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光之书对于安一指来说可以算是除了高等立场法术指环和盾之书外最实用的奇物了,屡试不爽的骤明术暂且不论,被内测玩家们称为鸡肋的光亮术,在安一指手里也能发挥出不一样的效果。
倒不是他的光亮术和其他人的有什么不同,对于一般玩家来说,下地城等黑暗区域用道具照明远比光亮术顶个球性价比高。
因为光亮术品质仅有F级,耗蓝却快要赶上E级了,而且持续时间10分钟,远不能满足玩家们的需求。
所以,更多的玩家选择到杂货店买那种手提式的灯球(不怕摔,亮度高,点燃后能烧两小小时以上)
实在缺钱的也有火把可以用,完全不需要光亮术这种耗蓝太多的技能。
而放在安一指身上,光亮术那点耗蓝简直微不足道。以他高达9点的神秘力量属性,回蓝速度也远比同级别的其他魔法类玩家更快。
再说他本来就没有什么省蓝的技能,对比一堆‘吃蓝大户’,光亮术已经很良心了!纯粹就是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的心态。
是什么导致光亮术失效的呢?
拿出永恒光之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没发现破损的地方,物品属性显示也是正常的。
不是我的问题,那就是场景的问题了……
安一指心中了然,回想起刚踏入火炬的‘光圈’时头顶的光亮术瞬间失效,与现在光亮术无法发动肯定有直接关系。
【一股神秘的魔法力量阻止你破坏它】
他试着从架子上把火炬抽出来,但看似普通的火炬竟然纹丝不动。
这下难办了……
火炬范围下的光圈即是安全区,又是个困地!
黑暗中穿梭的迷宫鬼影进不来,安一指两人也不敢贸贸然出去。
因为想继续前进就需要光亮术提供稳定的光源,而想要使用光亮术就必须离开火炬的范围,鬼知道光圈外有没有迷宫鬼影正在那等着。
至于用一次性双向油灯开路?
同样不够安全,因为一次性双向油灯很坑爹的地方在于,它射出的光线只有四四方方的茶几那么大,保证正前方和后方的安全是够了,但在这条十米宽的通道里还有很多地方无法照亮,不排除迷宫鬼影利用这些盲点偷袭的可能性。
如果安一指被它们抓住,真心不能指望约翰有办法救他脱困。
迷宫鬼影这种战斗力不强的怪物在特定的环境下,其威胁被无形中放大了好几倍。安一指总不能用咆哮术开路吧,搞不好会把全迷宫怪物都吸引过来。毕竟谁也不知道,迷宫里除了迷宫鬼影外还有没有其他什么东西在。
看着比较墨迹,其实这些念头在安一指脑子里只转了一圈。
在他旁边的约翰刚刚从次元口袋里掏出条毛巾好好擦了把脸,并且打开腰上的水囊喝了口,总算缓过点劲儿来了。
安一指抽了抽鼻子。
约翰水囊里装的不是水,而是酒。
也对,俗话说酒壮怂人胆。
约翰已经怂到不能再怂了……
刚好壮壮胆。
“酒?很烈吗?”
约翰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来之前我特意找的,酒馆老板说这是全城最烈的酒,一大杯喝下去连矮人都能灌醉,你要不要来点?”
“不用,我不喝酒。不过,它倒是提醒我了”
“嗯?提醒什么?”
约翰完全不知道刚才安一指在烦恼什么。
“油腻术”
视野中一片黑暗,安一指只能凭感觉控制油腻术的起效范围。
“炽焰法球”
同时,他又招出一颗炽焰法球丢过去点火。
呼!
被点燃的魔法油脂腾起一片火海……其实也就不到三平方米的范围。
有了这么一个另类的大号光源,至少照亮了大部分火炬光圈外面的黑暗。
不出安一指所料,几只迷宫鬼影正埋伏在那附近,突如其来的火光令它们发出诡异的尖啸,唰唰唰几下便逃的无影无踪,重新躲回黑暗中了。
尽管只是惊鸿一瞥,安一指大致上看清了迷宫鬼影是什么样的。
它们共四条腿,有个昆虫似的大肚子,身形类似螳螂,弥漫着模糊不清的黑雾。两支拥有两道转折的干瘦前臂,以及贴了三对暗红色复眼的‘麻将脸’。
移动方式非常特别。
处于光照中时,它们会用四条长腿连滚带爬的逃离光源,就跟被狗撵的似的……
而一进入黑暗,那四条腿就会化作一团阴影,连同身体一起贴着墙壁无声无息的高速移动。
怪不得神出鬼没的,凭借这种移动方式,玩偷袭实在不要太简单。
油腻术虽然易燃,配合炽焰法球能凑合当个AOE范围攻击用,但毕竟不是专门用来放火的。再加上迷宫里似乎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禁制,魔法油脂仅坚持了不到三秒就燃烧殆尽了,完全不够安一指走出火炬光圈范围并施展光亮术的。
当然,问题不大。
安一指只要掐好时间自然可以在点燃油腻术的同时施展光亮术。
他走了两步,来到光圈边界处,准备故技重施。
“你疯啦!当心”
约翰大惊失色,连忙把安一指又拽了回来。
这就属于两人之间的沟通问题了,安一指不得不把刚刚的所想统统对约翰解释了一遍。
后者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随后又有些疑惑的说:
“我明白你想做什么了,可我会群体黑暗视觉法术啊”
安一指:“……”
你不早说!
其实约翰早就告诉安一指他会群体黑暗视觉法术了,只不过他表现的太过弱鸡,安一指下意识的忽略了他。
当黑暗视觉法术加持成功时,安一指也算体验了把精灵矮人这类少数种族的待遇。(这两个种族自带黑暗视觉天赋)
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样类似夜视镜的效果,看什么都是绿色的,而是突然视野中的东西亮了不少。
就跟用遥控器调节电视的亮度似的,有些地方又有些微妙的不同,不太好形容。
该亮的东西,比如火炬什么的,跟平时没多大区别,而本来就暗的地方却又看的很清楚了。
借助黑暗视觉效果,安一指看到他们前方的通道里三三两两的,少说十七八只的迷宫鬼影。
或站或立,还有的倒掉在头顶,全都默默的注视着光圈中的两人。
这让安一指想起落入狼群包围圈的野牛。
不过对方很谨慎,显然之前那一发咆哮术让迷宫鬼影们心生警戒。所以没有太过靠近,隔着大概十多米的距离。
能看见,跟看不见完全是两种心态。
“光亮术”
既然还有不短的安全距离,安一指也就大大方方的走出光圈范围,施展了光亮术。
本见到安一指踏出‘安全区’的迷宫鬼影快去冲过来,刚好此时光亮术的效果启动。迷宫鬼影们又用比来时更快的速度退了回去。
安一指选择将它们逼退,而不是挨个弄死的原因就在于他对迷宫鬼影的特性知之甚少。
玩意把它们逼急了,硬是顶着光亮冲过来怎么办?
约翰只说过它们惧光,而不是被光照到就会挂。
稳妥起见,哪怕能清楚的看到迷宫鬼影在自己四周徘徊,也全当它们不存在,一步一步利用光亮术造成移动‘安全区’前进。
安一指能当它们不存在,约翰却不行。
他可没安一指那么强大的心脏。
老实说他快被吓尿了……
死死的抱着安一指的左臂,有点动静就会缩缩脑袋,活像一只受惊的兔子,趴在窝里瑟瑟发抖,生怕迷宫鬼影扑上来。
而安一指表示日了狗。
两个男人不得不抱在一起本来就够肝疼的了,安一指竟然从左臂上还感觉到了一点点柔软……
甚至尺寸似乎比林灵琳还大!
林灵琳ORZ……
话说约翰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啊!
要说他是男人吧?竟然有胸,如果是女人吧?脖子上又有明晃晃的喉结。
关于约翰的性别,安一指有两种猜测。
1,他是伪娘。穿女装能让各位基佬求交配的那种!
2,他是人妖,还是变性失败的案例。
如果他是第一种,安一指表示事宜从权,就当约翰是个妹子,这样一想就平衡多了。
不用怀疑,他性取向很正常,不好那口儿。
如果他是第二种的话……
安一指感觉像是被狗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