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第 50 章(1 / 1)

第50章往事

对于跟着陆守俨出去见她发小, 初挽还是挺重视的。

一则重视陆守俨这个未婚夫,二则也重视他的发小朋友。

别管将来如何,多一个朋友, 总归不会吃亏。

当下初挽挑了之前老爷子帮她订的风衣, 最近天气暖和一些了,她穿这个正好。

她把腰带束上,看着镜子。

质感上乘的风衣挺括,包裹着镜子里小姑娘略显单薄的身段, 这让她看上去更为纤弱, 皮肤也更白, 仿佛被树皮树叶包裹着的一朵娇花。

仔细看,她头发有了光泽, 脸色略多了几分丰润, 整个人气色很好,眼睛很亮, 看上去就是这个年纪少女该有的样子。

她想起陆守俨,他好像天然有那种淡定从容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气势。

他明明比侄子大不了多少,但他就是有长辈的权威感, 就是让人服膺,而这些甚至不是陆家家规的强行辈分压制, 这甚至和他参军历练无关,他小时候就是众望所归的孩子王。

她想象着自己站在他身边的样子, 他过于稳重成熟,而她显然比同年纪的更显小, 这使得两个人年龄差比实际看起来更大。

他喜欢小的还是同龄的?不知道, 不过至少看起来他对自己足够好。

他就是护着, 护着, 疼爱,再疼爱,

他这么说了,她自然也这么信。

初挽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轻叹,其实她觉得重活一世,她不该对着镜子想象自己和某个男人配不配的问题,为什么要在意这些?

这个世上有许多美好的事情等着她去欣赏,而她对自己足够自信,并不需要凭着外貌去拴住一个男人的心。

可她又觉得,这么好的男人,她确实应该多付出一些,这个世上哪有不需要付出的美好,就算买一只猫回来,除了喂食,还得每每记得捋捋撸撸。

既然在乎,那就要多用些心思。

于是她到底换上了皮鞋,这样和大衣更搭。

这皮鞋她穿上不太舒服,但也只能认了——这是她为了美付出的一点代价。

也许她太过磨蹭了,等她终于走出房门的时候,陆守俨已经站在不远处石榴树旁了。

他难得穿了西装,身姿笔挺,妥帖得体,真个人看上去很不一样。

好像越发沉稳了,是不动声色的内敛和大气。

她推门出来,便见他的视线射过来,在她脸上略做停留,才道:“可以出发了吗?”

她点头,之后道:“不是说十点出发吗?我晚了吗?”

她看了下时间。

陆守俨:“没晚,走吧。”

等走出大门的时候,她对他道:“下次,你要是打算提前出发,给我说一声。”

陆守俨:“我就算等等你,也没什么。”

初挽:“那不是有点浪费时间嘛……”

其实她多少懊恼自己没事对着镜子看了半天这件事本身。

陆守俨却道:“我喜欢。”

初挽意外,看他一眼。

他估计新刮了胡子,脸部线条越发明晰,包裹了硬朗挺拔身形的西装让他整个人呈现出内敛到极致的魅力。

他才二十七岁,就已经足够成熟,散发着果子的芬芳,让她浮想联翩。

她轻叹了声:“今天你这么穿还挺好看的。”

陆守俨侧首,微垂眸看她:“嗯?那你不喜欢吗?”

初挽:“倒是挺喜欢的,那你觉得我呢,今天是不是比昨天好看?”

陆守俨眸中便带了笑,她总是能这么直白,直白到有些孩子气。

只是当这种孩子气和男女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总让人觉得,她就是不太走心。

哪怕她在他耳边轻轻吹口气,说着男人女人之间那些挑逗的话,他依然觉得她就像是一个小孩玩泥巴。

于是他略沉吟了下,道:“还可以。”

初挽不太满意,问:“那你说,你如果走在大街上,看到我,会不会回头特意看一眼?”

陆守俨:“走在大街上,我看到你,不可能只看你一眼,我当然会叫住你。”

初挽:“我是假设,你不认识我的话,那你看到我,会回头看我吗?”

陆守俨:“为什么要这种假设?你那么小我就认识你了。”

初挽坚持:“我就是假设,假设我是陌生人,你不认识我,你看到我,会回头吗?”

陆守俨想了想:“不会。”

初挽无奈地看他。

说话非要这么直接吗?

陆守俨:“我走在大街上,不会没事随便看别人,特别是女人。”

初挽试探着说:“遇到好看的呢?”

陆守俨看她一眼,很不苟同地道:“挽挽,我以前和你说过,皮相是最不要紧的。走在大街上,如果一个男人东张西望到处看女人,那这个人心术不正,万万不可交。”

初挽默了好一会,才道:“有道理。”

陆守俨温声道:“挽挽,很多事,我觉得没必要,比如皮鞋,不喜欢不要穿,你穿运动鞋吧,更舒服,那样就挺好看的。”

他补充说:“你看,那天我特意给你买运动鞋,就是觉得这样你穿着更自在。”

初挽:“好吧……”

陆守俨带着她走出胡同,看她不吭声,略沉吟了下,终于道:“虽然皮相并不重要,不过——”

初挽:“?”

陆守俨低声道:“不过挽挽今天看着亭亭玉立,很漂亮。”

初挽眨眨眼睛,没吭声。

陆守俨:“嗯?”

初挽别过脸去:“ 没什么,走吧。”

陆守俨有些无奈,低声道:“确实挺好看的。”

语气带着哄,不过初挽觉得,像是因为她哭闹了,所以他才这么哄,那是她耍赖求来的表扬。

初挽慢慢地瞥了他一眼。

于是陆守俨便看到,满意不满意的情绪全都装在小姑娘眼底,像是一汪泉水,就要溢出来了。

陆守俨喉咙突然有些发干,喉结旁那处早已痊愈的伤口也隐隐发痒。

陆守俨低声道:“挽挽——”

声音中多少有些讨饶的意思。

初挽想想,也就笑了。

今天可真是为难他了,他估计就没有赞美女人的天赋。

陆守俨眼神无奈地看着她,解释道:“我觉得你今天确实很好看,但我觉得都一样,你以前那样也挺好的。”

初挽也就不提了:“今天剪彩应该很热闹吧?”

出于对刚才那小小缺憾的一点补偿,陆守俨便介绍得格外详细:“场面比较大,各家新闻媒体都会去,副市长也过去帮着剪彩,他是老爷子以前的属下,到时候我得过去打个招呼。不过也就一个招呼,也没我们什么事,就是凑一下。”

初挽:“好,反正我不用多想,跟着你走听你指挥就行了,对吧?”

人情应酬这方面,他肯定是高手,跟着这样的人不用动脑子,就当一个不知世事小姑娘就好了。

陆守俨笑道:“可以。”

这么说着话,已经到了电车站,陆守俨应该也很少坐电车,他也不熟,正在看电车牌,初挽图现成,随意站一旁。

也是无意中,突然感觉,好像有一道视线打量着自己。

她下意识抬头看了眼,就见槐树后有个人影,倒是有些眼熟。

等到要细看的时候,一辆电车经过,挡住了视线,她再看,却不见了。

其实当时感觉有人看自己,并没多想,电车站人来人往的,这种无意识的感觉未必当真,只是当她看到那个人身影熟悉,且有些躲闪的时候,便感觉,仿佛不是一个巧合。

关键那个人的身影,隐约让她想起一个人,陆守俨上辈子的妻子孙雪椰。

一时自是疑窦丛生,如果是孙雪椰,她怎么会过来这里,要做什么?

按说这个时候,她和陆守俨只见过三次面,两次还是长辈在场,通信也就是那么稀拉拉的,两个人要说感情,是绝不可能有的,而且他们明明已经分手了,还是孙雪椰自己提的分手。

她怎么会好好地来找陆守俨,还鬼鬼祟祟的样子?

陆守俨正研究着站次,看她这样,也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疑惑:“挽挽,怎么了?”

初挽摇头:“没什么,刚看到一个人,觉得眼熟,估计看错了。”

陆守俨再次看了一眼那边,也没看到什么人,这时候电车来了,两个人坐了电车。

坐在车上,初挽还是想起刚才的那个身影,她觉得应该不至于,但是又觉得太过巧合了。

陆守俨意识到了她的心不在焉:“不舒服?还是不太想去了?”

初挽摇头:“不是,我在想别的事。”

陆守俨:“刚才车站看到的熟人?”

初挽侧首看向他,他年轻而稳重,眸中是显而易见的关切。

她摇头:“是,不过也没什么,就是纳闷。”

陆守俨:“那就先别想了。”

初挽:“嗯。”

她想着,自己也没什么好心虚的,就算万一是孙雪椰,没什么大不了,谁也不欠谁的。

是她自己要和陆守俨分手的,她和陆守俨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不是都已经分干净了吗,上辈子的事她又不知道。

再说,兴许就是自己看错了。

******

义利西餐厅位于绒线胡同,今天是开业典礼,果然连副市长都来剪彩了,现场还有一些新闻媒体,也有金发碧眼的记者过来采访,毕竟这是北京城第一家洋味西式快餐厅。

陆守俨带着初挽,先上前和市领导见过了,那领导见到陆守俨也是高兴,握着他手说:“我听陆老爷子说你要订婚了?”

陆守俨笑着说是,便将初挽介绍了下,那领导热情地和初挽握了手:“郎才女貌,恭喜恭喜!”

这时候有记者来采访,陆守俨便带着初挽先进去餐厅,这西式风的布置果然和国内传统餐馆不同,一进去便听到动人的钢琴音乐声,里面还开着空调,灯光座椅都非常讲究,温馨柔和的灯光洒在水磨石地砖上,优雅精致。

这里的餐厅布局也是自助式的,顾客都是拿着托盘,和后来的麦当劳肯德基很像,就连服务员都用上了电子计算器。

陆守俨带着初挽,给她大致介绍了这里的餐品,初挽看过去,有红肠烩饭,火腿三明治,炸牛排,炸鸡翅,总之以后麦当劳肯德基那一套,比那些可能更丰富一些。

这些再过十几年看,也就那样,甚至还被称为垃圾食品,不过这年代,还是非常新鲜的一件事,不然也不至于副市长亲自来剪彩。

他们正打算点餐,陆守俨好几个发小过来了:“你们怎么才过来,等你们半天了!座位都给你们占好了,快过来坐!”

那孙清逸笑打量着初挽,发出“啧啧”的声音:“这是挽挽吧,好多年没见,都长这么大了?”

其它几个纷纷也都对着初挽看:“我怎么记得挽挽才这么丁点大,就一小娃娃,时间过得可真快,这走在街上,我肯定不敢认!”

孙清逸也叹:“吾家有女初长成,我们老七终于功德圆满了!”

陆守俨听到这话,视线便扫过去:“嗯?”

孙清逸几个顿时笑了,大家对视一眼,道:“没什么,没什么,你们赶紧点餐,人家西方的快餐都得自己点,自己吃自己的!你们点了自己的,赶紧过来座位一起吃。”

等这几个人过去座位处,陆守俨低首问初挽:“想吃什么,我来点。”

因为人多,距离太近了,他的呼吸就在她耳边。

初挽道:“炸牛排吧,再吃个三明治,还要个浓汤。”

她对这些说不上多喜欢,不过在这个年代吃,倒是多了几分新鲜感。

陆守俨便要了红肠烩饭,火腿三明治,炸牛排,炸鸡腿以及美国浓汤。

之后他低声说:“这里还有咖啡,果汁和奶茶,你要喝什么?”

他看着初挽,解释了下:“咖啡可能有点苦,奶茶是甜的。”

初挽:“我还是要果汁吧。”

陆守俨便给初挽要了果汁,给自己要了咖啡。

排队的人有点多,两个人就在那里等,等着的时候,初挽看向靠窗户的座位,陆守俨几个发小已经坐在了之前预留好的位置,正好奇地往这边看,见到她看过去,还热情地冲她笑了笑,看上去格外亲切。

陆守俨也看到了,道:“不用在意他们,你该吃就吃,都很熟,没外人。”

初挽笑看着那边,回忆道:“那个白白瘦瘦的,留着平头的,他好像叫霍景云吧,我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去圆明园划船,他要捉鱼,结果不小心掉进去了,当时还是七叔你救他上来的,是不是?”

她只是隐约有这么一个印象,记得那时候还很小,并不懂生死,也没看到救上来的经过,以至于在她幼稚的心里,她会有一个模糊的印象:霍景云哥哥掉水里,没了,不过现在又有一个霍景云哥哥,这是一个新的霍景云哥哥。

至于为什么有一个新的霍景云哥哥,两个人有什么不同,她也不懂,小孩子的思维是没什么逻辑的。

陆守俨听到这话,却是意外地看着她:“你竟然记得这个?”

初挽:“只是一个模糊的印象,特别模糊,怎么了?”

陆守俨低首凝视着她,温声道:“挽挽,当时你三岁半。”

初挽笑了:“原来我记事这么早!”

据说大部分小孩子五岁前的记忆都是临时记忆,不过看来有些印象深刻的记忆可能还是会留在脑子里,成为一个模糊的片段。

陆守俨:“那挽挽还记得别的吗?”

他话音平和,仿佛只是这么随口问问,但是她感觉到了那平静背后的期待。

她略顿了顿,之后到底是摇头:“大部分都模糊了吧,不记得了,我只知道当时七叔好像跳下去了,我很担心,我大喊着,要去追你,不让你下去,后来的事不记得了,我可能是被别人抱到一边了吧。”

陆守俨笑道:“对,你当时哭着喊着,眼泪巴巴的,我只好让孙清逸把你抱到一边了。”

这么说着,初挽突然想到了什么:“可我为什么印象里,我是叫他霍景云哥哥的?”

她以前没回想过小时候,也就没有意识到,在她童年模糊的片段里,原来霍景云不是叔叔,而是哥哥?

陆守俨听着,微怔了下,低头看着她,道:“你当时小,又倔,教了你,你也未必听。”

这么说着,两个人取了餐盘,过去座位上,几个发小特意给陆守俨留了靠窗户的两个座位,两个人可以面对面。

这样初挽身边就是孙清逸,孙清逸对初挽特别热情,挽挽长挽挽短地叫,还在那里夸“挽挽小时候那么小,就是一团子,现在长大了,瞧,多漂亮!我打眼一看,白白净净的,又洋气又好看,看得我都要嫉妒老七了,这么好的挽挽,怎么就被他给占住了!”

旁边霍景云直接拍了拍他的肩膀,警告道:“管住自己的嘴,你也能对挽挽会这样说话?小心老七揍你!”

他这一说,大家全都笑起来,这么笑着,大家喝着饮料吃着薯条,热火朝天的说话,话题都围着陆守俨和初挽转。

初挽专注听着,偶尔会看一眼陆守俨,他神情平淡。

他看到她在看她,视线相触,他微抿唇:“嗯?”

初挽摇头,收回目光,继续低头吃饭。

霍景云坐斜对面,他看到这情景,笑着叹道:“挽挽哪挽挽,你从小就机灵,能耐,能拿住七哥,七哥还不是什么都听你的!现在长大了,我看他还是在你手心里,拿捏得准准的!说起来,像七哥这样的人,也就是你——”

陆守俨一听,眸光直接扫过去,轻淡眼神很有些警告意味地道:“景云,你怎么不吃?这炸猪排是不是点多了,要不要我帮你解决一份?”

说着,直接伸手就要从他餐盘里拿。

霍景云赶紧护住自己的炸猪排:“七哥,这是我的!再去买还要排队呢!你别闹我错了还不行吗!”

初挽听这个,笑了:“景云哥哥,我记得小时候,你还给我买过汽水,对不对?”

霍景云一听,惊奇不已:“瞧瞧,咱们挽挽就是有良心,三分钱的汽水记了十六年!对,景云哥哥给你买汽水!”

旁边几个一听,也是没想到,当下忙凑过来问:“挽挽,你还记得你小时候我给你买过什么吗?”

初挽笑道:“不太记得了,我那时候还很小,记住的就偶尔一点小事,很模糊,不过各位哥哥可以讲一讲,提醒下我,没准我就想起来了呢?”

一时之间,大家七嘴八舌的,开始说起小时候的事。

“挽挽可是七哥的宝贝,成天冲我们显摆!我们要抱挽挽,他又不让,我眼馋,回家也要我妈给我生,结果被我妈胖揍了一顿!挽挽你还记得吗,当时景云哥哥都难过得哭了!”

“哎,那时候我们钓鱼,钓出来一条小红鲤鱼,我们碰一下都不行,人家要拿回去给他家宝宝,生怕我们给碰坏了!”

“当时我们和七小那一群人打球,结果他们有一个混小子,过来揪了一下挽挽的蝴蝶结,可把咱们挽挽委屈坏了,红着眼圈捂着自己的小辫子,七哥知道,直接把人家给揍了!挽挽你还记得你的蝴蝶结吗,铁峰哥哥可喜欢你的蝴蝶结了!”

“对对对,我记得这事,当时七哥直接指着那群人说,谁揪的给我站出来,结果那帮子人被镇住,活生生把那小子给推出来了!”

初挽听得专注,那些事,她有的隐约有印象,有的却是怎么都记不起来了。

当下她自然也趁机问了一些陆守俨小时候的事,比如他怎么陪着自己玩,比如他怎么抱着自己,比如他给自己买了什么礼物。

几个发小也都非常热情,汉堡包吃差不多了,喝着冰咖啡,在那里和她摆开了龙门阵,聊得火热,亲近得简直仿佛失散多年的好兄妹!

陆守俨从旁就这么安静地看着,听着那一声声的挽挽,一声声的哥哥,开始的时候还算淡然,之后眸色便不着痕迹地沉了下来。

最后,当霍景云捋开袖子向初挽演示他胳膊上的伤疤时,终于,陆守俨道:“今天是餐厅第一天新开业,让你们过来,是凑人数的,不是在这里演戏摆龙门阵的,你们这样说说笑笑,很影响餐厅的氛围。”

他起身,道:“现在,我们散场吧。”

**

离开义利快餐厅,也没回家,陆守俨带着她顺便逛了逛西单,随手买了点零食,还买了一些黑桑葚——端午节要到了,黑桑葚到处都是。

回去的时候,天已经不早了,两个人走在无人的街道上,初挽笑看着他:“某个人的脸色好像比黑桑葚还黑,怎么了这是?”

陆守俨淡淡地看她一眼:“今天你聊得不错?以前不知道你这么会聊天。”

初挽:“心情好,自然聊得好,况且各位哥哥们都这么热情好心。”

陆守俨挑眉:“嗯?叫得这么亲?”

初挽笑:“有什么问题吗?不叫哥哥该叫什么?”

陆守俨:“差不多得了,好歹有个亲疏之别。”

初挽:“我怎么没亲疏之别了?”

陆守俨:“叫他们哥哥,那叫我什么?”

初挽笑看着他那面无表情的凉淡,坏心眼蠢蠢欲动:“当然是叫你七叔了……”

陆守俨瞥她一眼,语带警告:“挽挽,这样逗我,合适吗?”

初挽:“不合适是吗?那我不逗你了——”

她歪头,一脸无辜地道:“我换一个来逗?”

陆守俨微俯首,眸光沉沉地锁着她:“想换谁?”

初挽:“你帮我挑一个?”

陆守俨却陡然伸手,带有一点惩罚式地、精准地捉住她的手指。

酥麻的感觉自指尖蔓延开来,初挽的心便乱了,她侧首仰起脸来看他。

暮色朦胧,僻静的胡同寂静无人,男人的指腹带着略显粗粝的茧,藏在缝合妥帖精致的西装袖口下,轻捏住她的手指后,又放开,捉住,之后再放开,手指萦绕间,似有若无地这么碰触着。

他就在她身边,肩膀几乎擦过她发丝的距离。

从初挽角度,可以看到路灯下薄薄的眼皮,明晰的下颌,以及挺拔的鼻梁骨,这些组合在一起,向她勾勒出彰显着疏远禁忌的线条。

这一切都无法和似有若无触碰她的手指联系在一起。

分明连风纪扣都系得那么一丝不苟,浑身上下打理得如此齐整,曾经站在水井边高高端起长辈架子义正言辞地教育她,谁能想到,有一天,在夜色和袖口的掩盖下,他会捉住她的手指,恋恋不舍地戏弄着,略糙的指尖肌肤擦过她的指,惊起她似有若无的酥麻感。

两个人的脚步都已经停下,暮色无声,彼此的呼吸是如此清楚可见。

陆守俨目视着前方的灯火,初挽则仰脸看着他。

他总是能在关键时候把情绪包裹得无懈可击,也只有轻抿起的薄唇,和挺括衣领掩映下轻轻滑动的喉结,才能让她捕捉到他一丝半毫的情绪。

而就在长久到仿佛几个世纪的沉默中,他终于开口:“挽挽?”

初挽从失神中醒来。

袖口轻动,手指收回间,却被追逐,于是那双手便紧握住了她的。

四根手指,被他拢在指间,看似不着力,她却丝毫挣脱不得。

初挽咬唇,看着前方的路。

有骑着自行车穿着蓝色中山装的人缓慢地经过路口,那自行车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

陆守俨侧首,垂眼看向她。

初挽便看到那黑眸中仿佛藏着一个深邃遥远的世界。

她觉得自己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她甚至听不到自己的呼吸声。

陆守俨:“走吧。”

他这么说的时候,声音很哑很低。

他并不想放开她的样子。

初挽的手指动了动,看向他。

陆守俨明白她的意思:“就这样吧。”

他不放开,俯首间,低沉沙哑的声音在她耳边解释道:“我就想这样握着挽挽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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