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芳华之家父袁绍正文卷第八百零二章人心浮动曹营得知袁熙动向后,谋士们在荀彧的主持下,一起商讨应对凶虎攻打青州的策略。
而这种攸关曹营前途的大事,本来是应该曹操亲自到场,但曹操最近心情颇差,加上时常头痛,很多以前亲力亲为的事情,都交给了属下去办。
有官员私下议论,说曹操还没有从南阳之战的打击中完全恢复,这其中的主要原因,便是曹昂的死。
曹昂的死影响极大,不仅对于曹操,对于曹营众人都是个沉重的打击。
平时众人就颇为担心曹操的头痛症,万一在关键时期病发,可能会影响到重大决策,更会导致人心浮动。
但如果有曹昂这种做事稳重妥当的人主持大局,曹营上下便能保持正常运转,而且曹营官员普遍认为,虽然曹昂比不上曹操,但已经有了相当的威信,上下一心的情况下,曹营整体发挥个七八成实力还是有可能的。
但曹昂的身死,让这一切成为泡影,私下里面很多官员人心惶惶,甚至对曹营失去了信心,据说还有不看好曹氏前景,暗中勾连其他势力的人出现。
对此负责暗探的程昱,开始大肆寻找线索,搞出了一份名单,但其交给曹操时,曹操却只是让程昱不要声张,便将此事压了下去。
程昱回来后,心中疑惑,心道曹操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心软了?
难道是病痛的折磨,亦或曹昂之死的打击,让曹操心态发生了变化?
对于曹昂的死,程昱也是痛心不已,毕竟曹操身体也不怎么好,还有极其顽固的头痛症,和他同时期的袁绍都死了,谁知道比袁绍少小十岁的曹操什么时候去世?
要是曹操如袁绍在关键战时去世,曹营会发生什么,程昱不用脑子也能想出大概,一念及此,他就脊背发凉。
连程昱这种对曹操极为忠心的人都产生了动摇,更何况他人,这正是袁熙想要的效果,他和郭嘉等人商量过后,认为曹操可能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平复曹营里面的人心波动,即使能够出兵,军心也会不稳,影响相当程度的战力。
所以袁熙才要在此时用兵,而且是大动干戈,把选择的难题交给了曹操,毕竟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以后很难再碰到了。
至于曹昂,当时其受伤昏迷,伤势颇重,被袁熙军兵士所获,袁熙得知后,思量再三,最终还是决定保下了曹昂的性命。
他大可以当场砍下曹昂脑袋,但袁熙总有一种预感,将来曹昂还可能对自己有用,于是袁熙一边找人医治,一边找人将其秘密送往幽州去了。
当然,袁熙这人并不是大善人,他也不准备在蓟城好生养着曹昂,免得被人看出端倪,于是曹昂便被一批袁熙军兵士押着去徐无山垦荒去了。
这样做的好处是,相比蓟城,荒山野岭更能封锁消息,而且难于逃跑。
而且如果逃跑,必然有人同情曹昂的身份,那批袁熙的兵士多出自青徐这种被曹操屠狠了的地方,曹昂为了保命只会隐藏身份,哪里敢说自己是曹操儿子?
随曹昂一起的,还有被诸葛亮的认真一拳打坏了鼻子和半口牙的贾诩。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贾诩在这个岁数受了这种伤,比曹昂还要重一些,他不仅吃饭都困难,折断后重新拉出的鼻骨并未长好,断茬上产生的在钻心疼痛时时刻刻折磨着他的神经,让他彻夜辗转反侧,低声叫苦不已。
贾诩甚至有一种错觉,自己嗓子里面的哀嚎仿佛不像自己的声音,而是很多死人声音的混合,这如同催命一般折磨着他,让贾诩觉得,是不是那些被自己害死的冤魂找自己讨债来了?
而更让贾诩伤心的,是凶虎对自己弃之如敝履的态度。
自己作为谋士,多少有点名声,怎么对方看向自己的眼神这么厌恶,对方不知道自己有能力帮他夺取天下吗?
想到袁熙一脚将自己踢到了这鸟不拉屎的蛮荒之地,却对一拳打翻自己的诸葛亮礼敬有加,甚至还拜其做了军师,贾诩就越发愤愤不平。
凭什么,凭他蛮力挟持自己吗?
这种胡来毫无谋略的做法,也算谋士,也算军师?
早晚把你这个凶虎坑死!
贾诩信心满满,夺取天下不仅需要实力,更需要心狠手辣的谋略,凶虎迟早会发现那个冲动不讲章法的年轻人是个绣花枕头,会跑来请自己出山!
自己只需要等个一年半载,不,说不定几个月,凶虎就发现那诸葛亮不堪大用!
不,最好再快点,因为此地太难熬了!
贾诩简直要疯了,都说幽州垦荒难,他算见识到了,尤其是这不知道在哪里的荒山野岭,简直太可怕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幽州哪个地方,但此地周围荒无人烟,遍地沼泽密林,想逃走都找不到路。
就是真有人给贾诩指路,贾诩也不敢跑,没粮食没水,只怕不出两日就变成野外的一具尸体。
但此地环境之恶劣,让人发指,遍地毒蛇猛兽就不说了,现在到了夏天,开始滋生蚊虫鼠蚁,到处都是蚂蟥水蛭,毒蝎臭虫,贾诩有天早上醒来,掀开被子才发现自己肚子上盯着两条比大脚趾头还粗的蚂蟥,一掌拍下去,溅了贾诩一肚子血。
中间也出现过几次疫病,很多人都病倒了,贾诩运气不好,也病过一次,被强灌了一肚子草药之后,从鬼门关转了一圈又回来了,但给他留下了深深的阴影,就是在凉州,日子都没这么难过!
活的这么艰难,吃的就更不用说了,每日便是粗粮杂菜饭,间杂以兵士打回来的野味,兵士们倒是吃的津津有味,但对于吃惯了上层士大夫那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美食的贾诩,就难以下咽了。
尤其是那些带着极重血腥味的野味,那是人吃的吗,简直是粪便和泥土混合的味道!
贾诩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提着一只刚死不久的兔子,一瘸一拐地向着远处一间草屋走去,沿途兵士们见了,也并未阻拦,因为这些劳动教化的犯人之间联系并不被禁止,只要他们不跑出营地范围就行。
何况这种遍地沼泽的地方,想跑出去,也并非易是事。
贾诩敲了敲几块木板拼凑成的破门,里面有个平淡的声音传来,“请进。”
贾诩闻言推门进去,里面曹昂坐在稻草堆上看书,见是贾诩,便坐起身道:“原来是文和先生,今日怎么有兴致过来?”
两人在宛城的时候早已经认识,但彼时并没有说过几句话,如今一同被发配到幽州,反而慢慢熟络起来。
贾诩提起手里的兔子,说道:“兵士们打来的,这玩意我吃不来,便给公子送来了。”
曹昂见了,失笑道:“文和先生怕是懒得动手吧?”
他提着着血迹斑斑的兔子出了屋子,在屋后的小溪里面洗干净毛皮,然后从靴子里面掏出一把带鞘小刀,熟练地几刀下去,便把兔子皮剥了下来。
曹昂又是一刀,将兔子肚子剖开,掏出里面的内脏,然后将其四肢斩开。
贾诩站在门口,看四下无人,才出声道:“看公子这幅模样,外人见了,谁也猜不出竟然是曹孟德的儿子。”
曹昂头也不抬,“那阿父的儿子,该是什么样子的?”
“冷酷无情,杀人不眨眼,亦或,下城必屠?”
贾诩叹道,“看公子口气,好像对曹公很多做法并不认同啊。”
“老夫却恰恰相反,我认为,只有曹公这种人物,才能真正能平定天下的。”
曹昂心道你倒是惺惺相惜,只怕和阿父都是一类人吧?
不对,自己这么腹诽阿父也是不好,曹昂想到此生可能再也见不到曹操,不禁神色黯然。
不管阿父做了什么,他还是自己的阿父啊。
贾诩仔细观察曹昂心情,开口道:“公子也不想在这里呆一辈子吧?”
曹昂将小刀收起,将兔子尸块扔入锅中,在溪水中洗干净手上的血迹,这才端着锅站起身来,说道:“起码现在我觉得,这里也挺好的。”
“先生是不是呆不下去了?”
贾诩目光闪动,“以公子之才,要在这里呆一辈子,也太可惜了。”
“公子迟早有后悔的一天。”
“既知如此,不如现在早做打算。”
曹昂闻言道:“依先生所见,如何打算?”
贾诩信心满满道:“这还不简单,只要公子写信给凶虎,说愿意为其所用,以凶虎的性格,必然重用公子。”
“到时候公子便成为联系凶虎和曹营的纽带,两方最后化干戈为玉帛,最后共治天下也说不定。”
曹昂失笑道:“这话先生信吗?”
“不瞒先生,我对现状很是满意。”
“我先前肩膀上的担子太重,已经太累了,而且即使没有我,我相信阿父也能找到合适的继承人。”
“而且我在凶虎手中的消息传出去,阿父反而可能会束手束脚,于情于理,我都不想改变现在的处境。”
“真正想要脱身的,是无法忍受现状的先生吧?”
贾诩听了,悻悻转身离去,“罢了,我也是自作多情,什么时候公子能够想通,便来找我好了。”
曹昂端着锅,“我准备煮饭了,先生不一起吃?”
贾诩摆摆手,“算了,吃不惯,公子自用吧。”
曹昂望着贾诩离去的背影,心道对方看上去淡泊名利,其实只是想大隐隐于市而已,不想吃苦,还想享受美食美酒,生活富足,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如今对方还想利用自己达到目的,自己可没有任何理由给对方利用。
现在的处境对对自己和阿父来说都是最好的,但是这样自己确实很对不起阿母和妹妹啊。
想到这里,曹昂脸上现处了一丝愧疚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