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二十一世纪,马是一件极其珍贵的物种,尤其是用来训练的马屁更是天价,一匹纯种的马,最少需要几十万以上才能买到。
一些特殊的马匹,比如传说中的汗血宝马,没有上千万是买不到的。
故此,马术,也是一种很昂贵的运动,就算是进入跑马场参观和训练,一天都需要上千块,而且,用的还是普通的训练马匹,无法接触到真正的宝马。
故此,跑马场是只有一些富豪才能够消费得起的地方,在这里进出的人,全都是身家过亿的富豪。
眼前这个帅哥名叫任高歌,年约三十岁,他含着金钥匙出生,是燕京某个大家族的嫡系子弟的同时,也是某个资产超过十亿的上市公司的老总,很有能力。
他,正是刘一菲的相亲对象。
此时此刻,他一身便装,眉宇间充满英气,帅气俊朗,充满男人阳刚气息的同时,又显得睿智沉稳。
在他身后,还站着一个美女秘书和一个男保镖。
让给沈毅侧目的是那个男保镖。
男保镖,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穿着西装,腰肢挺拔,整个人气质内敛,但眼神偶尔闪过的一丝精芒,让人感觉格外恐怖,显然是一个高手。
沈毅看着任高歌,心道能出动这样的高手贴身保护,这个人,大有来头啊,刘警官,你又把我拖到了麻烦的境地。
他很想苦笑,但是,刘一菲是张敏的闺蜜,他是张敏的老公,不得不帮刘一菲趟这趟浑水啊。
“任高歌,你说错了。”
刘一菲神色微微一冷,说道“马术,并非贵族特有的运动,国家运动员、内蒙古牧民也都会马术。”
她很不满意任高歌的态度,说什么贵族的运动,很明显就是在指桑骂槐,说沈毅身份低贱,这让她瞬间就憋不住自己的怒气了。
虽然她也是贵族,但是她特讨厌贵族中人高人一等的那种态度,因为她是人民警察,讲究的是公正平等。
“说得也对。”
任高歌修养很好,并没有因此动怒,反而露出了笑容,朝沈毅伸出手,彬彬有礼地说道“你好,我是任高歌。”
“你好,我叫沈毅。”沈毅也握手。
任高歌这人给他的感觉如沐春风,和一些其他纨绔子弟不一样。
而且,这人来到的时候,并没有咨询他和刘一菲的关系,也没有看到他和刘一菲这么亲热而翻脸,显然个人涵养很好。
或者,这人的城府很深。
任高歌和沈毅握手后,转头看向刘一菲,“菲菲,我们来这里是赛马呢,还是先吃早餐?”
“别叫得这么亲热,你还是叫我刘一菲吧。”
刘一菲却丝毫不领情,反而还当着任高歌的面,挽起了沈毅的左手,说道“沈毅,你也认识了,我来给你介绍吧,他是我男朋友。”
“男朋友?”
任高歌眼神微微一变,但表面却很有礼貌地笑了笑,说道“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沈先生,我还是很高兴认识你。”
“谢谢。”沈毅点头。
“看沈先生的穿着打扮,显然也不是普通人,想必马术应该不错,不如,我们比一比?”任高歌颇感兴趣地问道。
“比马术?”沈毅一怔。
“没错,你是菲菲男朋友,她带你来此地,显然对你的马术很有自信。”
任高歌目光炯炯,说道“而我,也学过马术,曾经也拿过奖,一直都缺少一个好对手,不如我们来赛马如何?”
他是贵族,天赋绝伦,无论是读书、经商、运动,都远远超过别人,在马术这一块,甚至还在英国的贵族学校得到过马术比赛冠军。
高手寂寞,人生如雪。
任高歌年纪轻轻已经功成名就,也换过不少女人,有很多女人都能和刘一菲媲美,故此,他并没有对刘一菲的相貌感到惊艳,反而对沈毅很感兴趣。
相亲对象带男朋友来约会,那摆明了就是挑衅,那他自然要反击回去,如何反击?
那就是让沈毅颜面尽失,落荒而逃!
打败其他女人的男人,彰显自己的雄风,这是任高歌一直很乐意做的事情。
“赛马啊?”沈毅看了看场地,又看了看那些马匹,有些犹豫。
“沈先生,你不会是怕了吧?”任高歌挑衅道。
刘一菲抓住沈毅的手,小声问道“你懂得骑马吗?”
“懂一点点。”沈毅点头。
“那好,我们就和他比试,让他知难而退!”刘一菲怂恿道。
她根本不知道任高歌骑马究竟有多厉害,但是她对沈毅有着十足的信心,毕竟沈毅是英雄,更是她心目中的暗刃。
而暗刃,是无所不能的!
“好,早上起来运动运动挺好。”沈毅点头,答应了任高歌的请求。
“嘿~”
任高歌在心里一笑,他让人牵来一匹高大而雪白的宝马,抚摸着马的鬃毛,又指着马棚,说道“这是我的追云驹,请沈先生任意挑选一匹马,我们开始比赛。”
“追云驹?”刘一菲露出异色。
这可是跑马场的极品宝马啊,速度快到难以想象,奔跑起来,如同一道白色闪电。
有这样的宝马,沈毅如何取胜?
刹那间,刘一菲开始担忧起来。
“马棚是吧?”
沈毅走了过去,开始挑选,很快,他视线落在了一匹马的身上,顿时眼睛一亮,“就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