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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阴招(1 / 1)

天黑的时候,小黑的父亲才回来。

把柳筐放下,他从怀里掏出两个还带着温度的窝头,这窝窝个头很大,一个比拳头还大些。东家三郎人大方,说好挖塘一天管两顿饭,但晚饭这顿却都会多发两个窝头,其实就是让大家带回家的。

“孩他娘,我回来了。”

“爹。”

刘大富看见儿子小黑回来了,点了点头,“回来了,在学堂里呆的怎么样?”

小黑娘站炕边上把热好的饭菜端上炕桌,高兴的对丈夫说,“孩他爹,小黑如今出息了,在学堂里还得了第一名呢,你看还带回来个奖旗,还带了好多馒头和鸡子回来,还有一斗粟米呢,都是这孩子在学堂读书听话得的奖呢。”

炕席上,摆着一张草纸,上面有黑色的墨迹,写满了字。刘大富大字不识一个,但他知道这是字。

“这是你写的?”他眼里满是兴奋之色,白天挖了一天塘的疲惫也一扫而光。

“爹,这是先生给我取的名字,刘国梁,说我将来能成为国家之栋梁,栋梁就是如东家家里那大宅院北屋正房里的大梁一样,能担大用。我已经学会了写自己名字!”

刘大富捧起那张纸,如捧着道圣旨一样的恭敬,这是儿子写的字,写的他自己的名字。他不识字,也不知道这字写的好不好,但他眼里闪过惊喜的目光,儿子识字了,还会写字了。

天啊,能识会写,大儿子已经是个识字的人了,是个了不起的人了。儿子好厉害,果然不亏自己当初坚持送他去学堂,也感谢东家肯收小黑读书。

“才上了一旬学,碎娃就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咧,厉害,将来一定能够去长安考进士做大官光宗耀祖呢。娃啊,将来做了官,一定不能忘记了咱东家对你的好。”

“永远不会忘记的,杨先生教过我们,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样想就对,做人不能忘本。”

大富看着炕上摆着的锦旗,还有桌上的馒头鸡子,还有一斗粟,心情复杂。大冬天的,他给东家挖一天塘,也才赚回两升粟,可这活还有好多人抢着要做。儿子在学堂里读书,舒舒服服的,一旬下来,居然还往家里带回来一斗粟米,和这么多白面馒头和鸡子,想不到读书居然还有进项。

“既然是东家和先生奖励你的,你就在学堂里吃了,咋还带回家来呢,你现在是读书人了,费脑,得多吃点补补。早知道你是块读书的料,爹当初怎么也得早点送你去读书的,可惜耽误几年了。”

小黑娘笑道,“早几年送去读书,你往哪送啊,这天底下还有几个如东家这般好的人,就是当年老东家在的时候,可都没有办过学堂呢。这也是咱们小黑赶上了好时候了!”

“是啊,是啊,东家真是个好人啊,好人肯定有好报,长命百岁,发家发业。”

刘大富心思淳朴,东家对他们好,他们当然得念记着,将来要回报。投之以桃,就要报之以李,做人不能亏了心。

“黑娃,你再写下你的名字让爹看下。”

家里没有纸笔,小黑就拿了截炭条,写在自家的墙壁上。他一笔一划写的很认真,虽然笔划还有些幼稚,但却没有缺笔少划。

“刘国栋。”

三个大字歪歪斜斜,却很有筋骨。

老黑手抹着墙壁,突然眼泪就落了下来,他家祖祖辈辈是农民佃户,想不到今天屋里头还出了个读书人哩。

这是他以前从来都没有想过的事情,以前真的想都不敢想。

李家大院。

虽说少喝点少喝点,可程伯献和薛楚玉最后还是喝醉了。

二锅头的口感好,没有烧刀子喝起来这么烈,结果烧酒就着猪头肉,一不小心就喝过了。

两人喝的时候都吹牛说这酒他们起码能喝半斤,可事实上两人基本上都只喝了二两左右就倒下了。

李逍自己知道自己的酒量,控制着只喝了二两左右,虽然也有点晕头晕脑,但好在还算清醒。

叫人把两人扶去客房休息,李逍靠在炕上眯觉。

刚才程薛二人酒后说了不少话,有些消息是普通庄户人根本听不到的朝堂消息,甚至算是机密消息了。

比如说,皇帝在朝会上已经下旨,决定派大军征讨高句丽蛮子。统兵的大将原本拟定的是薛万彻,但因老程搅和,最后主将暂时未定,不过已经任命了两位副将,都是很能打的将军。

一位是右领军中郎将薛仁贵,一位则是右武卫中郎将苏定方。

两人都是如今朝中能打的猛将,不过苏定方的资历比起薛仁贵要老些,只是苏定方隋末之时曾是窦建德手下将领,后来还跟着刘黑闼反唐。河北的这群豪雄,曾让唐王朝吃过很大的亏,苏定方虽然后来降唐,还跟着李靖学兵法,在灭突厥之战中立过不小的功,但毕竟他不像是秦琼程咬金等人一样属于秦王府中最强的那支山东豪杰的山头,因此仕途上倒不是很顺。

朝廷东征,对于普通人来说,也许是个无关紧要的消息,因为距离自己太遥远。

不过李逍还是挺关心这个事情的,这次东征的规模不小,虽然不如当年太宗亲征的十万大军,但据说先期入辽的是四万兵马,薛苏二将各率两万,而辽西营州都督程名振也会集结两万人马做为策应支援。

六万人规模的战争,已经不算小了,尤其还是远在辽东作战,要支持这场大战,那么后勤辅兵民夫数量肯定不会小于这个数,甚至可能会超过正军数量,六万人的大军,也许需要十万人转运后勤辎重粮草。

李逍不是府兵,李家庄也没有谁在军籍,但李逍担心的是到时朝廷需要这么多民夫转运后勤辎重粮草,说不定李家庄得摊上这个役。

往辽东运送粮草辎重,可一点不比去辽东打仗来的轻松。

当年隋末之时,杨广发兵百万征辽,征发天下近半壮丁为民夫转运辎重,无数的人宁愿剁手剁脚,甚至是偷牛杀马宁愿被抓进牢去也不愿意去辽东,还把剁手剁脚称之为福手福足。

打辽东高句丽,李逍是支持的,那些高句丽人野蛮无比,经常劫掠辽西之地,有他们在,那边可谓是永无宁日,那边的百姓日子也是苦不堪言。

但李逍愿意出钱支持,却不愿意自己去战场。

相比李逍的态度,薛程两个勋戚子弟却对这场战争很热心,他们都打算动用家里的关系,加入到东征军中,以求战场上杀敌立功。

也许这就是勋贵将门子弟,和普通百姓的区别。

他们打小学习战阵刀枪,渴望上战场立功,但普通的百姓,却更多的还是希望过安稳的日子。其实普通百姓上战场,立功机会较小,比较普通百姓做炮灰的可能性更大,不像将门子弟,他们是以军官身份上战场,而且有装备有战马甚至还有家丁部曲随从,真立了功也不会有人敢贪冒。

普通的庄户人家,连件铁甲都置办不起,马都备不齐,上了战场,两条腿得跑赢人家四条腿,穿着布衣面对人家的强弓硬弩,钢枪铁矛,实在是太凶险了啊。

想着这些事情,李逍也沉沉睡去,等他醒来时,已经到了午后,程薛二人已经走了。

长安。

李绩在府中设宴,请程咬金和薛万彻两人喝酒,为他们说和。

程咬金如约而来,还带来了一瓶酒。

“姓薛的,今天我给英国公一个面子,你只要喝了这三杯酒,我们以前的事情就一笔钩销。”

薛万彻看着面前的三杯酒,杯中酒水清澈见底,而且散发着很好闻的香气,这酒他没喝过,但看着也是好酒。

“我也是看在英国公面子。”

薛万彻说完,哼了一声,端起一杯酒,仰头就喝了下去。

酒入喉,薛万彻面色大变,“这酒····有毒,程老匹夫,你敢~”

说完,薛万彻站立不稳,摇晃几下,就倒了下去,直接趴倒了桌底。

程咬金见状,不慌不忙,反而放声哈哈大笑。

这景象,倒把今天做东的李绩给吓坏了,薛万彻堂堂朝中上将军,若是在他宴会上被程咬金一杯毒酒给毒死了,他也脱不了干系啊。

“老程,你这是干什么?”

“老伙计,你急什么,没什么大不了的,这酒没毒,也没有人要害薛万彻,他不过是酒量太差而已。”说着,程咬金直接从桌上剩下的两杯酒里端起一杯,也一饮而尽。

李绩制止不及,可程咬金喝完后,只是脸变红了而已。

“痛快,过瘾。”程咬金不但没事,反而大喊痛快。

李绩见了,又去查看薛万彻,发现薛万彻鼻息还在,甚至还在桌下发出了呼呼的酣睡声。

“他娘的。”这下连好脾气的他也忍不住骂了声娘,这叫什么事啊。

“姓薛的一杯酒都喝不下,连吹什么牛,就这点本事,有何资格统兵上阵,以后就呆在家带孩子。”说完,程咬金把剩下的半瓶酒送给李绩,自己大摇大摆的走了。

“老程,你这是什么酒?”李绩在后面喊。

“烧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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