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悦曦心里一阵紧张,急忙把手给抽了回来,心里一时搞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儿,是一件比一件诡异。
只见眼前白色的浓雾中,忽然出现了一盏昏暗的煤油灯,提着煤油灯的,是一个魁梧奇伟的黑衣男子,由于光线很暗,她看不清男子的面孔,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男子此刻正死死地盯着她。
不知怎么地,顾悦曦竟觉得眼前的人好像在哪里见过,但这仅限于一种直觉,若要问男子到底是谁,她自然是回答不上来的。
约莫一分钟后,男子的身影渐渐变得模糊,与此同时,那片雾气,愈发浓重了。
她不知道后面等待她的将会是什么,遂屏气凝神,心有不安地感应着周围的风吹草动。
“小曦,小曦。”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中年男声在她的耳畔骤然响起,声音带着一丝急切,又蕴含些许温柔。
“父亲?”顾悦曦的心砰砰地跳动着,想着父亲不是去世20年了吗,可方才的声音,为何同她父亲的声音,一模一样?
“开饭了,我给你做了火鸡三明治。”中年男人停顿了几秒钟,接着轻轻喊道。
“火鸡三明治。”她低语着,泪水瞬间打湿了眼眶,提到它,她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父亲在餐厅忙碌的身影,还有那张饱经风霜、慈爱温和的面孔。
希望这真的是父亲的声音,而不是某种幻觉,亦或者,是某些人处心积虑的伪装。
恍惚间,白色的迷雾开始消散,待顾悦曦反应过来时,却意外地发现,此时此刻,她正坐在一间窗明几净的餐厅内。
她忍不住揉了下眼睛,再睁开,眼前的场景依旧没有发生变化。
“莫非,我又回到了小时候?”顾悦曦不由得四处张望着,这场景她自然认得,不过一些细节性的东西却已经忘掉了。
“哈哈。”霎那间,她听到一个孩童开心的笑声,紧接着,一个身穿白色裙子,绑着马尾辫的小姑娘出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
小姑娘差不多四五岁大,看起来单纯又可爱,虽然稚嫩的小脸上满是汗水和泥巴,但依旧遮挡不住那副恍如仙子的容颜。
“主人,小主她又去小溪里抓鱼了。”跟在小姑娘后头的仆人一脸忧色,小声说着。
“这小丫头可真淘气,不过无妨,梳洗一番完全来得及。”循着声音,顾悦曦果真瞧见了父亲顾绍堂,那慈祥的面容、哭笑不得的表情、不高的个头、壮实的身材,与儿时的记忆,一模一样。
只是,她就坐在父亲身旁,父亲却没有把目光停在她身上。
想必,在这间餐厅里,她是“隐身”的,所以父亲无视她,倒也解释得通了。
既如此,不妨做个旁观者,没准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顾悦曦不停地安慰着自己,心中的不适才稍有缓解。
“爸爸,我们今天去哪儿啊?”她刚刚适应了自己的身份,小姑娘的声音紧跟着就响了起来。
斜眼望去,小姑娘正跪在椅子上摆弄着手环,一双清澈的眼眸扑闪着,巴掌大的小脸上写满了疑问。
看着从前的自己,顾悦曦的嘴角微微上扬,心情亦变得愉悦起来,随后,她不断回忆起童年发生的点点滴滴,它们如同幻灯片一样在她的脑海里刷刷而过。
“小曦,我们一会儿去大皇宫参加皇帝的宴会,你要表现得乖一点哦。”父亲盯着小姑娘,脸上的笑容逐渐凝固,取而代之的是一抹严肃。
“记住了。”她虽然颇为顽皮,可看到父亲一脸认真的模样,瞬间就安静下来。
“真好。”父亲摸着她乌黑的秀发,喃喃道。
早餐在快乐的氛围中悄然结束,父亲起身前去书房,小姑娘一脸兴奋地冲到了花园里,那里有傲娇的猫大侠和憨厚的狗子。
顾悦曦则静静地矗立在餐厅中央,久久不愿离开,有些难忘的场景,是值得一生去回味的。
餐厅角落的桌子上,摆放着一个精美的台历,日期是1980年10月15日。
没错,她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是哲孟雄皇帝莫杰利的35岁生日,亦是其在位的第三个年头,宫中为此大摆宴席,甚至邀请社会各界名流前去赴宴。
只是,顾悦曦至今也没想明白,父亲在世时,不过是婆罗洲东部一个普通的商人,为何能收到哲孟雄皇帝的邀请函呢?
总之,此事背后,必有隐情。
大概40分钟后,父亲急匆匆地从书房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提着公文包,看样子是打算出发了。
果然,刚才的那个仆人此刻已经候在门外了,与之相反的是,小姑娘却坐在喷泉旁边的凉椅上,没有一点紧迫感。
仆人见父亲走出来,微微躬身,而后提起一个沉重的木箱,朝花园外走去。
借着小姑娘嬉闹的间隙,顾悦曦特地留意了下花园旁边的牌子,方才知道此地名叫玫瑰山庄,位于哲孟雄首都甘托克城北郊,是一处皇家园林。
很快,父亲拉着小姑娘的纤细小巧的手,登上了路边一辆崭新的吉普车。
顾悦曦没有犹豫,随之钻进车厢,反正她是“隐身”的,倒也无需担心被他们发现。
车厢内除了父女二人外,还坐着三个身穿黑衣的男子,他们的袖标上印有“黑衫军”的字样,是哲孟雄帝国军队的名称。
看着他们,她百感交集,因为之前在萨迪亚村遇到的那群凶神恶煞的士兵,正是黑衫军,区区二十年,他们的兵锋直抵阿萨姆东缘,莫杰利这个暴君,果真是个战争狂魔。
很快,吉普车驶进一条宽阔的柏油路,顾悦曦有些好奇地贴近车窗,看到视线尽头的河流沿岸,出现了一排排鳞次栉比的楼宇,想必是甘托克城了。
“爸爸,怎么还没到呢?”小姑娘撅着嘴巴,话语间有些不耐烦。
父亲静静地看着她,略显无奈地笑笑,没有言语。
待到车速慢下来后,顾悦曦再次抬起头,只见道路两旁到处是集会的民众和荷枪实弹的士兵,民众的脸上没有一丝喜色,士兵同样冷冰冰的,想到即将到来的东征,人们流露出这副表情,倒不怎么感到意外了。
吉普车停在一个方形广场正中央,广场一边是气势雄伟、金碧辉煌的皇宫,另一边是身形高大、栩栩如真的雕塑群;为首的雕塑是哲孟雄的民族英雄----菩提亚族部落酋长蓬楚格,公元1632年-1641年,他合并蒂斯达河沿岸的十五个雷布查人部落,击败入侵的廓尔喀人,终于建立了统一的国家。
见目的地已到,车上的士兵纷纷下车,父亲亦跟了上去,唯有小姑娘不为所动,只见她痴痴地看着广场周围的景色,清澈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副要把周围的一切都纳入眼底的神情。
父亲当即瞧见落单的她,笑着将她抱下车,然后朝皇宫快步走去。
“爸爸,中间那个骑马的大胡子叔叔,是谁呀?”小姑娘突然停下,注视着雕塑群,不解地问道。
“他叫蓬楚格,是哲孟雄国家的缔造者,在哲孟雄人民心中,如同埃及法老拉美西斯、波斯帝王大流士、美.国国父华盛.顿一般伟大。”
小姑娘螓首微点,一脸认真地说道:“我也想成为这样的人,建立一个庞大的帝国,当一个万民敬仰的皇帝。”
听到她的“雄心壮志”,父亲略显尴尬地笑笑,轻轻拍了拍她的肩,示意她快点跟上。
他们一行人并未走皇宫正门,而是故意绕开人群,从广场角落的一个暗门进入,仿佛是在刻意回避着什么。
父亲和那三名士兵奇怪的举动自然逃不过小姑娘明亮的眼睛,她月眉微蹙,张了张嘴,真想把肚子里的疑问一股脑地倒出来;但父亲之前的提醒和身旁不时走过的紫衣蒙面人,又迫使她把已经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后来顾悦曦经过暗中调查,得知紫衣蒙面人其实是皇宫内的神职人员至圣人,他们隶属于至圣所,听命于大祭司,不受皇帝控制,可随意出入皇宫;另外他们皆出身“高贵”,属于哲孟雄帝国的“一等人”,故而飞扬跋扈、目中无人。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士兵终于在一处破败的庙宇前停了下来。
庙宇并不大,长宽不足百米,而且其中一部分已经坍塌了,落在地上的残砖碎瓦与不远处奢侈华丽的宫殿形成鲜明的对比,以至于让顾悦曦产生了一种错觉,误以为自己今天是来某遗址进行考古挖掘工作的。
此时,父亲的表情忽而变得凝重起来,心中好似存着一两件关乎生死存亡的事情。
但它很快就被一抹镇定所取代,之后,庙宇里边走出一队至圣人,为首的人身材矮胖,手里拿着一个泛黄的卷轴。
“见过大祭司。”父亲微微躬身,低声道。
大祭司则没有言语,粗略扫视一圈后,就示意他们跟随他来。
父亲点点头,下意识地握紧小姑娘的手,正准备进入寺庙,却被两个至圣人给拦住了,他们在父亲的耳朵旁低语一番,虽然她听不清他们到底讲了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父亲把小姑娘留了下来,然后进入了寺庙。
顾悦曦来不及犹豫,连忙跟了上去,因为父女两的这次分离,竟是他们之间的永别,据张姨交代,父亲在之后不久,就被人暗杀了。
如果她能确定凶手,那么此次南亚之行,算是成功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