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不让张家人付出代价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停下的。
我知道眼前的事情,到这一步已经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情况了。
也都是因为这样我心里很清楚,眼前我必须要解决的,就是想方设法让张家人停止对我的追杀。
虽然我也很享受这种干掉他们手底下蚂蚱的感觉,但是相比起真正对付长相而言,还是差了点意思,毕竟马仔我可以干掉很多个,但是张老爷永远只有一个,假如我一直跟他们守一下,这帮马仔疲于争斗的话,那恐怕我应该很难在有机会空出时间来对付张老爷本人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所以现在我也必须想方设法让张老爷这帮人停止对我的追杀。
只有这样我才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想想到底该怎么对付他们。
但是现在我们这边基本上等于是打一些对话,很明显,张老爷子这一次是铁了心的,要把我们全部搞死了,但是商业竞争如今已经一步步演化成了这个样子,所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自己心里也不是很清楚。
我就一步一步的在这街道上走着。
现在的情况已经不再是我想象当中的那么简单了,眼前我能够做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阻止张老爷他们对我的追杀。
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可不容易,毕竟眼前的一个情况早就已经超出了我们所有人的预期,况且就算我去见他的话,让我也恐怕也不会接受。
再说了,现在我单枪匹马走进张老爷的地盘,那基本上等于是找死。
不过,好在现在我身后还有两座靠山,其中一座是海老板,另外一个就是爬地虎。
现在爬地虎情况远远比我想象当中的还要简洁多,毕竟张老爷要是一旦真的动起手来的话,那第一个干掉的肯定是爬地虎的公司,张老爷心里清楚,虽然按照他们庄家的体量要干掉我们这两个公司,还是有点难度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们才会选择了分开来逐个击破的办法,只是因为有我从中作梗,所以现在他们两家也再一次选择了暂时合作。
但是这也是不容易的事情。
毕竟现在这个情况除了合作以外已经没有第2条出路了,而且我也没有忘记,现在我还得准备给爬地铺,还有海老板两个人寻找他们临时见面的地方。
而且也正是因为我之前的衣服脏了,所以我再一次回到了之前那一间服装店里面去,要老板亲自给我换上一套黑色的风衣。
这件衣服除了好看一些,而且有威慑力以外,真正重要的是里面能够藏得下足够多的武器,之后出门我大概都是这么出门的,而且里面也藏好了各种各样的武器,以方便我应对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
这一次两个老板的会面地点就选在了位于城西这个位置的富贵林酒楼。
这个酒楼可以说是历史悠久了,而且早在几年以前,甚至还获得了上级批发下来的物质文化遗产证明。
这一个老建筑伴随着这个城市经历了无数的风风雨雨,但是直到今天,这个地方还是被商业界和其他各行各业奉为圣地一般的地方。
他们认为只要来到了这个地方,而且谈成了生意,那一定是得开诚布公的谈。
绝对不能耍任何花招和心思。
要不然恐怕会受到曾经建立这一间酒楼的先贤的诅咒。
这样一个传说,就这样魂牵梦萦的缠绕在这个城市的无数商业界的人心里。
而且在那时候,这一间酒楼的第10代传人也一直把这个地方经营的特别好。
不过虽然他也仅仅只是开了这间酒楼而已,但是他在商业界的地位是难以想象也难以撼动的,基本上没有人敢打他的主意,更加没有人有这个胆子敢在富贵林闹事。
但是与此同时带来的就是富贵林第10代传人拥有的最成功的地位,甚至他已经到了有些傲慢的地步,所以哪怕是海老板和爬地虎这两个级别的人出场,他也不一定会出来露面。
用他的话来说,那就是他走最近远离这些风风雨雨,现在他这些老老实实的做生意。
这个城市当中没有哪个人知道他曾经经历过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现在打算做什么,但是我的心中相信,一旦这个城市的商业开始出现颠覆性的行为的时候。
那富贵林的第10代传人一定是将来力挽狂澜之人。
但是现在他还需要静观其变。
这一天我早早的就已经在富贵林当中把地方给定好了,毕竟能够来这里订房的全部都是极其高级的商业人士,因此,就算我没有付定金,也没有关系。
因为一旦说好了要来这里吃饭的话,那一定是必来的。
假如不来的话,不论是放了彼此的鸽子,甚至也算是一种蔑视的行为,不给富贵林面子。
所以我也早早的定好了位置,就位于2楼的正中央那一间最大的酒桌上。
就在今天的下午时分,大约5:30左右,双方人马已经到齐了。
由于我提前已经安排好了所有的事情,所以这一次付桂林的服务员和服务生们早就已经打理好了现场,甚至在地上铺好红毯。
时间一到,店门打开。
两队十分豪华的车队,就这样浩浩荡荡的从东西两个门驶了进来,滑滑的开进了地下停车场当中。
这个就是爬地虎,还有海老板两个人的资本。
站在门口等候许久的我也没有说话,而是飞快的跑上楼到了2楼的位置等候他们。
但是我知道像是大人物出席,肯定得先做一些事先准备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在地下停车场当中也准备好了换装的房间,这一个过程需要花点时间。
就在我还在2楼这一边百无聊赖的等待的时候,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我身边。
“想不到啊,想不到现在你这么有本事了,居然连这两位大老爷都请得起可以呀。”
这个声音的来源就是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