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鞭炮堆在一起,一炸开来火星四溅,将整堆炮仗同时引燃了,一时间崩得碎屑漫天乱飞。一片爆竹的碎片突地崩到“新郎倌”所骑白马的眼睛里,那马吃痛,嘶吼一声,便向前方猛地窜去。
那匹马所冲的方位正是采妮。采妮见状惊呼一声,欲待策马逃开,却已来不及了,眼见那惊马向她直撞过来,正腻在她身边献殷勤的果基格龙大喜,可算逮到护花的机会了!
果基格龙长腿一抬,轻轻松松从马上跃下,抡起钵大的铁拳,一声大吼:“呔!”钵大的铁拳重重地击在白马的耳门上,一声沉闷的肉体撞击声,那奔马竟是悲鸣都来不及,便轰然一声砸在地上。
如此一幕实在威武,引得格哚佬等人大声喝彩:“好神力!”
采妮姑娘看在眼里,眸中不禁泛起奇异的光采。
那白马一倒,将“新郎倌”压在身下,痛得他惨叫连连,格龙也不理会,只是转身关切地问道:“采妮姑娘,你没事吧?”
“没……”采妮摇摇头,望向格龙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格哚佬看在眼里,不禁捋着胡须暗想:“看来这门亲还真有门儿!”
牯牛拖着铁犁跑出二里多地,这才放慢速度,张绎和张雨桐不能明目张胆地轰那牯牛改变方向,眼睁睁地看着它“义无反顾”地向前走,每犁开一寸地面,都像割肉一般的痛。
叶小天看那牯牛越行越远,虽然随着体力消耗,它的速度越来越慢,可再这么走下去,只怕划走的将全部是张家的土地,叶小天忍不住对文傲小声道。“差不多了,再这么下去,只怕张家要悔约了。”
文傲是于家的人,若是依照他的心意,恨不得这头牛一整天都在张家的地头上转悠,不过他也清楚,各方面都希望不动刀兵圆满解决,不会遂了他的这份心愿,所以轻轻点点头。
叶小天见文傲同意,便双腿一挟马腹,赶到格哚佬身边,低声道:“这牛还是在咱们事先设好的路线上么?”
格哚佬眉开眼笑地道:“没有,这牛被他们一惊,已经偏离了原来的路径啦。”
叶小天眉头一皱,道:“这可不好办了。”
格哚佬道:“让他们张家多出点血,有何不好?”
叶小天道:“亏,张家是吃定了。不过,如果继续这么下去,我担心张家会不惜一切也要悔约,我们的目的,可不是和他们拼个两败俱伤,还是见好就收吧。”
格哚佬听他这么说,挠了挠头,扬声唤道:“采妮,采妮!”
采妮和格龙正并辔而行,不知在说什么悄悄话,看她眉眼含春,娇羞妩媚的样子,格龙那一拳打死惊马的神威,显然是已经掳获了她的芳心。一听伯父招呼,采妮连忙提马赶过来。
格龙追了几步,识趣地站在两丈开外,向叶小天冷傲地一扫,虽然强作镇定,却是眉挑唇扬,一副扬眉吐气的模样,看得叶小天莫名其妙。
格哚佬对采妮低声吩咐几句,采妮点点头,招过一名山寨武士,趁人不备,从马鞍旁解下一个水囊交给他,又吩咐了几句。
张绎和张雨桐正亦步亦趋地跟在那几名驱赶牯牛的武士后面,张绎脸色越来越黑,眼看就要化身包公,张雨桐则脸色越来越红,扛一刀就成了关公,根本没注意到采妮的小动作。
经过一片小山包时,那个接了水囊的侍卫趁机从侧面绕开了,张绎叔侄还是全无察觉,他们两人已经攥了一手心的汗。
眼看那牛还在向张家的地盘前进,他们恨不得冲上去一口把那牯牛咬死。可是在场的不只有于家、果基家和山寨的人,甚至还有几位请来担当见证人的土司,如何能当众毁喏背信。
眼见那牛继续向张家的地盘挺进,前行再有二十里,就到了提溪司所在的小城,张绎双目赤红、鼻息咻咻,快要暴走了。
他双腿一挟马腹,正要扑上前去,就见那牯牛似乎走得累了,低下嗅了嗅,嚼了几口青草,忽然扭转方向,向西面稳稳走去。
张绎双腿挟着马腹,臀部微微抬起,在马背上保持着僵硬的姿势大约有三息的时间,忽然脱力般软软地坐了下去,后背黏黏的,已然是汗透重衣。
张雨桐见此一幕,险些痛哭失声。他们叔侄都已到了忍耐的极限,可现在牯牛却转了向,忍了一肚子的焦虑和怒气陡然失去了发泄出来的最后一丝推动力,实在是说不出的难过。
采妮派出的那人绕到前面,就是从此处横向洒下了他们配制的那种液体,直到接上他们之前做下手脚的位置,所以那头牯牛到此便转换了方向。
午时,他们停下来,就着山泉水在树下简单地吃了点食物,那头牛也用上好的精饲料喂养了一番,还在水里给它加了盐巴。
还有一下午的时间,在日落之前,他们能圈出多大的地,并且能及时返回牛头山,那么牯牛行走范围之内的领土便尽归山寨所有,包括这个范围之内的村庄和村庄中的百姓。所以现在还不是涸泽而渔的时候,必须要让这头牯牛保持充分的体力。
众人歇了大半个时辰,格哚佬山寨的人便迫不及待地驱赶着牯牛继续上路了。下午,牯牛终于进入了于家的地盘,一过地界,张绎叔侄就像虚脱了似的瘫在马上,被他们的侍从扶下来,塞进了随行的一辆马车。两叔侄挤坐在一起,掀起轿帘儿,阴沉地注视着外面。
进入于家领地之后,武士们驱赶牯牛的热情明显降低了,在盟友的土地上,怎么可能毫无顾忌。再者,虽然刚到下午这头大牯牛就进了于家的地盘,但它已持续犁了一上午的地,体力消耗极大,不可能再保持上午的速度。
武士们时不时就要抬头看天,注意太阳西行的位置,他们必须得赶在太阳落山前,重新回到牛头山。张绎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喃喃自语道:“我张家雄踞铜仁五百年,难道气运真的到头了吗?”
张雨桐咬牙切齿地道:“他们一定做了手脚!一定做了手脚!”
张绎黯然摇了摇头,道:“牛是我们找的,一路上只有我们的人出面制造事端,他们能动什么手脚?这是天意!天意啊!”
张绎掩面道:“总算,老天没有做得太绝,终究是让它折向了于家的地盘,否则,我真是无颜去见大哥了。”
张雨桐想了想,突然道:“他们有巫师,会用蛊!会不会……他们给那头牯牛下了蛊?”
张绎有气无力地道:“蛊虽然有很多奇妙的效用,但还达不到那般神乎其神的地步,否则生苗早就一统天下了。千百年来,也不知有多少部落先后脱离他们的控制,走出深山,他们还不是束手无策?”
两个人正悄悄议论的当口儿,引勾佬已悄悄取出一只蛊虫。他当然没本事控制牯牛,却可以激发牛全部的潜力。
本来按照他们的计划,这头牯牛应该会在日落前赶回牛头山,可是牯牛受惊后跑得太远,如此一来,他们从张家拿的地,比他们本来打算得到的还要多,却也因此耽误了时间。
这样的话,如果他们早点决定返回,也还是来得及的。在确定不再继续前行的时候,他们可以控制牯牛行走的方向,唯有在决定返回的时候,他们可以出面干涉。
就像一些民间传说里,有人发现了宝藏,却因为贪得无厌,错过了离开的时间,结果和宝藏一起永埋地下。这种赌约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果他们太过贪婪,错过了回去的时间,那么同样将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是人皆有私心,虽然于家是盟友,但于家有大片土地,格哚佬的山寨却没有一亩良田,引勾佬还是想尽可能地为他的族人多争取些,所以虽然格哚佬再三提醒,他还是坚持让那牛多走几步路,多走一步,便是一垄地啊!这样一来,返程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便不够了,引勾佬只能倚靠他的蛊。
蛊练制不易,虫子本身寿命又不长,练制成蛊也不会延长它的寿命,死了还是要再重练。所以除了用来练手的低级蛊虫,蛊术师一般不会常备太多的蛊虫,但有一种蛊虫,几乎每一个会炼制的蛊术师都会随身携带,那就是当初果基格龙向叶小天提出挑战,无计可施的叶小天向冬天求助时,冬长老取出的那种可以增补元气、替垂死之人续命的蛊虫。
普通人服用此蛊,可以把体力、速度、反应,提高至少五倍。当然,透支的代价就是事后大病一场,甚至潜力催发的太多还有丧命的危险。如今就是用到这只蛊虫的时候了。
格哚佬看看天色,不安地对引勾佬道:“长老,时辰差不多了,再走下去,只怕咱们不能及时赶回牛头山。”
引勾佬点点头,悄然放出了那只蛊虫,得到格哚佬示意的几个赶牛武士马上大声地吆喝起来,手中的皮鞭用力挥动。
张绎和张雨桐叔侄俩挤在车棚口,看一眼缓缓西坠的太阳,看一眼那头奋力扬蹄的牯牛,两眼似鬼火一般燃烧着炽热的光:如果牯牛不能及时赶回牛头山,那么格哚佬即将得到的一切都要化为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