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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五章 感动华夏的美德中年呃屁了(1 / 1)

而因为李密在屡次作战中所发挥的作用很大,使得李密在瓦岗军中的声威大振。翟让自觉不如李密,于是翟让推李密为瓦岗军首领,上尊号为“魏公”。李密则任翟让为司徒。

看到形势大好、前途无量,瓦岗军的首领很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成为皇帝,翟让的一些亲友和下属开始有点不甘心了。部将王儒信劝翟让自己当大冢宰(百官之长,相当于宰相),管理所有的事务,把让给李密的权力夺回来。

翟让虽然文化不多,却是个豁达大度的人,他知道自己的才干比不上李密,压根没听王儒信的馊主意。翟让、翟让,单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人家是个懂得谦让的人,有着高尚情操,不但会让位,还能让梨的人,反正人品绝对不亚于三国的孔融,这样感动华夏的美德中年说什么也不会干分裂革命的事儿的。

翟让的哥哥翟弘是个大老粗,而且脑子有点不太好使,这时候也跑过来添乱,他对翟让说:“兄弟,天子你可要自己当啊,怎么能让给别人呢!你要是不当,我可就当了啊!”翟让听了之后哈哈大笑,也没怎么当回事儿,李密听说了却很恼火。

翟让虽然具有很多优点,但毕竟不是神仙,他也有不少缺点,比如贪财、鲁莽,其实真正要命的并不是这些缺点,而是权力,他一天不死,李密的权力就随时可能被他拿回去。最起码,李密是这样想的。

当时有个隋朝的官员崔世枢来投奔李密,却被翟让抓住关了起来。翟让的要求很简单:把你的金银细软全部交出来就行了,不给就动刑。

有一次,翟让喊元帅府记室(其实就是李密的秘书)邢义期赌博,邢义期因为去晚了,被翟让打了八十杖。

翟让还曾经向左长史(李密的秘书长)房彦藻说:“你上次攻破汝南,得到了不少金银财宝全部都给魏公(李密)了,一点儿都不给我!要知道魏公是我一手推立的,还不知道以后怎么样呢。”房彦藻很害怕,就找到李密说:“翟让刚愎贪婪,有无君之心,应早图之”。

公元617年十一月十一日,李密设宴款待翟让,翟让应邀带着兄长翟弘、侄子翟摩侯到李密的哪里喝酒,酒宴之中,翟让惨死于李密之手。

而接着,翟弘、翟摩侯、王儒信都被杀了。徐世勣想跑,结果被守门的士兵砍伤了脖子,幸亏被王伯当及时制止。单雄信跪下来磕头哀求,李密没有杀他。

而李密在收拾了翟让之后,开始抖动着他那灵活的舌头,暂时安抚了翟让的部众,但是,当翟让倒在了关于权力的阴谋的那一刹那,就已经注意了原本强大而团结的瓦岗寨,已经被李密给狠狠地砍了一刀,虽然,伤口被堵住了,但是,伤害,却会继续加深恶化,强大的瓦岗寨子,已经随时都有可能倒下,只需要一个契机。

“那是因为他们的不过是一群看不清过去,也看不清未来的愚人罢了,天底下,也唯有公子您才有这等气概,这等豪情壮志。”青霞姐依偎在我的怀中,手指轻轻地抚着我的胸襟,轻声低喃道。

“那是,天底下,唯我一人也。”本公子傲然而立,这个历史时空,只有本公子这么一位穿越者,自然,咱的眼界和世界观要远远超过这个时代的能人智士,要不然,岂不是太俗了?

穿越者就该干点不一样的事,生活在封建社会就应该向往资本主义社会,向往帝国主义社会,向往殖民主义社会,向新的三座大山,发起进击。

“嗯,不错不错,箭术的确是大有进步,看来不枉为兄一番苦心啊。”本公子很长兄如父地拍了拍长孙无逸的肩膀,一脸得色地道,而前面四十步处的靶心位置,插上了七只箭,另外三只也在七八环的位置。嗯,比起本公子现如今苦练的箭术虽然有点不如,但是在他这个年纪,已经相当不错了。

听到了这话,旁边的妹子吃吃的笑了起来。“哥你说这话亏不亏心,明明是人家瑶光姐教得好,哪有你什么事啊,真是的。”

“她要不是你未来嫂子,会这么尽心尽力的教咱们家小五吗?”本公子虎躯一震,横了这丫头片子一眼,啥人。明明比我小上好几岁,可是个头还窜的真够快的,当年比本公子差不多矮上一个脑袋,现在都快有我高了,当然,本公子还是要高出那么一点点的。

“四哥,您也来,让小弟好见识一下四哥的箭术。”接着,老五无逸把弓递给了我,一脸期待地道,妹妹也在旁边表示鼓励。

但我是谁,世界上最优秀的穿越者,没有之一,有也要被本公子给收拾到原始社会去。就凭咱自从穿越之后就一直保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架势,拿翻老五无逸,简直就是三根手指拿田螺一般轻省。

唰唰唰,十箭射毕,尽中靶心,惹得无逸大声叫好不已,妹妹眨巴眨巴眼。“哥你啥时候射得这么准了?明明以前不是这样的。”

“废话,是个男人,既然射,就必须准。”本公子洋洋得意地将弓扔给了无逸。

“这有什么,女人也能射准。”妹妹不屑地撇了我一眼,抄起了无逸民的这一石半弓,刷刷刷的一大串箭矢,同样命中了靶心,本公子半天才回过了神来。“你也会射?”

“那当然,只不过平时让着你罢了,就连瑶光姐都夸小妹有射箭的天赋。”妹妹看到本公子的表情,不由得掩唇娇笑起来。

正跟妹子笑闹间,却看到了本该守在院门口处的李元芳以百米短跑的速度正冲这边窜过来。带来了一个令本公子同样以百米跑的速度飞奔的消息,前往虎牢一带,接应裴仁基父子以及虎牢将士的船队,已经回来了,大约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够赶到码头。

站在码头旁边山坡上,那高达十五米的水泥砖石修建的巨型灯塔顶上凭栏远望,入眼所及,到处一片丰收的金黄色,而站在这里,可以看到,那不远处的码头上热火朝天,一条条的横幅已经高挂起来,而就连锣鼓队也已经准备完毕。

甚至还有一队仪仗队站在码头之上整装待命,他们没有披甲,而是穿着一身笔挺而又漂亮的蓝黑色军装,头戴军帽,漂亮的军衔还有那铜扭扣在阳光下熠熠升辉。

“贤弟你弄出这么一只仪仗队来,倒是让人看得挺顺眼的。让这些普通老百姓还有外人,多见识一下咱们韩城县的军人,也颇有好处。”韩世谔拍着栏杆笑道。

“这是自然,就是让这些老百姓别害怕自己的军队,咱们的军队,可是老百姓的子弟兵,而不是欺压百姓,把自己的父老,当成掠劫对象的那种混帐部队。”我点了点头说道。“我反对把军营建在城池边上,那是担心士兵们的训练会影响到百姓的生活,毕竟他们练习的是杀人的技艺。但是,并不反对他们去接触和帮助老百姓……”

韩城县的军民关系可以说是目前为止世界上最优秀也最和谐的军民关系,军队严禁扰民,甚至在很多时候,还会帮忙老百姓,比如秋收的时候,帮助收割,又或者是哪里遭了灾害,也是由军队出面去救援,使得韩城县的老百姓看到这只军队都会有一种亲切感。

“这倒也是,咦……贤弟你看那边,应该是他们到了。”这个时候,韩世谔指向了南方,我眺目望着过去,果然,只见数不数的帆影,约约绰绰地映入了眼帘。

一百余艘货船,还有三十余艘战舰组成的船队,终于开到了韩城县的码头前,船头之上,韦云起义气风发的对着锣鼓喧天的码头之上指指点点,旁边,一票披盔带甲,一身戎装的将军们都用一种好奇,还带着点审视的目光,打量着这一切。

激昂而又欢欣鼓舞的锣鼓声回**在黄河上,而那随着号令声,开始向着码头方向迈起了标准的正步地仪仗队更是成为了吸人们目光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裴仁基我没见过,但是看到这对父子肖似的面容,除了一个长胡子,一个还没啥胡子之外,几乎没有太大的区别,使得我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位。

而旁边,秦琼,程咬金,更有一位年纪跟本公子差不多年纪,容貌俊俏,英姿勃勃的少年将军站在这二位的身侧,同样一脸好奇地打量着这由水泥砖石修筑而成的码头,洁白高大的灯塔,还有远处那一幢幢高高耸立的楼房和库房。

“那位年轻的,想必就应该是罗士信了。”韩世谔也颇有些意外。“听秦叔宝言其年轻,没想到居然这么年轻,怕是跟贤弟你差不多年纪吧?”

“还真是够年轻的。”我点了点头,手搭凉棚挡住那晒下来的秋日阳光,的确,这家伙长的挺帅,而且扮像也很英武,看样子,隋唐演义里边的罗成,说不得就是指的这位少年郎。不过现在,未来的大唐名将秦琼、程咬金、罗士信,都已经归到了本公子的麾下,而裴仁基与裴元庆,本来应该是英年早逝,但是现在,他们也已经脱离了历史上的命运,而被本公子忽悠到了韩城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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