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维埃里的心顿时一沉,汉娜心思缜密,绝对不会无的放矢。
“一个可能是平民的少年,拥有屠龙阶的武技,完美级的百人斩武器,还敢在灵魂一阶就进入危险重重的乌鸦岭墓地,呵呵,要是没有古怪,你们相信吗?”汉娜取出一块手帕,擦拭着百灵法杖上的泥土,“对了,他的魔石品质很高,加起来,总价值超过十万金德兰。”
“嘶,难道传说是真的?”维埃里倒抽了一口凉气,随即脸上浮现出难以遏制的欣喜。
“你是说乌鸦岭墓地下面埋着皇室墓葬群的那个传说?”芬妮惊的捂住了嘴巴,“不会吧?”
“对,一定没错,别忘了他和那只食尸鬼身上穿的皮甲,很陈旧,而且样式风格很古老。”汉娜回忆着唐顿身上的每一个细节,越发的肯定了。
“想要知道答案,跟踪他不就好了。”维埃里跃跃欲试,恨不得立刻追上去,“这一下因祸得福,咱们发财了。”
就算是傻子,也知道一个墓葬群代表着海量的财富。
“我觉得不太可能,要是他发现了墓葬,肯定赶紧挖掘探索,浪费时间救咱们这些陌生人干什么?”芬妮反驳,“要是换成我,我一定不和别人说话交流,万一暴露了秘密怎么办?”
“这世界上,还是有一些好人的。”维埃里朝着哈姆雷特努了努嘴角,意思不言而喻。
芬妮翻了个白眼,对呀,眼前不就有个满脑子道德洁癖的骑士么!
汉娜犹豫了,对方救了冒险团,按理来说,她不应该算计他,可是那个可能存在的墓葬群,又让她无法放弃,如果真的找到,会给家族带来难以言喻的好处。
“我还是保留意见,让他走掉不正好吗?万一被他知道了汉娜姐姐的身份,肯定像牛皮糖一样缠上来死缠烂打。”芬妮嘟起了嘴巴,这种没节操的男人她见得太多了。
“他如果要求回报,就不会不问咱们的名字了,而且你们消耗了人家的魔石,他都没有要补偿!”一直沉默的哈姆雷特皱着眉头,辩驳了一句,“我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大家应该找机会报答他的救命之恩,而不是想着打听墓葬的消息。”
“白痴!”芬妮懒得搭理哈雷,撇了下嘴角,嘀咕了一句。
“是我不对!”汉娜苦笑,她刚才没有报上何塞·汉娜的全名,就是担心对方从姓氏知道她的家族,进而索取高额的报酬,可是现在看来,人家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放心吧,以我何塞家长女之名,我会加倍报答他的!”
“呸,我不管你们怎么做?反正我是要跟踪他,一个未开发的墓葬,错过了多可惜?”维埃里吐了口口水,瞪向了哈姆雷特,握紧了双手剑,“刚才的账我还没和你算呢,要不是你执意带着那几个受伤的家伙,咱们也不会差点死掉了。”
“他们是同伴。”哈姆雷特不甘示弱的回瞪。
“你脑子有坑呀,就因为你的道德癖,咱们多死了五个人你知不知道?他们明明可以逃走的。”维埃里一把揪住哈雷的领口,把他扯到了身前,喷了一脸吐沫星子。
哈雷沉默,空洞的双眼看着白云朵朵的天空,满脸都是自责和迷茫的表情,他不想放弃同伴,可是又因为这个决定,死了更多的人。
“我是再也不会和你组队了,害我们一次,还不够吗?”芬妮也加入了申讨的行列。
“够了,都闭嘴。”汉娜看了哈姆雷特一眼,犹豫了一下后,还是开口了,“冒险团濒临团灭,也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咱们就此解散吧,再见。”
汉娜不等哈雷应声,转身踏上了归程。
维埃里两人赶紧跟上,走出三十多步后,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突然传进了耳朵。
“喂喂,快看,那个家伙居然哭了。”芬妮就像发现了新大陆,扯着汉娜的衣襟让她回头。
哈雷跪在地上,右手不断的捶着地面,发泄心中的无力感。
“汉娜,你不能心软,你要时刻牢记这次的教训!”汉娜没有回头,她的右手紧紧地握着,指甲几乎刺破了皮肤。
比起没有依靠独自流浪的哈姆雷特,汉娜想起了父亲的教导,她知道这种时候,该怎么做。
“要是让那个唐顿知道他的一次好心,暴露了秘密,不知道会郁闷成什么样?”维埃里叹了口气,“虽然对不起他,但是墓葬,必须拿到手。”
“汉娜姐姐就是厉害,如果换成别人,绝对看不到这些细节!”芬妮抱着汉娜的胳膊,用脸颊蹭了蹭,至于唐顿那种平民,根本没放在心上。
不知道被汉娜一行盯上的唐顿此时正在火速朝着晨雾镇前进,一门心思地想着赶紧补给,然后赶回地下城修炼。
罗宾逊三人组可不会给唐顿太多的时间,一旦发现他还活着,绝对是不死不休的追杀。
距离晨雾镇最近的一座马场在二十里外,靠近着北谷伐木场,场主莱曼是一位退役的军官,除了脾气暴躁一些外,人不错。
莱曼经常和战友们联系,送信和包裹的次数也多,偶然一次,发现只要是唐顿带来的邮件,保管的肯定崭新如初后,就算多加几个银币,也一直指名让他专门负责。
唐顿和仆人打过招呼,走了没几步,就看到莱曼骑着一匹神骏的大黑马,在圈出的赛马场跑道上像一阵风似的狂奔而过。
足足跑了三圈,莱曼才意犹未尽的减缓了速度,让坐骑迈着轻快的小步,跑了过来。
“哈,我们的西境第一邮差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小地方闲逛?”莱曼调侃着唐顿,摸了摸马的脖子,“怎么样?有没有兴趣骑一圈?”
因为唐顿对待邮件的认真态度,莱曼对他的感官一直不错,很想让他在马场工作,只是他没答应。
“莱曼大叔,我是来买马的。”唐顿嘴角溢出了一抹笑容,“你舍得让我骑黑杰克?”
“当然不愿意。”莱曼哈哈大笑,亲昵地抚摸着黑杰克的鬃毛,就像对待他的家人一样。
这个四十多岁的粗壮汉子,就是这么直爽,有什么话,从来不会藏在心里。
“不过你是个例外,怎么样?改变主意了没有,来我这里工作吧?上一次说的薪水,再加一倍。”莱曼看向了唐顿,尽管远离了战场,但是他的两道眼神依旧像滴血的钢刀一般锐利。
“抱歉,大叔!”唐顿很不好意思,不过依旧拒绝,他听过一些有关莱曼的传闻,不是很好,他不想和大叔纠缠在一起。
“算了,人各有志。”莱曼唏嘘,这么好的人才,放弃了实在可惜,“走,带你去看马!”
马厩占地极广,单是长度,就足有二百米,这也让饲养的马匹高达一百匹!
为了夜间御寒,厩舍中铺满了褥草,虽然马粪被打扫的很干净,可还是有一股浓重的粪便味。
莱曼早习惯了这种环境,甚至还做了一个深呼吸,满脸的陶醉。
两侧用栅栏分开的厩舍中,站着一匹匹高头大马,都被梳理的毛发柔顺整洁,看上去神骏无比。
“挑花眼了吧?”莱曼对于他的马,永远充满了自豪,“你是准备送信骑的话,就选一匹耐力好的。”
“不,我要那种竞速型的赛马,短途冲刺快的。”唐顿买马除了代步,主要是为了以防食尸鬼的追击,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甩掉它们,进入旅馆内的传送门。
“那就这匹,比起黑杰克,跑一圈的速度,只慢五秒!”莱曼走了几步,指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给唐顿看,介绍着它的优点。
“大叔,除了黑杰克,这里最快的马是哪一匹?”唐顿不想耽误时间了,黑杰克是莱曼的心肝宝贝,肯定不卖,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
“当然是黑皇。”莱曼领着唐顿走到了最大的一间马厩旁,单看这待遇,就知道它的不凡。
“你起的名字,怎么都和那些大名鼎鼎的战马相同?”唐顿笑了,无论黑杰克还是黑皇,都是赫赫有名的坐骑,它们的主人无一不是功成名就的大人物。
“嘿嘿,听上去帅气。”莱曼抓了一把牧草,放进了马槽中,“瞧瞧,体型高大,颈长形美,运步充满了弹性,骑着它,哪怕是最艰辛的旅途,也会变成享受。”
这匹黑色的大马喷了一个响鼻,硕大的眼睛看向了唐顿。
“我要了!”唐顿伸出了手,抚摸它的背脊,只是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匹黑皇。
浑身布满了长条状隆起的肌肉,每一丝都充满了力量,但是看上去又不臃肿,反而线条流畅、匀称。
黑皇简单的甩头,踏步,会让鬃毛晃动,流露出一股温顺的气质。
“虽然是一匹杂交马,但是它的优秀勿容置疑……呃,什么?买了?”莱曼说的吐沫横飞,结果听到唐顿的话,一下子卡壳了,目瞪口呆的看向了他,“你说什么买了?”
“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