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你有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我现在安排人清点人数,调配物资!”
阿巴贡虽然有点小献媚,但是做起事来雷厉风行,战争并不是简单的带着军团去前线厮杀就可以,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单是一个后勤跟不上,不等开战,士兵恐怕就会率先哗变。
“唐顿,我看到好多地精,它们居然都认识字,要是以后谁在和我说地精就是笨蛋的代名词,我非打烂他的门牙不可。”
小胡桃骑着空鳐飘了进来,脸色兴奋,“那些地精算账好厉害,好多公式我都不认识,哎呀,你们快进来,让大哥哥看看!”
随着小萝莉的招呼,一队矮小的地精走了进来,它们脸上全都是胆怯,见到唐顿后,立刻跪了下来,头都不敢抬。
“连个地精都比不过,你难道不觉得羞愧吗?”
荷玛无奈了,小胡桃怎么就没有上进心呢。
“但是我可以一个打他们一百,不,一千个!”
胡桃低着脑袋,背着小手,用脚尖在地上画着圈圈,嘟起的小嘴唇上写满了不服气,她觉得自己被看扁了。
“怎么回事?”
唐顿看向了管家。
“除了犹太佬,我们地精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出色的商人之一,虽然没落了,但是总有一些地精从祖辈的手中继承下来了这份学识,这就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本领。”
阿巴贡解释,“他们大多数都生活在伦巴第,是我买回来的!”
“嗯!”
唐顿点头,表示了解。
如果说奈瑟瑞尔文明是魔法最璀璨的时代,巨人文明是武力最昌盛的时代,那么大地精文明,就是科技和商业最巅峰的时代,靠着地精飞艇,大地精们将他们的贸易航路遍布诸位面。
由大地精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曾经投资了西土大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商会,可谓是触角丛生。
地精身体瘦弱,战斗力属于杂鱼级,但是靠着头脑和金币的威力,足足君临这个大陆一万多年。
随着大地精时代的结束,地精也逐渐变成了老鼠一样卑微的存在,带上了强盗、小偷的头衔,让人厌恶,可并不是所有地精都自甘堕落的,像阿巴贡一样,渴望恢复先祖荣光,重现大地精时代的精英也不在少数,它们如饥似渴的学习着一切学识。
整个西土大陆,伦巴第是商业最繁茂的国度,也是世界经济的中心,甚至有了一丝资本主义萌芽的现象,地精在这里,才不用面临一被发现就当做小偷绞死的下场,它们可以靠着双手,来赚到一分足以生活的薪水。
商人们都是嗅觉和眼光敏锐之辈,当发现了一些地精的这种才能后,立刻签下了奴隶签约,让它们数十年乃至终生为自己卖命,至于地精的肮脏名声,他们才不在乎呢,只要能赚到钱,哪怕对方是死刑犯,他们都敢用。
“咱们西境现在已经有八十六位地精,总共花了一千二百万金币。”
阿巴贡说这话的时候,偷偷地观察着唐顿的神色,已经做好了挨打的准备。
其余的地精把头埋的更深了,害怕的瑟瑟发抖,它们的生命,连一个铜板都不值,现在陡然要花这么多钱,主人不生气才怪。
“啊?那岂不是说一个地精要……”小胡桃扳着手指,计算出数字后,吓了一跳,“居然要一百多万金币,这身价都比一个美女或者角斗士还高了。”
“绝对不会亏的,这些地精都拥有十年以上的从业经验,而且全部拖家带口,他们的孩子都接受过教育,只要系统的培养一下,立刻就会成为后备力量,参与到西境的建设中来。”
阿巴贡赶紧解释,满头大汗,都不敢擦一下,“我和他们签的都是三代的终生契约,死掉了,连灵魂都是主人的。”
“主人,我们会世代效忠于您!”
地精们赶紧表忠心。
“没必要那么麻烦,只要你们好好做,我每三年,都会将最杰出的三位地精商人的奴隶契约无偿还给你们!”
别说阿巴贡的眼光不错,就算他为了私心,挑的那些地精是蠢货,唐顿也认了,地精管家已经证明了他的能力,花一千多万买他的忠诚,这笔买卖,绝对值。
“什么?”
地精愣住了,没想到责罚没有,反而迎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如果说刚才还是因为恐惧而效忠的话,那么这一刻,他们是真心实意地恨不得为唐顿效死。
“主人,你说的是真的?”
一个地精询问,结果阿巴贡立刻跳了起来,朝着他的脸颊猛抽。
“闭嘴,主人从来都是一诺千金!”
被打的地精没有愤怒,反而一脸的傻笑。
“主人,阿巴贡一定誓死为您效命!”
阿巴贡给了同伴警告的眼神后,激动的跪在了地上,亲吻唐顿的靴子。
“起来,你好歹也是我手下的第一财政大臣,这么卑微,会让人瞧不起的。”唐顿扶起了感激涕零的地精管家,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去做事,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看好那些地精,要是出了大麻烦,我可不会留情。”
“要是真出问题,不用你动手,我就会干掉他们!”
阿巴贡一脸狰狞。
“你这家伙,也学会恩威并施了呀!”
看着一群迸发了热情的地精走出去。荷玛感慨。
“不过是一千多万金币罢了,就当投资了,反正以我现在的身家,赔得起!”
唐顿要建立物流公司,正缺这种经济型人才呢,他信任茜茜,但是不信任她带来的人马,那些家伙出自商业帝国伦巴第,肯定是操纵经济的行家里手,他可不想被欺下瞒上,连裤子都赔光。
“赔光了金币倒是小事,我觉得主人可能会成为人类国度,不,整个大陆的笑柄了。”
苏牙撇了撇嘴,地精的名声太糟糕了,唐顿用他们管理财政,肯定被人嘲笑。
“嘁,我已经被人当成野蛮人了,背地里叫我土著公爵的可不在少数!”
因为唐顿手下有太多丘陵土著,不止贵族,平民们也这么叫他,以他的听力,早听到了大街上的那些窃窃私语。
当唐顿再次走出大门的时候,地板和台阶上的鲜血和死尸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在见识了公爵的手段后,仆人们哪还敢怠慢,一个个恭敬小心的要命,深怕犯了错被惩罚。
“走了,出征!”
唐顿骑着绿魔,一马当先。
碎嘴的炙热梦魇是个人来疯,看着街道两侧那些围观的市民,它摆出了最优美的奔跑姿态,踏火的四蹄不仅敲出了最清脆的声音,还在长街上留下了一个个燃烧炫目的蹄印。
矮人重装骑兵紧随其后,胯下的铁脊磐龙奔过,粗大的四肢仿若铁锤敲击战鼓,震耳欲聋中,连大地和两旁的建筑都在微微的颤动。
恶魔人没有接受过军事训练,奔跑了百米后,队列就层次不齐了,好在骑的魔仆都是黑焰教会分配的,卖相和实力自然不差,也算挽回了不少分数。
市民们看着这支兵团,在最初的目瞪口呆过后,爆发出了极大的欢呼,公爵的势力越强大,他们自然越安全。
当然,一些别有用心的密探们看到这一幕,有点面色凝重,敌人的实力,比预估的还要强大。
“黑手,你带队,尽快赶到前线,我先走一步了。”
一出城,唐顿便吩咐部下,随后取出了圣雪隼坐骑,一个翻身跳了上去,朝着前线火速进发。
现在时间紧急,要不是为了安市民的心,展现一下实力,唐顿直接就会从公爵府起飞。
国王和四境公爵关系糟糕,彼此都想取而代之,因此他虽然想吞并西境,但是为了避免王都沦陷,也不敢抽调太多的兵力,所以唐顿的主要对手还是北境公爵。
大概是为了毕其功于一役,北境公爵居然在月溪湖畔陈兵五万,旌旗招展,遮天蔽日。
反观另一侧,以青木镇为中心,只驻扎着区区的八千人马,大部分还都是新晋招募的丘陵土著。
“这叫什么军阵?要是敌人进攻,恐怕已经攻破了吧?”
在天空盘旋,看着松散的营地,唐顿的脸都黑了,至于没有多少人类士兵,他已经听阿巴贡说过了。
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大战,他招募了很多土著,这些家伙野性难驯,不服管教,天天和人类发生矛盾,他没有办法,只能把几个人类兵团调到了东线,对抗国王军。
虽说人类兵团数目多过土著兵团,但是比起国王军还是不行,再加上这一年中疏于训练,所以士气早就跌落到了低谷,绝对是一触即溃,万幸,国王军统帅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发起总攻,不然西境的军队早崩溃了。
“他们双方肯定都在等着对方先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