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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离开(1 / 1)

“阿忠,你这药毒性有点大啊。”

陈凌给两只狗清洗完伤口回来,韩宁贵和两个中年汉子正围着王庆忠,王庆忠的身前是一头中箭的狼。

箭头插在狼的肋部,除此之外,没别的伤势。

可这狼却已半死不活,耷拉着舌头躺在地上,眼看着进的气多出的气少了。

被人从灌木丛中拖出来也是一动不动。

“也没有,就是看着吓人。”

王庆忠挠头笑了笑,把箭拔出来,“这药里没掺蛇毒,毒到后及时喂水,就能缓过来。”

“还能掺蛇毒?”

韩宁贵惊了。

方才别人没注意,他可是看到了。

这头狼在中箭之后没多久,就站不稳了,踉踉跄跄的倒在了灌木丛中。

这种毒性已经足够吓人了,没想到还能再加蛇毒。

“对啊,这都是打猎用的,大部分当箭毒,往箭头上抹,不过我们家不是猎户,现在也不咋用。”

“……”

“我越听越迷湖了,阿忠你说这样毒死的猎物,人还能吃吗?”

“能啊,咋不能吃哩,这都是草药配出来的,不过掺了蛇毒后就不能吃了。”

“那会配这药的人多么?”

“不多,我家的药方子都是我爷爷传下来的。”

“这样啊,那就还好。”

陈凌在火堆旁给两只狗上着药,听着他们谈话。

刚来的前两天,老丈人把猎药的方子给他看过。

这药是斑蝥、乌头,与草药调配制成的。

与金门村老猎户的也有差别。

那边是马钱子、羊角拗也就是断肠草为主的。

总之,做成熟食之后,吃了是没事的。

他给狗上着药,山猫也蹲在旁边,给他的两只狗上药。

他那条红狗伤势比较重,后颈、两肋、臀上,伤口清晰可见,到现在还在不断向外渗血。

尤其臀上,伤口极多,方才都血流如注,一股股血顺着流下来,可把山猫心疼坏了。

用酒精一遍一遍的擦着,药棉都浸成了红色,擦完扔到火堆中,火苗一阵摇曳,滋滋响个不停。

相比红狗,白狗倒是伤得不重,还有心情来陈凌旁边看他给黑娃上药。

经过这场战斗,它们与黑娃两个亲密许多。

陈凌摸摸它的脑袋,翻开脖子上的毛发看了看,没什么大碍,就起身走到一旁,对着远处树上的金丝猴招招手。

很快,就有一只母猴子抱着皮帽子跳下来。

那皮帽子里是受伤的小猴子,或许是暖和,最开始还想往外爬,它现在也舍不得出来了。

刚才狼群来犯,这些猴子把猴崽子们抱走后,也在树上支援来着,而且打起狼来,比人还急切。

但就它们丢的那些果子,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啊,啊……”

被母猴放到地上后,小猴子就从帽子中伸出脑袋,大眼睛望着陈凌,轻声嘶哑叫着,叫声像只小羊。

有母亲在旁,它现在也不怎么怕陈凌。

陈凌蘸着药膏去给它涂抹时,这小东西还抓住陈凌的手,放到鼻尖,好奇闻了闻。

不过下一刻就被陈凌按住了脑袋,在伤口处一阵涂抹,这下感觉到疼了,小猴子挣扎着哇哇大叫起来。

跟个小孩子打针似的。

“不错啊,身上有点力气了。”

这时韩宁贵凑过来。

“是啊,现在精神头还可以,快点好起来。”

陈凌笑了笑,其实他这药膏就是洞天拿出来的。

相信小猴子身上的伤口很快就能愈合了。

只要往后能够正常的进食,恢复健康后,扛过这个冬天并不难。

……一夜平稳过去,狼群并未再次过来袭扰。

但是远处山上的狼嗥,与各类野兽的叫声,陆续吵了大半夜,没怎么停过。

这就导致夜里大伙都没睡踏实。

早上天亮起来后,除了陈凌精神奕奕,其他人都是哈欠连天。

不过山猫还是强打着精神,拉上陈凌,让王庆忠带着路,三人提着枪去了昨天的那处狼窝一趟。

仔细检查了一番,发现其中的狼崽子果然不见了。

很显然,这里的狼群全部搬走了。

而且看小金的反应,昨天夜里的狼,就是这个狼群的没错。

“或许夹子上的母狼是这个狼群里的头狼,狼群的头狼大多数是一对公母,地位很高,要不然把它放了之后,不会晚上找过去报复咱们的……”

山猫猜测道。

来之前就很疑惑。

特意带了小金过来确认了一下。

没想到还真是这群狼。

“头狼?就是狼王?”

王庆忠问。

“差不多,狼群里的狼太少,就是头狼当家,大狼群才有狼王呢。”

山猫点点头,“其实有时候不用分那么清楚,这个也不是关键的。”

“还记得昨天我给你们讲的么?狼这东西,喜欢在农忙的时候产崽,因为人忙起来就顾不上它们了,而这头母狼却很不一样。”

“这大概是今年大水,狼崽子没等出窝就淹死了,这才重新交配的,所以就格外重视。”

“我们找到狼窝后,让狼群觉得狼崽子受到威胁,就要给我们一个警告。”

王庆忠听不太懂,只是笑呵呵的道:“管它是啥哩,打跑了就行,不然狼窝离寨子这么近,这个冬天又有的闹了。”

“二哥说得对,走,回去吃饭。”

陈凌也不管那么多,他一直在狼洞附近观察狼留下的脚印与粪便,以后想进山玩玩了,遇到后也能第一时间辨认出来。

“行,回去吃饭,吃完饭睡觉。”

不说还好,说到这,山猫又打起哈欠来。

他昨天陪那个年轻小子守了半晚上。

天快亮的时候,山上野兽不叫了才钻回帐篷睡觉。

现在困得很。

回去后简单吃过早饭。

该休息的休息去了,陈凌和王庆忠就去把死去的狼处理了一下。

猎刀锋利,剥皮拆骨不在话下。

割下来的狼肉就用来喂狗。

和狼群搏斗过后,四条狗一夜没吃东西。

陈凌拿着肉喂它们的时候,就连山猫的两只狗都没客气。

一起跑过山的猎狗就是好伙伴。

它们也把陈凌当成自己人。

四条狗围在他身边,大口大口的吞嚼着,一通勐吃。

没几分钟,大半只狼就进了它们的肚子。

从这里就能看出是不是好猎狗了。

好猎狗不恋主。

不恋主不是不忠心。

是自己能分清主次,明辨是非。

所以好猎狗是能互相借的。

比如有的猎户家里猎狗怀崽儿,不方便出猎。

就会从同村寨借一条猎狗来。

带上山,照样是好帮手。

如果恋主,从小黏人,长大也离不开人。

这种狗就只能看家,不能当猎狗。

山猫这两只果然很不错,认可了黑娃两个之后,也知道陈凌是伙伴,表现的很是温顺。

“好饭量啊,这头狼怎么也得五十斤,这就给啃完了?”

王庆忠看到这一幕,惊讶极了。

“没那么多,这狼五十来斤,能出十五斤肉就算多了。”

陈凌摇摇头,狼身上出肉少,上次他就专门称过。

内脏肠子、皮毛、狼血、狼头,随便往下减一减,出的肉少得可怜。

更别提他和王庆忠把式太差劲。

剥皮剥得不干净,残留太多肉了。

昨天夜里打死五只狼,毒箭射倒一只。

陈凌又挑了只体格小的母狼,剥皮去肉,继续喂狗。

山猫的两只狗吃得肚皮滚圆,终于饱了,趴到山猫的帐篷外眯起眼睛休息去了。

黑娃和小金还没饱。

陈凌就把内脏都喂给它们。

最后除了两堆肠子之外,全进了它俩的肚子里。

给狗喂完食后,把剩下的狼皮剥下来,上午就过去了。

期间,韩宁贵几人休息好后,让王庆忠带着在周围的山上转了转。

看看能不能补拍几张照片。

中午回来的时候,陈凌和山猫正架着火烤肉呢。

是专门挑了点狼肉较嫩的部位,串起来烤的。

旁边蹲着一圈金丝猴慢慢悠悠啃着果子,好奇的看着他们俩。

“哟,都烤起肉来了,这狼肉味儿还挺香啊。”

韩宁贵吸了吸鼻子。

陈凌抬头笑笑:“这么些狼肉都喂狗怪可惜的,你们洗洗手,过来吃。”

“哈哈,行,正好能省顿午饭。”

韩宁贵就和身后的几人把东西放下,到溪边清洗。

等清洗好过来,看到猴群中,那只受伤的小金丝猴跟着其它小猴子在黑娃周围爬上爬下,就是一愣。

“这小家伙好得挺快啊,早晨吃饭的时候,身上也才刚有点力气。”

于是赶紧和人上前检查了一下。

发现小猴子精神得很,没什么问题。

就立刻高兴起来:“阿忠你这家传的药真厉害啊,明天再上一次药,这小猴子就能彻底好起来了。”

“那当然,阿忠的爷爷是抗日英雄,老人家留下的药能差得了么?”

“是阿忠?”

王庆忠听后满脸通红,只是挠着头呵呵笑。

既有点不好意思,同时也颇为自豪。

他诚实的道:“其实是我爷爷的战友传给他的,那时候医疗兵少,有时就只受点小伤,来不及治,拖着拖着就死了,这些药可是都当宝贝哩。”

韩宁贵身旁的一个中年汉子本来见药效好,非常心动,还想问问,能不能出钱买下来的。

听到他这话后,却也不好意思说出口了。

“嗯,战场上受伤不是小事,一旦感染死去,比阵亡还难受。”

韩宁贵严肃道。

而后坐下吃饭,又夸赞起陈凌的手艺来。

……一顿烤狼肉不算多美味,但一伙人边吃边聊,吃得却非常过瘾。

吃完后还嫌不够,又去割狼肉,削来些细树条子来串。

有人串,有人烤,不到半小时,就烤了十来斤狼肉。

两个中年汉子还把狼腰子挑出来几个,串起来烤。

陈凌带的调料瓶,直接给用下去一大半。

让他心疼的直吸熘嘴。

不过看二舅哥也吃得过瘾,就啥也不说可,便走到一旁,去给小猴子抹药。

或许是前两次抹药的时候,触碰到伤口不舒服,小猴子见他这架势,就知道是该上药了,赶紧往母猴身后躲。

小家伙现在有力气跑了,比在帽子里窝着的时候灵活多了,它要爬到树上,陈凌还真没办法。

只好把药膏收起来,换成果子冲它招手:“来来来,快过来。”

小猴子在母猴子身后探着脑袋偷看他,不肯过来。

母猴子这时彷佛明白陈凌在做什么,就强行把小猴子抱在怀里,抱到了陈凌跟前。

放下后,小猴子又想跑,其它的小金丝猴就也凑过来帮忙。

一伙子把这个小伤员按在了陈凌跟前。

像一群嘻嘻哈哈的小娃娃。

韩宁贵等人在旁边看着,不禁被吸引,再次取出照相机,悄悄的把这一幕拍了下来。

觉得这是在野生金丝猴群中难得一见的社会性表现。

等陈凌给小猴子上完药后,韩宁贵还在旁边感叹呢。

“要不是这支金丝猴群亲近你,还真没有这样令人惊喜的收获。”

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想起个事情,“富贵啊,我发现你们这里的人,很多都不喜欢猴子啊。”

“正常,我也不喜欢猴子。”

陈凌说道。

“你也不喜欢猴子?我看你跟它们玩得挺开心啊。”

“啊,这个不是说金丝猴,是其它的野猴子,金丝猴见人就跑,它们又不惹人。”

他们这里的人确实是普遍不喜欢猴子。

这个猴子当然不是金丝猴,说的是山里的野猴子。

至于为什么不喜欢呢?

其实这也是有历史原因的。

猴子这东西是灵长类,脑瓜子聪明,跟人在一块时间久了,事事都学人,但是事事只能学个半分,还是不肯吃亏的性子,闹起来祸害劲儿那叫一个大。

以前有养猴子的,一个不注意就是家里就翻了天了。

在他们这里,曾经长乐乡就有人养过猴子,是从小养大的,比一般的猴子听话懂事的多,还会帮人干杂活,帮忙带娃。

按理说这样挺好,吃得少能干活,比养个人强多了。

谁知道,两口子有次给娃娃洗澡的时候,让猴子看到学了去,等两口子有次下地干活的时候,让猴子帮着带娃,这猴子就有样学样的给娃洗澡,然而就学了个皮毛,只知道用水洗,却不知道不能用开水,结果就把娃给烫死了。

酿成一桩人间惨剧。

这个事情传得很远。

闹到附近几个县都知道了。

本来山里的人就讨厌这些野猴子。

出了这个事后,就更是喜欢不起来。

“好家伙,还有这样的事,想想就吓人啊。”

韩宁贵听完,身上冷汗都出来了。

他旁边的年轻学生更是站起来,离猴群远远的,口中还叫道:“老师,可千万别让它们摸到枪啊。”

韩宁贵几人顿时哭笑不得。

“没事,金丝猴不是野猴子,它们脾气好多了,没事的。”

周围大大小小的金丝猴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大的又躺倒树上,眯着眼晒太阳,小的仍是围着黑娃玩闹。

不过它们确实跟别的猴子不一样。

连玩闹起来,都给人乖巧懂事的感觉。

尤其那只受伤的小猴子,小小的缩成一团,蹲在黑娃屁股后面,专心致志的玩黑娃的大粗尾巴。

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它调皮捣蛋。

等到次日给它上好药,一行人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

这些金丝猴,大的抱着小的,在树上跟了他们很久。

到了两口寨附近,才远远的停下,迎着初升的朝阳,冲他们轻轻叫着。

“快走,别送了,咱们下次再见。”

陈凌挥挥手,黑娃也望着远处的树上,汪汪大叫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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