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 翘家与广州
从身体到精神沉重的刺激,让我许久不见的鼻血再次汹涌而出。弹力十足的的大腿每动一下,就将我勒的象上岸的章鱼一样直翻白眼。
“有贼啊。”不待她要惊慌失措的尖呼起来,贼你个头啊,我本能一把挺起身来,却踢蹬挣扎的腿儿在头上重重敲了一下,又重新被压倒。
片刻之后,我好容易搞清楚了状况,对方是一个粉装于啄雪娃娃一样的小姑娘,黑白分明的杏眼儿正在瞪着我骨碌的转。
“不准说出去”她满脸通红的压着我,丝毫没有骑在我脖子上的尴尬和的自觉“听见没有。”
虽然她使努力自己看起来威严,并且努力装出一副很凶狠和严肃的样子,可是她用力扯着裙角的手指,暴露出她的紧张。
我反而松了一口气,不是恐怖袭击,也不是桃色陷阱,更不是半路劫色。只是一个显然被闷坏的漂亮小姑娘,在学人家跳墙的勾当,砸到了我这么倒霉鬼。
“那么,你要用什么代价来封我的口呢,小姐。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
我缓过一口气来,喘着气说,
“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
我分明看见她小脸闪过一丝的惊喜、狡橘之类的东西。
“那。你可以不可以先放开我,这么压着人会内伤的”
她的小脸刹那红透了脖子,吐了吐舌头,象小兔子一样从飞快我身上跃起来,低头整理起群摆来。
“小姐,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啊”
我揉着脖子,坐起来。
“哼,姐姐都可以带了一群男人到处玩耍,我却被家里看的紧紧的,说什么外面危险,很多坏人,我就想出来看看。大叔。你也是坏人么”
大叔,我顿时受到沉重的一击,很有翻白眼的冲动。来到这世界以后,还真没人这么叫我的。
“我怎么会是坏人”我赶紧否认“这里的人怎么会轻易让我进来,我也是府里的新人”
看她撑起下巴想了想,我赶紧道问一个问题
“那个,我真的很老么”毕竟被一个小姑娘叫大叔,还是很让人介意的。
“姐姐说看见长胡子的,都要叫大叔”
“我倒。”决定事了回去一定要把这胡子处理掉。
不过,说到她的姐姐,永王是没有多余的女儿,看她的面容倒是依稀有几分那位刘王傅家的才女的影子。
我对这号青苹果没兴趣,不过正好可以给我带路出去,于是我便做出一副循循善诱的模样。
“小姐啊,你想翘家也太不专业了”
“专业?”
“是啊,你打算就这么穿一身出去,没走两步,就被人抓回来”
“是么。”
“还有这香囊,味道这么重,你想让全街上的人,都知道你是王府里溜出来的”
“还有你这发髻、你这头饰,哪样不是有钱人家才用的。全部要换掉”
“还有你有钱么,外面的东西都要用钱买的”
“这个。”
她掏出一个精致袋子,倒出来,里面都是些金玉一样的精致小物件
“这个可以么”
“快收起来,你想被抢劫么,拿这个去买东西。你想被抓起来啊”
我快被她打败了,难道不知道财不露白这东西么。
“要用钱”我掏出一串制钱,摊在手上“就是这样的”
“晤,都给你拉”
她一把抢了过去,把小袋塞给我,我苦笑了一下,继续道
“还有,你有目标么,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么,城里这么大。你走路受的了么”
“我想吃,千层酥、翡翠饼,烧鱼面。”她掰起指头来,神态竟然有几分近似小丫头。
“算了,先给我带路出去。”
“然后,我们要做什么”
“去下人的房子里,找一套你合身的干净衣服”
“我这样还可以把”
“恩,放心把,现在你这样子,要胸脯每胸脯,要屁股没屁股,拐出去也卖不了多少价钱的”
“我哪里小了”
她象被踩到尾巴的小猫一样,顿时捏着小拳头张牙舞爪的跳起来,果然未成年的雌性,最介意的都是关于她如何小的话题。
用类似的话题拌着嘴,我们有惊无险的走到街角。
“终于出来了”她欢呼起来。
“是啊”
我也没想到我会熬不过她的哀求,居然真把她给带出来了,不过,想想她的所谓才女姐姐居然说我是食人生番,我心中就一阵痛快。
不过她的欢呼声,很快就终止了。
“这就是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看她有些嫌恶的翘起好看的小鼻头,我淡淡的说
虽然还不是冻死人的季节,但是随处可见倦缩在墙角街边的流浪汉,和见到人就一轰而上的乞儿,与处处张灯结彩,满堂华宇的高门显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你还是回去作你的大小姐把”
“我不要”她虽然被吓的不轻,还脏兮兮的手摸了好几个印子,表情却相当的坚决。
“那就欢迎你,来到这既美丽,又丑陋的现实世界把,这将是一个很漫长而难忘的夜晚。”
千里之外的广州,天刚蒙蒙亮,太阳照常伸起,阳光和海水咸腥的味道随着渐渐淡去的雾,一点点的渗透在星罗棋布的码头上,彻夜不眠,寻欢作乐的人们多数已经在太阳出来前回家了,赶早的鱼市和早海市也正在散去,一些苦力的正在码头汗发如雨的清理人群留下的垃圾和污物,众多的劳力和水手,睡眼惺忪的伸着懒腰搭着汗巾,纷纷走出棚窝和私寮,准备迎接新的泊渡。
随着海风的冲刷,最后一点松明和油脂燃烬的味道,在这座南海地一大港口和不夜城上空散去,全新而繁忙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广州港,自南越王开埠番禺至今也有近千年历史,无论历朝兴衰更替,似乎都很难能影响到到极南的一隅,城市一直随着繁荣和人口的发展在扩张,一直扩张到山边,然后又转向海里扩张,在滩涂上围堤排水,填造出新的土地来,在上面衍生大量各国风情的聚居区来。
当然,乏味而忙碌的清晨是属于贫民的,除了值夜的门卒,连最勤快的税吏,也躺在相好的被卧里。这时而大半个早晨是属于各家奴仆的,当太阳高过杠头后,街市上便充斥了这些穿着各色家徽图样仆人和伙计;当开市的登闻鼓响过后,一些商号的马车,穿着绸布的帐房和管事等高级人员,才在街面上汇集成车流人流的景观,沉寂的城市也渐渐恢复了活力,才算是大多数商肆崭新一天的开始。当太阳靠近中天后,一些还需要主人亲身奔波劳事的中小商号,这时也姗姗来迟的在店铺中出现一些穿袍戴巾的身影。
至于,作为城中稍稍有资格称的上富有之家的生活,是与整个上午无缘的,对大多数人来说,早饭才是一天最重要和丰盛的一餐,而午后的时间才是他们开门会客的时间,至于他们一天生活中的精华和高潮,那还是在深沉的夜里。
随着太阳高起,在这座黄金与香料堆砌起来,充斥着机遇与渴望、野心的城市中。
新任不久的广州刺史冯崇道,也刚刚从象牙软床上爬起来,回味无穷的看着纠缠在一起的雪白肢体,心中很有一种自得,天竺大商人送的这两个胡姬是太疯狂了,据说学过天竺的柔体术,折腾起来查点连骨头都被拆散了。或许该找那群安息人,要点提神的龙脑香,毕竟家里还有群还要应付。
推开窗扉,看着冉冉生起的红日,轻轻眯起眼睛,晕红霞光下的城市,如神光笼罩的黄金之城,相比晚上万船云集,号称百里灯海的码头夜景,又是另一种他总是不看不厌的风情,这就是我的城市,他对自己说到。
能在这座城市里立足的人免除了长袖善舞的八面玲珑,还要有足够面厚心黑的手段。
冯崇道是一个喜欢财货和享受,却知道什么叫做节制的人,虽然同样也营私结党,但是却不是特别贪得无厌的人,有巴结的手段也有治理的吏才,所以可以一直做到雷州刺史。但命运再那一年突然出现了一个转折,他最得意的一笔投资,就是关于那个在已经没落的冯氏家族中,从小饱受族人欺负的破落子弟冯越身上。
这个年轻人有头脑,肯读书、善于度支,因此写荐书举他做了个小吏,结果世事难以预料的是,当今天子身边最红的近臣高力士,居然是冯家长房的子孙,而冯越居然也被高力士另眼看中,选为继嗣的养子,结果当初族里那些目光短浅的家伙,反过头来,还要求自己做为他们与新贵冯越之间的缓颊。
然后冯越奉命开府海南,为皇家经营封地,虽然只是一个海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