臣那种精瘦的家伙欺负。

……

因为分心和怀念肉肉,顾骜只吃了一碗,就忘了添饭。

而这么斯文的吃相,搞得欲舔又止的马风也很不好意思。

他两次三番暗中观察,顾骜都没动静,最后他只能语言试探:“顾哥?你够了?那我洗碗?”

“喔,谢了。”顾骜丝毫没听出马风“没吃饱”的弦外之音。

毕竟,21世纪的人哪会在吃饭上客气?

想吃就自己盛、废话个屁啊。

马风识趣地把剩菜放回橱子里,然后拧开天井里的水龙头,冲洗盛饭的碗。

或许是因为心情郁闷,他不经意就把水龙头拧得大了些,擦洗也很用力,好像跟碗有仇似的。

结果却惹来了闲坐在天井里看风景的隔壁俞老太辱骂:“小瘪三!打个碗盏用噶许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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