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天施施然地踱进后院儿,神态悠然,胜似闲庭信步。
每回踱进大宅,叶小天就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这是我的宅子,我如今也是有钱人啦!真想把它搬回京城去,叫那些街坊邻居都瞧瞧,叶家二小子有大出息呢。”
典史的官职给了他世俗中的地位,而神殿取之不竭的财宝和无数可以因他一言而决生死的信徒,则给了他财富和权力。骤然获得这一切,叶小天不免稍稍萌生了些暴发户的心态。好在这种得意洋洋只是在他心底悄悄幻想自我满足一下,不然一定会被大亨鄙视一番的。
一个豆蔻年华的小丫头挎着一只装满衣服的木盆儿从侧厢竹林中蹦蹦跳跳地走出来,嘴里还哼着山歌儿,忽然看见叶小天,把她吓了一跳,连忙站住脚步,福礼道:“老爷!”
这是人牙子给叶小天挑选来的小丫环之一,典史大人家里要用人,那人牙子敢不尽力?他为叶小天挑选的都是顺眉顺眼、机灵懂事且家世清白的人,这小丫头叫罗月儿,因为伶俐乖巧,生得又讨喜,被叶小天安排在后宅做事。
叶小天一见是她,马上端起老爷架子,既威严又和霭地向她微笑着点点头,背起双手,迈着八爷步,不疾不徐地向前走去。罗月儿待叶小天走过去了,悄悄吐了吐舌头,穿向对面满花草的小路,只是不敢再跑了,那歌谣也不敢唱了。
叶小天背着手,一步三摇地走着,扭头一瞧,恰看见罗月儿挎着洗衣盆姗姗而行的背影。
细细的小腰肢使一条衣带浅浅松松地系着,一副弱不胜衣的模样。下身那条柔软的灯笼裤儿很贴身,看那曲线,小屁股还没长开呢,瘦瘦窄窄的,比腰杆儿宽不了几分,还没凸显出女性的柔美。
可叶小天瞄着那款款摆动的小屁股,居然有些心猿意马:“罪过!罪过!我一定是到了发情的季节!仔细想想,我都二十了呀,还没开过荤呢,莹莹,再不见到你,我怕不能为你守身如玉了……”
叶小天想到夏家为他和莹莹设下的障碍,不觉皱起了眉头,但是一声甜美的呼唤打断了他的苦恼:“小天哥,你回来了啊!”
太阳妹妹欢喜地迎上来,足踝上的银铃叮铃铃地一阵响,却一点也不令人觉得嘈杂,配着她宜喜宜嗔的娇靥,那铃声也如仙乐纶音般令人赏心悦耳。叶小天点点头,道:“遥遥呢?怎么没见她。”
太阳妹妹很自然地绕到叶小天身后,帮他宽去外袍,说道:“遥遥还在练字呢,劝她休息一会儿也不听。”
叶小天摇头失笑,道:“这小丫头倒是好学。对了,老毛呢,没看见他喳喳呼呼的却也稀罕。”
太阳妹妹把他的袍子挂在衣架上,拿起一块雪白的毛巾在脸盆里浣了浣,拧干递给叶小天,动作娴熟自然的仿佛一位贤淑温柔的小妻子,听到他的话,抿嘴笑道:“他呀,他和云飞跟着冬长老上山了。”
叶小天“哦”了一声道:“冬长老又上山了?”
太阳妹妹道:“是啊!冬长老说,眼看着就到冬天了,得赶紧抓些稀有的虫子回来,趁大哥你正清闲着,以便教你炼蛊,要捉稀有的毒虫,就得往深山里走,今儿不回来了。”
叶小天道:“云飞跟去我不稀奇,只是老毛最怕虫子,他肯跟着去山里?”
太阳妹妹道:“毛大哥整天看冬长老鼓捣那些虫子,大概习惯了吧。”
叶小天点点头道:“也是,熟了自然就不觉害怕了。”叶小天此时正拿毛巾擦着脸,没有看见太阳妹妹吐舌的俏皮模样。
其实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老毛好吃懒做兼怕虫子的性子,哪有那么容易改的?华云飞不放心冬长老那眼神儿一个人上山,自告奋勇陪他去了,毛问智却懒得同行,他当时正坐在花园里的躺椅上晒太阳。
太阳妹妹带着一串悦耳的银铃声走去,说道:“毛大哥,冬长老要上山,你不去么?”
毛问智被暖洋洋的太阳晒得正昏昏欲睡,打个哈欠,懒洋洋地道:“谁要跟那老头儿进山呐,简直是活受罪,俺可不去,俺就帮大哥看家……”
太阳妹妹挽着发梢,妙目流转,柔声问道:“毛大哥,你真不去吗?”
一向迟钝的毛问智突然第六感敏锐起来,他睁开眼,就见太阳妹妹笑得甜丝丝的,一双大眼睛眨得媚媚的,不知怎么的,一股寒气就从他的脚底板嗖地一下窜到了头发梢。
太阳妹妹甜甜笑道:“毛大哥不去就不去吧,厨房刚买来几条咸鱼,我想给小天哥煎条咸鱼,麻烦毛大哥去取一下好不好?”
“不!”
毛问智一听“咸鱼”,条件反射般跳了起来,怪叫一声道:“我要上山!我要上山!我这就上山!冬长老,等等我……”毛问智就像被恶狗撵着似的,一边嚎叫着,一边追着冬天和华云飞去了。
虫子固然怵人,爬山固然辛苦,却怎及得太阳妹妹可怕?毛问智对太阳妹妹可是怕到了骨子里。
叶小天自然不知道这段故事,听说毛问智变勤快了,还挺高兴。他净了面,把毛巾递给太阳妹妹,笑道:“我去看看遥遥,好学是好的,可小小年纪,却也不必太过辛苦,咱又不指望她考状元。”
太阳妹妹甜甜地道:“嗯!那人家这就为你准备晚膳,一会儿就开饭。”
叶小天走进书房,就见遥遥正伏在案上一笔一划地写着字。
遥遥生日大,现在虚岁已经七岁了,在南方,许多百姓人家的姑娘十二三岁就嫁人做媳妇,七八岁已经算是半大姑娘了,可遥遥虽心黠灵慧却身体娇小,看着比实际年龄还小些。
她坐在椅子上想伏在案上写字很吃力,所以屁股底下垫了两个垫子。一个头梳双角髻的小姑娘,手里持一管比她那巴掌大的雪白小脸还要大的毛笔,一笔一划地写着字,瞧着特别稚纯可爱。
叶小天看在眼里,心里涌动起一股父兄般的暖意。自从把她从靖州杨家带出来,近两年的朝夕相处、相依为命,叶小天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他放轻脚步走过去,一直走到遥遥身边,专心的遥遥还没有发觉。
叶小天摒住呼吸看她一笔一划地认真写字,直到这一篇写完了,才轻笑道:“我家遥遥好乖,写字这么认真。好啦,一口吃不成个胖子,读书识字也是这样,今天就到这里吧,可别把眼睛累坏了。”
“小天哥哥!”遥遥这才惊觉叶小天就在身侧,她欢喜地一窜,从椅子上滑到地上,扑向叶小天,被叶小天熟稔地一把接在怀里。
“小天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呀。”遥遥搂着叶小天的脖子欢喜地道。
叶小天道:“已经有一阵了,看我家遥遥这么认真,可不敢打扰你。”
遥遥被他夸得不好意思了,害羞地吐了吐舌头。叶小天抱着她往外走,道:“走啦,咱们吃饭去。遥遥啊,哥哥只是希望你能读书识字,长大了做个知书达理的姑娘。又不指着你去考状元,不用这么用功的。”
“那怎么成,人家要读书,就要好好读!”遥遥答得稚声稚语,叶小天听了心中欢喜,却不明白这小丫头的那点小心思。
原来,遥遥以前跟着水舞识过一些字,但教书先生并不知道这一点,一开始教她一些简单的字时,遥遥几乎是念一遍就会写,把那教书先生欢喜得不得了,逢人就夸就孩子聪慧异常,是个神童。
这番夸赞,可把小丫头开心坏了,不过却也成了她的压力。后来教的字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有些字她以前并没学过,为了不让先生失望,她就特别用功,一遍遍地反复温习,务必保证第二天先生上课时她都能记得。
在先生眼里,这是他最好的弟子,只可惜是个女儿身,纵然学究天人,也无法出仕作官,未免引为遗憾。而在遥遥来说,私底下却是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辛苦呢。
“遥遥,洗手吃饭啦。”
叶小天抱着遥遥来到花厅,太阳妹妹已经摆了一桌子的菜,正在分发碗筷,遥遥脆生生地答应一声,从叶小天怀里滑到地上,跑到洗手盆旁乖巧地净手。
三人坐定,叶小天嗅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儿,循着那香味儿一瞟,笑道:“又炖了汤啊,我现在喝习惯了,还真挺香的,这些天总是精神奕奕的呢。遥遥,不要挑食,今晚也喝一碗吧。”
“别……”
太阳妹妹急忙阻止,一见叶小天奇怪的眼神儿,慌忙解释道:“哦……这汤……这汤加了许多秘制的中药,最宜男人进补,姑娘家可不宜喝的,要不然唇上的汗毛都会重了,瞧着像小胡子似的。”
遥遥本来就不爱喝汤,一听要长小胡子,那多难看,赶紧把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叶小天释然道:“原来如此,男女进补,确实各有不同。那我就一个人喝啦。”
叶小天先从汤里挟了一块口,咬在口中,赞道:“难为了你,每回炖汤,买的都是筋头巴脑,有嚼头,还不柴,这可比炖肉好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