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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六章 哥愿与你和平共处不?(1 / 1)

“目前最后修建的三个船坞也已经完工,目前,第一号和第二号船坞里的飞剪船在小的来时,已经架好了龙骨,最迟到明年春初,至少能够有两艘盖伦船和两艘刀剪船入水试航。”云岚答道。“而等到了明年春天的时候,六个船坞可以同时动工了,一年之后,咱们至少可以有两艘大型盖伦船和十艘中型船舶航行在南海之上。”

“不过现如今最为要紧的就是咱们的人手还是太少,水手也不足。”

我想了想之后道:“这倒无妨,水手可以在当地招募汉民,至于工匠,我会再派一批人过去补足,切不可耽搁了本公子的计划,知道吗?”

“诺!公子放心,若是如此,那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只是担心在交趾之地招募的汉民太多,会引起交趾太守的警惕。”云岚的回答让本公子陷入了沉默。

毕竟在交趾之地的汉人并不多,最多也就是十来万人,其他的那些中南野人虽众,但是一个二个又懒又馋,又矮又瘦又黑,绝对不是当兵和做事的好料子。

重要的是这些家伙实在是缺乏纪律性和组织性,就连舅父也曾经评价过这些中南野人,认为这些家伙除了嘴硬之外,屁的本事都没有,在遇上利益的时候就像是一群疯狗,而是遇上强敌的时候,一个二个投降投得比那磕头虫还快。

“我记得,交趾以南,应该也有汉民居住的吧?”我摸了摸光溜溜的下巴,朝着云岚问道。

“交趾以南,倒是也有不少的汉民,皆是从秦汉以来南迁的中原百姓,若是能够招募他们,倒也真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小人怕那占婆国会有什么想法。”

占婆国,汉时称之为林邑。占人,也就是当时所称之象林夷本居日南郡象林县一带,东汉末屡屡反叛,劫掠州县,交州刺史不胜其烦。其中一次在汉顺帝永和二年,征交趾兵平叛,结果反而倒戈,形势非常危险,廷议要调荆、杨、兖、豫四万人征讨,幸亏名臣李固力阻,派人招降,其后夏方两任交州刺史,威信极高,占人闻其名而降。时至汉献帝初平年间,象林人区方杀县令自立,为林邑王,林邑最终独立。

魏晋南北朝时期,林邑王范雄(区连外孙,其间的世系不可考),范文(本是奴隶,后趁王死篡位),范胡达(文子)范阳迈(胡达子)在位期间,时时劫掠日南郡,两晋、刘宋交州刺史不得不长期与之作战。其中范熊甚至想联合扶南国一起北上,妄图夺取中原,来称霸华夏土地,结果出兵不到两个月就给揍得像群死狗一般,逃回了原地继续龟缩。

据《水经注》里面曾经有一段东吴时期林邑与东吴于湾大战,占领区粟地区,而后两国息兵,以寿冷县(今顺化)为界的记载。事在东吴赤乌十一年,不过不见于其他古籍,也无林邑王名号。

到了宋武帝刘裕,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他在元嘉二十三年派交州刺史檀和之南伐。阳迈阳降阴战,被识破,和之大军攻陷区粟(就是三百年前被占的那个地方),并乘胜南追,大掠其都而还,据说获得合数十万两黄金的战利品。

《宋书》只说“所获珍异,皆无名之宝”,《南齐书》就有一段搞笑的论述了:说林邑有金山,有金汁流出,林邑国就铸神像为金人。和之平林邑,毁其金人,得到数万斤的黄金,他死后见胡神为祟(不知道萧子显怎么知道的)。自此以后林邑基本无力北侵,并于永明九年受南齐封号为持节,都督缘海诸军事,安南将军,林邑王,这是临邑作为藩属首次受封。

隋文帝灭陈后,天下承平无事。恰好林邑久不朝贡,大臣们都说那里多异宝,文帝听罢心里痒痒的(刘宋的故事可是很吸引人),遂于仁寿末遣大将军刘方南征。林邑王率巨象出战,隋军打不过。刘方心生一计,于是在战场掘了很多陷阱,然后假装溃退,林邑兵穷追。结果象兵全陷了进去,一片混乱,大败。刘方打到国都,战利品有金神十一个。隋炀帝大业元年,炀帝派军南征,灭林邑国,分其地方为三郡。占人不服,屡屡反抗,更是乘中原大乱,无暇南顾之机,终于复国成功。

如今的占婆国王对于交趾之地颇为垂涎,但是如今占婆国刚刚复国,内部不宁,不少不服气的部落也在窥视着占婆国的王位,所以这家伙目前只能与交趾太守丘和和平共处。

不过,你想跟哥和平共处,那也得看哥愿意不愿意与你和平共处。

“这倒无妨,如今,占婆重立,可是处处烽烟,忙着争权夺利,哪有那么多的闲功夫管这样的事。更何况占婆国主对咱们汉人甚是警惕,咱们把汉民收拢过来,他高兴还来不及呢。”我摇了摇头笑道。“当然,也不能够大意了,本公子派过去的五个营,皆是精锐之师,他占婆若是不寻本公子的麻烦就算了,若是想来惹麻烦,不需要惊动那丘和,你们自己去解决。”

云岚听得这话不由得一呆。“公子,您,您是说就凭那两千多人?”

“呵呵,你可别小瞧那两千多人,放心吧,不是让你们去硬碰硬,怎么,难道你们就不会支持一方,打压另外一方?若是不行,那么,告诉我派过去的那个团长,让他搞搞暗杀什么的,总之,让占婆国越乱,对你们的发展就越是有利,明白吗?”本公子信心十足地吩咐道。“至于丘和那里,能瞒就尽量瞒着,实在瞒不住,我舅父会出面的,想来那丘和也不是不识时务之辈,收拾那些占婆国,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派遣过去的,除了四个营的精锐之外,另外还有一个加强营的无当飞军,绝对不亚于后世的什么三角洲、海豹突击队之类的特种部队。

他们不但拥有着这个时代最强悍的身手,更拥有着先进的武器,光是每人标配的十枚燧发擦火式手雷,就足够让那些占婆人喝一壶的。相信那郑晔应该很清楚本公子把这批专业杀手级别的精锐派过去的原因。

以郑晔这家伙的智商和能耐,再加上我的叮嘱,相信他能干出来的事不但能够达到我的要求,甚至还能够超过我的要求,就像上次本公子让他去弄流民,结果一下子让本公子累得跟死狗似的。

不过现如今,天底下还真没什么可以难得住咱的,要人有人,要武器有武器,谁敢再跟俺不开眼?

“小的明白了,一定会将公子您的吩咐转述郑经理。”云岚若有所悟地朝着我答道。

我很是意味深长地继续说道:“更何况,收拢汉民给咱们做工,还有一个好处,团结交趾一带汉民之心,记住了,汉民若是被欺辱,你们一定要出头给他们讨公道,当然,也不允许肆意挑衅那些占婆人。毕竟,咱们是要长久的呆下去的。”

“小的明白了,当会谨慎行事。”

“另外,我会知会我舅父,让他设法说服交趾太守,多多收留那些从各种逃来的汉民,以充交趾之地。对了,交趾之地的粮食不缺吧?”

“这还真不缺,一年可三熟,咱们带来去的那些农人,已经熟悉了占婆稻的习性,如今,每亩地一年至少可以收获七石之巨。这数年来,借着舅老爷的关系,我们在交趾之地大肆购地,如今,得田近千顷,每年获粮可达七十万石左右,扣除各种费用还有交予农人的,咱们还能够留存三十万石左右。”说起这个,云岚不由得两眼放光,涛涛不绝。

说起来,虽然交趾之地炎热了点,潮湿了点,但是在那里不需要担心挨冻受饿,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当地的占婆人一个二个懒得出奇,除了去稻田里边播种之外,其他的时间,要么就是去信婆罗门,去信佛,要么就是一票人跟另外一票人因为利益又或者是信仰不同而互相掐架。

好勇斗狠,却又极为懒惰贪婪,这种奇特的人性,实在是令云岚无语,不过这样,倒是给了他们机会,郑晔这哥们到了交趾之后,看到那些占婆人刚刚复国之期,却分成了许多的派系,相互不服气,经常某某大臣又跟某某将军打上一仗,而就连那位占婆国主也经常因为那些部族朝贡少了,便挥军去攻打。

反正很乱,正是乘着这机会,郑晔还真是收买了好几股跟汉民比较亲近的势力,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够在交趾以南站稳脚跟。但是他也很清楚,谁也不知道那些蛮夷什么时候会翻脸,光有胡萝卜没有大棒,还是很危险的,虽然有舅父在,但是终究上面还有个交趾太守丘和,许多事情,并不方便让舅父出面。所以郑晔特地来信,希望本公子能够有所应对。

思来想去,不管怎么样,中南半岛之地,可是未来华夏的粮仓,本公子是绝对不会放弃的,所以挑出了四个营的精锐之师,还有一个加强营的无当飞军悄然分批南下,最终都安全地抵达了交趾,成为了郑晔手中最得力的一张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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