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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男仆(1 / 1)

“他是你的表哥。”罗邺不动声色的说道。

表哥……

这是事实,一个林宛瑜不得不接受的事实。她神色一黯,双腿在座椅上不安的晃动了一下。“没错,他的确是我表哥,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小时候还说过长大要嫁给他的蠢话——现在想想童年真是可笑啊。”

“可笑的童年总比没有童年要好。”罗邺目视着前方。

他被“公司”选走受训成为杀手的那一天,童年就已经不复存在了。他身上的每一道伤痕,都是成长的见证。有些伤痕看不见了,已经渗入了他的骨髓之中。

林宛瑜无法理解罗邺话中的含义,她喃喃的说:“有时候,面对亲人比面对敌人更让人痛苦。”

所以杀手都是孤身一人。罗邺轻轻的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林宛瑜望着前方越来越阴沉的天色,“对了,你能确定这条路是正确的吗?”

“确定。”罗邺回答说。

林宛瑜不可置信的瞪着罗邺,“可是你连导航仪都没有开。”

“不需要,我喜欢跟着感觉走。”罗邺挑起一边的眉毛。

雷文顿车上确实有导航仪,但罗邺有马彼得调用的军事级别卫星导航,并且路标能直接出现在眼睛虹膜上,所以根本没必要用车上的导航仪。即使能见度为零,他们也能安然到达南山庄园,更何况,现在的风雪还远远没到不能前进的地步。

不过,他预感到,如果这鬼天气在下午之前还不能好转,那么雪会越下越大,并且有可能持续几天几夜。

林宛瑜紧锁着眉头说:“可是……天色好暗,要不然我们掉头回去,改天再去拿那五百万吧。”

看得出来,她只是想找一个借口来推延跟李逸风的见面。

“老实点坐好,小心我把手伸到你裙子里。”罗邺警告的说道。

林宛瑜的身体僵硬在座椅里,一阵恐慌和羞愤涌进了她的喉咙,她不敢再开口说话。

雷文顿继续在风雪中飞驰,越往郊外走,行人和车辆就越稀少。出城之后,整条笔直的公路上就只剩下v12引擎的咆哮声了。

一个多小时后,林宛瑜已经可以透过车窗隐约看到南山的山麓了。

南山庄园依南山而建,只有一条还算规整的沥青通往庄园的正门。整个山庄外围只是象征性的围了一圈低矮的篱笆,以此来表明这是私人产业。

林宛瑜忍不住哀叹了一声,有些伤感的说道:“没想到舅舅最后的岁月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度过的。”

罗邺将雷文顿转入沥青车道,顺着沥青路前行,很快就看到一处门卫岗亭。

岗亭里坐着两个正在说笑的人,看到有车开来似乎很惊讶,其中一个看门人冒雪从热乎乎的岗亭里跑了出来。

他有点跛脚,身体一摇一摆的,看上去有些滑稽可笑,但他脸上严肃到几乎是憎恨的表情,却让人笑不出声来。

“你们是干什么的?”这名年近五旬的看门人走到车前,粗声粗气的质问道。

罗邺注意到,这名看门人留着长短不齐的胡子,在低温风雪的作用下,脸红的像新生儿的屁股。他穿的鼓鼓囊囊的,每层衣服上都沾染着食物的痕迹。而他身后那名看门人似乎比他年纪还要大,探出半个身子在岗亭之外,歪着头,目光直接而充满不屑。

从举止和穿着来看,这两个看门人根本就没有经过特殊的安保培训,似乎就像随便从南山附近的村庄里找来凑数的一样。与唐琬庄园的严格相比,李逸风的南山庄园从还没进门起,就已经落败了——这可不像是京华公子应该具有的作风。

林宛瑜按下车窗,礼貌客气的回答说:“大叔,我们是来赴宴的,麻烦你通报一声。”

看门人目光锐利的朝林宛瑜瞪了一眼。“赴宴?”口气颇为严厉。

“没错,”林宛瑜急忙回答说:“是李逸风邀请我们来参加今晚的雪花派对的。”

“哈哈!”看门人肆无忌惮的干笑了两声,语带轻蔑,“既然宴会是晚上才开始,那你们现在来干什么?”

林宛瑜张嘴说不出话来。

“蹭饭吃。”罗邺替她做了准确的回答。

林宛瑜回头白了罗邺一眼,又转头对看门人微笑着说:“别听他胡说,我们是——”

看门人冷笑一声,语气轻蔑的说:“我觉得那小子说的对,来南山庄园的可不都是蹭吃蹭喝的吗?”

林宛瑜有些生气,这个看门人似乎也太狂妄了一些。不过她还是努力的保持着应有的礼貌,“我们是不该来的这么早,不过你看现在外面雪越下越大,我们也无处可去……”

看门人的脸上明明写着“跟我有什么关系”的表情,不过他低头看了看罗邺,“小子,这是你女朋友啊?”

“不是。”罗邺回答说。

“来这里南山庄园的公子哥我可是见多了,基本上都是带着女朋友来的,你们竟然不是男女朋友?”看门人不可思议的咕哝了一声。

这个问题明显涉及到了**,林宛瑜的脸冷了下来。“我们确实不是。”

罗邺叹了口气,从西服里拽出一片鸭绒,“你见过我这样的公子哥吗?”

看门人摇了摇头,“确实没见过,那你们是什么关系?”

罗邺说:“其实,我是她的男仆,她是我的女主人。”

“男仆?男仆是干什么的?”看门人咧着皲裂的嘴唇笑了笑,顺便抖了抖身上的雪片,似乎对这个词感到很新鲜。

“就是那种随叫随到,命令我干什么我就必须干什么的职业。”罗邺耸了耸肩,“你懂的。”

林宛瑜涨红了脸,“不是不是!他只是我的保镖!”

“是啊,对外我必须说是她的保镖,不然晚上她就会用鞭子抽我,用蜡烛滴我,用那里夹我——”罗邺一脸哀恸的说道。

“我没有!”林宛瑜再也顾不上豪门千金的礼仪,大声的吼叫道。

“今天上午你还用那里夹我的手呢!”罗邺说:“你敢说不是?”

林宛瑜急切的辩白说:“不要说用那里好不好!我只是用腿……”

看门人鄙夷的望着林宛瑜,“哼,看起来温文尔雅的小姑娘,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人。”

林宛瑜百口莫辩,眼泪都快急出来了。

罗邺继续哭丧着脸说:“大叔啊,你这样说我家女主人她肯定会不高兴的,今天早上她已经在办公室打过我一顿了,我现在肋骨还疼的不敢动弹。你要是再不去通报的话,我估计她会用铁链抽我的。”

“我……”林宛瑜已经不打算解释了。

“现在的女人啊,有点钱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看门人摆了摆手,“好了好了,我这就给你们去通报——你叫什么名?”

罗邺毕恭毕敬的朝林宛瑜说道:“女主人,大叔在问你的名字。”

林宛瑜嘴唇颤抖了一下,“林、林宛瑜。”她从来没有这样羞于说出自己的名字。

“等着吧。”看门人轻蔑的瞪了她一眼,跛着脚摇晃回岗亭中,抓起话筒,嘴里含混的说着什么。

林宛瑜气呼呼的瞪着罗邺,“你干嘛要那样说我!?”

罗邺理所当然的回答说:“为了让他给我们通报啊。很明显,你的礼貌在他们面前不好使,他们都是穷人,最看不惯的就是假惺惺的富人,所以他们自然就同情我。”

“可这里的安保这么差劲,你干嘛不直接冲进去?!”林宛瑜恨恨的问道。

“你有没有想过,堂堂京华公子李逸风,为什么会雇佣两个连路都走不利索的老头看门?”罗邺一脸正经的问道。

“嗯?”林宛瑜眨了眨眼,刚才的怨气被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彻底消除了。“是啊,为什么啊,现在雇佣一个保安也花不了多少钱。”

“因为他对这些人知根知底。”罗邺说:“他们是真正的眼睛、耳朵,这可比监视器管用多了。”

“逸风表哥会想的这么周全吗?他只是个大手大脚花钱的公子哥呀。”林宛瑜有些不敢置信。

罗邺望着远处的青山说道:“你看见那山上有什么了吗?”

林宛瑜顺着罗邺的眼光望去,“树啊。”

“你能想象它们十几年前的样子吗?”

林宛瑜恍然大悟。十几年前的南山是寸草不生的荒山,如今却变成树木茂密的青山,如此看来,李逸风倒并不全是浪荡公子,最起码他保住了家族财产,甚至还将其发扬光大。

她似乎应该重新审视对李逸风的看法了。

看门人放下电话,从岗亭中走出来,敲了敲林宛瑜的车窗。“你们可以进去了。”

林宛瑜从思考中清醒过来,急忙问道:“等一下大叔,我们应该怎么走才能找到别墅?”

“顺着主路一直走就行。”看门人的语气依旧有些不耐烦,“穿过狩猎场,别墅就在南山脚下。”

“这里还有狩猎场?”

“当然有。”说到狩猎场时,这名看门人的脸上浮现出一层憎恶的神情,“上次李逸风不知道从哪请来一位白痴少爷,自己本事不济,打不着雪狐,就用十字弓把我家美玲射死了,要不是后来胡小姐出面,我非掀了那小王八羔子的脑壳不可。”说着,他恨恨的朝地上啐了口浓痰。

罗邺微微抿起嘴角,他注意到一个细节:这名粗鄙的看门人居然敢直呼李逸风的名字,却对胡继瑶尊重有加。

胡继瑶、南山庄园,这背后究竟隐藏了怎样的秘密?

林宛瑜显然没有将心思放在称呼上,她轻声的问道:“大叔,你说的美玲……是只狗,对吧?”

“废话,”看门人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不是狗还是狐狸啊?自从前几年这里突然出现一只雪狐后,来打猎的饭桶就越来越多,可没一个人能打到。”他斜了一眼林宛瑜一眼,“我看你们也别指望了,你天天虐待你的男仆,他肯定没力气去替你抓狐狸。”

“我……”林宛瑜泄了口气。

罗邺嘿嘿一笑,踩下油门,雷文顿咆哮一声,顺着沥青马路冲向南山脚下。

雪花飘舞,李逸风就在雪花的尽头等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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