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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章 谁的耳朵(1 / 1)

夜深了,曹仲春已酣然入睡,并且打起呼噜。

曹妻坐在灯下纳鞋底,她已经困倦了,强打精神继续纳一排针脚。

她在心里说:这是丈夫曹仲春交给我的任务,要在过年之年,给他未婚的兄长曹孟春做一双布鞋,他们兄弟俩特和睦,我做弟媳的尽一点义务是应该的。

曹妻把一只鞋底的针脚纳满了,灯盏好像没油了,虽然灯芯上结出了硕大的灯花,但是就要谢了,这会儿灯光也暗了。

曹妻干脆把它吹熄,上床就寝。她才进入浅睡状态,就被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声和叫嚷声弄醒,这让她一点睡意也没有了。

她立即坐起来细听,只听到“哦哦”的叫声,好像有人被布片塞住嘴巴叫喊不出来似的,这让她意识到一定是睡在隔壁房间的曹孟春出事了,因为这种声音是从隔壁房间传过来的。曹妻旋即推醒睡得正香的丈夫曹仲春。

曹仲春睡眼惺忪,不高兴地问,搞么事?

曹妻说,你听到声音吗?隔壁房间。

曹仲春一下子完全醒过来了,他支愣着耳朵听,窸窸窣窣的响声时大时小,但嘈杂的脚步声听得非常清楚。

这时,曹妻点亮油灯,并给油灯加油,拎着灯盏。

曹仲春就着灯光披衣起床,迅速从门旮旯里抓一根木棍,开闩出门。曹妻拎灯照路,他尚未走到隔壁门口,就看见几个身子高矮不一的蒙面人手持利刀挡住他。

高个子蒙面人将一个五花大绑的嘴里塞着布团不能说话的人,朝他面前一推,他很快就认出是他的哥哥曹孟春。

曹仲春强装一副笑脸“唉”一声说,你们这些绿林好汉绑架我兄长干吗?他穷得叮当响,年龄这么大了,连媳妇都找不上。求你们放了他!说着就跪下来。

曹妻也陪着跪下来帮腔,求你们放了我兄长。

一个蒙面人不吃这一套,把手一摇,别着外地腔调讲,要放了他,没有那么容易。除非你们家付给我们2千块银元,否则别谈。

被绑着而又被两个人挟持的曹孟春不停地跺脚,头不停地摇,意思是叫他的弟弟别中了他们的套。

曹妻威胁着说,你们不放了我老弟,我就告官。

高个子蒙面人发出一阵冷笑,还是别着外地腔调讲,你去告!你看得清楚我是谁?我们是谁吗?告诉你在一个礼拜之内,我们每到夜半都来到你家土房门口敲门,如果凑足了2千块银元给我们,就立即放人,否则过了一个礼拜,我们就撕票,你们的兄长就别想活了。说到这里,还挥挥手,几个蒙面人就推摊搡搡将曹孟春拽进了沉沉夜色。

曹仲春一边追赶一边叫喊,哥哥,在几天之内,我想办法凑足2千块银元一定把你赎回,你要挺住哦!

几天后的一天傍晚,阚能来不知从哪儿来,手里拎着一挂狗肉,径直朝熊正南家门口走。尚未走近,那条肥胖的白狗就在场子里冲着他呲牙咧嘴地叫,眼里闪着一道凶光,但毕竟不敢咬他,阚能来当然也不怕。

阚能来瞥一眼那狗子,淡淡地说:要不是主人,特别芳菲护着你,我还真想宰了你吃肉哩!

他的话音低,加上狗还在叫,蹲在门口吸水烟的熊正南没有听见,抬头之际,阚能来已走到面前来了,并将手里的狗肉递给他。熊正南把手一摇,婉拒。他说,阚税官,谢谢你,我们家不要狗肉,你带走!

阚能来愣了片刻,讷讷地讲,你女儿芳菲跟你讲了没有?

熊正南领会到了他的意思,便说,讲了,那是不可能的。你签了协议,不可言而无信!

阚能来说,你女儿不是打算退了那桩婚约吗?

这时,阚能来的妻子游梅珍从房里出来,板着脸孔讲,由不得她。芳菲订了婚约的那个男子是个猎手,他曾对媒人放言,他意中了芳菲,如果有人敢横刀夺爱,他就要拼命,甚至拿猎枪打人,那样会闹出乱子来。阚税官,我劝你还是放手!

阚能来又将手里的狗肉递给她讲,芳菲的妈妈,你就接了这一提狗肉!

游梅珍也连连摇手说,不要,不要。你知道吗?我家养了一只白狗,见了吃狗肉的人就叫。你又不是不清楚,狗是爱啃骨头的,可是丢下一块狗骨头它,它则不啃。

阚能来懊丧地说,知道了。遂拎着狗肉掉头回返,刚走出门前场子,那条白狗就追上去汪汪地叫。

算是撞了一鼻子灰的阚能来很想发泄,他转过头,弯腰在地上捡起一颗石头砸去,那白狗机敏地溜开了,当然没有砸中。他又朝白狗追上几步,追至第四步时,一个趔趄,左腿一滑,跪了下去,地上凑巧有一块锥形的石头,碰着了膝盖骨,痛得他直眨眼睛。

他咬紧牙关起身,头微低着,在狗的吠叫声中蹒跚着离开。

一天上午,蒲圻县衙像往日一样气氛森严。

守门衙役看见一个中年男子在衙门前下跪喊冤,手里还拎着一个布包。

守门衙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有什么冤情?说来我听听。

中年男子回答,我叫曹仲春,是本县城北人氏。至于有什么冤情一言难尽,烦请门卫官准许我走进去向县令详细诉说。

守门衙役伸手用两个指头摁住嘴巴什么的部位,一吹,就发出尖厉的口哨声。从衙门里立即走出一个蓄着长辫子的衙役,会意地把手一招,曹仲春就起身走进两边蹲着一对石狮子的衙门,跟在那位衙役后面穿过几道圆门和弯弯曲曲的过道,就到了县衙公堂。只见一个身着七品官服的人阔面大耳,正低头皱眉阅读一份公文。

那位衙役故意把脚跺了一下,以引起县令的注意,继而右手齐额中规中矩地讲,报告知县,这里有本县北郊一个叫曹仲春的人在衙门口喊冤,已被下官带来准备向您诉冤。

曹仲春就此双膝跪在公堂门前,手里拎着那个布袋,声音颤颤地讲,县太爷,草民曹仲春代兄长喊冤,恳请准诉。

县令没有回答曹仲春,而是招手示意那位衙役拢去,将桌上阅读过的一份公文递给他。嘱道,你看一看。现在八国联军打进了首府,国家处于战乱时期。弄不好,我们蒲圻都会沦陷为洋人的租界。

那位衙役边看边点头。

曹仲春见知县不谈他的事,就干脆站起身,将拿在手里的那个布袋一晃一晃的讲,县太爷,您理不理民事?

县令说,民事当然要理,只是有个轻重缓急。你讲!为什么代兄喊冤,你兄长干吗不自己来?

曹仲春没有急于回答,而是将手里的布包解开,现出一对血糊糊的人耳,他望一眼就涕泪纵横。

县令惊骇地问,这是谁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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