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婴灵(1 / 1)

医院门口旁边的围墙下,

一个身材不高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抱着个孩子,鬼鬼祟祟走到一对年轻夫妇面前。

年轻夫妇有些紧张地左顾右盼。

中年男人递过去一个东西:“这是孩子的出生证明!”

年轻男子打开看,暗松口气:“是健康的就好。”

“孩子给我吧。”女人有些迫不及待。

中年男人很警惕:“不行,先把钱转过来!”

“好歹先让我看看孩子。”

“我抱着你看就行,在睡觉呢。”

女人心有不甘,却也只能作罢,近距离观察婴儿五官和皮肤,确定没有异样后,看向丈夫。

年轻男子微微点头:“行,你稍等下。”

说完掏出手机转账。

“转过去了,你看下有没有收到。”

中年男人看见手机短信提示,顿时喜形于色。

就在他准备将孩子递过去的时候,旁边突然一下窜出好几个大汉:“都别动!举起手来!”

三人直接懵了。

这、这什么情况?!

……

能在妇产科工作的,都是喜欢小孩的,不然根本坚持不下来。

一想到一个残疾女人,怀胎十月,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要被自己丈夫拿去卖掉,李娟感觉浑身发冷。

“这事必须要管!”

如果不知道就算了,知道的情况下,发生在自己面前的情况下,不管不顾,良心道德方面说不过去。

于是她选择了报警。

治安局那边听完情况后,很是重视。

毕竟涉及到残疾人跟婴幼儿这两个弱势群体,换句话说,若真确定是拐卖儿童,这送上门的功劳,没人会拒绝。

不过没有贸然打草惊蛇,而是选择先安排便衣盯着,观察情况。

只是没想到男人这么急切,才第二天,就约买家见面了。

于是,买卖双方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治安所的人现场抓住!

……

审讯室。

中年男人坐在后悔椅上,神情萎靡,两名治安员坐在他对面,表情冷漠。

“姓名?”

“李洪基。”

“性别?”

“男。”

“出生年月日?”

“1981年9月15。”

“民族?”

“夏。”

“家庭住址?”

“荷塘镇那坑垌村。”

“……”

问完基本信息,其中一个治安员冷声道:“我们是潘州县治安局永正治安所的治安员,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依照《大夏行政处罚法》和《大夏治安律》及有关规定,你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对于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但是故意隐匿事实,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听明白了吗?”

李洪基木然点头:“明白了。”

在随后的问讯过程中,李洪基对自身买卖婴儿的事实,供认不讳。

当民警问及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他回答:“缺钱啊,打工赚的那点钱根本不够花,一个小孩,怎么也能卖五万,我一年都赚不到五万,还得供她吃供她喝,让她给我生几个孩子怎么了?”

这种无所谓跟理直气壮的态度,简直让人怒从中来。

“你知不知道这是犯罪?”治安员怒斥道。

李洪基嘟囔说:“不知道……不过你情我愿,又没碍着谁。”

治安员又好气又好笑又悲哀。

这叫没碍着谁吗?

难道婴儿的生母就不算受害者?

就算双方同意,那也不行!

法律明令禁止人口买卖,遗弃也不行!

可见农村普法之路,任重道远啊!

治安员突然想起之前在网上看到一个热搜问题,问:农村什么最可怕?

有人说穷,

有人说无知,

有人说不懂法,

有人说重男轻女,

有人说见不得人好,

其实都对。

他出身农村,很清楚那里是什么样子。

但城市也不见得好到哪去。

正所谓:农村是有产者的田园牧歌,城市是无产者的血肉地狱。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在那些镜头看不见的角落,住着太多边缘人,他们是被无视的群体,却又是这个国家的大多数。

“人手不足,管不过来啊。”

年轻治安员感到深深的无力。

不过,正因为各种不好,才更应该努力去建设。

而不是让它继续烂下去!

……

治安员冷着脸:

“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被你卖掉的孩子,已经超过三人,所以至少会被判十年,甚至更久。”

听到这话,李洪基才真的慌了。

“我、你们不能这样做,最多、最多我不卖就是了……”

两名治安员对此只是冷笑。

如果只是初犯,或许还可以说是遗弃罪,但是这都第三次了,营利目的明显。更别说此前还让身为残疾人的妻子多次流产。

稍后此案会移交给监察院,相信他们会愿意提起公诉的。

另一边,

针对那对年轻夫妇的审讯也在进行中,

二人同样对自己买孩子这一事实,不予否认,不过按他们自己的说法,是李洪基说自家无力承担对孩子的抚养,决定送人,只需要支付一点营养费就行。

其实他们不是不知道拐卖儿童罪。

只是抱有侥幸心理,加上想要个女儿,妻子又不想承担怀孕分娩的痛苦,只好出此下策。

没想被抓了个正着。

按照买卖同罪的规定,俩人大概会被判个五到十年,不过具体还得看到时候怎么界定罪名。

……

人民医院妇产科病房。

王秀玲勉强支起虚弱的身体,收拾东西,准备等丈夫回来,办理出院手续就回家。

至于丈夫去了哪里,其实她心知肚明。

可是,知道又有什么用呢?

既不会说话,又不会写字。她的人生,从嫁给那个男人开始,就已经固定了。

回过身,却看到李娟带着两个护士,以及一名女治安员站在门外。

那女治安员怀里,还抱着个孩子。

王秀玲呆住,不知所措。

“孩子追回来了,那个男人也将得到应有的惩罚,你不用再承受那种非人的痛苦了。”

李娟从女治安员同志怀里抱过女婴,交到王秀玲手上,安慰道。

从昨天到今天,她都有看到,王秀玲在病房里多次独自流泪。

说明是舍不得孩子的。

正常来说,没有哪个母亲愿意把自己孩子卖掉。

王秀玲抱着孩子,就要给众人跪下,被李娟等人赶紧扶起,很是心疼这样一个命苦的残疾妇女。

事情传开后,各个科室的好心医生,纷纷送来慰问。有的是母婴用品,有的是零食水果,有的是小红包。

就连楼层内其他病房的产妇,听说后,都心疼这个女人,把自己小孩的物品匀出部分送过来。

望着一个个笑着进来放下东西就走,以及面前满满一堆礼物,王秀玲手足无措。

都忘了自己有多少年没有被人这么关心过。

……

在李娟的帮助下,出院后的王秀玲,得到一份小区楼层物业卫生清理的工作。

每天只需要在早上6点,把各楼层卫生搞一下,确保没有垃圾就行。

虽然工资不高,但胜在轻松,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孩子。加上她有残疾人补助,至少养活自己跟女儿,没有问题。

今天是王秀玲上班的第一天。

此前物业经理已经告诉过她具体工作要怎么做。

她费力地把打扫完的垃圾拖到楼下垃圾桶,分类投放,纸皮之类的放一边,回头可以卖掉,钱归自己。

未来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王秀玲感觉生活充满了奔头。

抬头擦汗,

忽然看到小区围栏外的马路对面,站着一个年轻人,带着三个小男孩。

三个小男孩见她看过来,笑嘻嘻冲她挥手,然后手牵手,亦步亦趋地跟着年轻人转身离开。

王秀玲呆呆站在原地,等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

“所谓婴灵,是本该来到这个世界,但是父母却剥夺了它们生命的权利,自然而然对父母产生怨念的一种存在。其魂魄无依,无法往生,又不能入土为安,只能弥留现世。

又因与父母自带联系,纠缠作祟,若是不及时处理,久而久之,会对父母兄弟姐妹造成伤害,甚至令他们失去生命。”

陈景乐介入这件事,其实挺意外的。

本来打算先在城区逛逛,领略下当地风土人情,再逐渐占据乡村境主庙。

不曾想感应到婴灵波动,于是赶在高凉局到来之前将它们带走。

弱,太弱了。

比200点数一只的诡异还要弱。

以至于随手就能将它们渡化。

然而,

说到底,它们都只是一群小可怜罢了。

甚至连是否要成为婴灵,都不是它们自己能决定的。

如果非人为的堕胎,其实还好,不会诞生婴灵。

可人为故意的情况下,就要小心了。

堕胎本质是杀死一条生命,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还指望孩子不产生怨气,你是有多天真?

陈景乐还记得,上一次见到的婴灵,是在官府提供的诡异里面。

被它母亲生出来后,从高楼抛下,没来得及看这世界一眼。

真无怪它恨你啊!

佛门讲因果,道家讲承负。

自己犯的罪孽,自己来赎。

而陈景乐能做的,就是多给那些作恶多端的人一些惩罚,帮他们早点还清欠下的债。

比如,用收瘟瓶给他加点料。

像之前的光头那样的寻常皮肤病,已经不足以表达陈景乐对这个愧为人父的人贩子的不满,干脆来点舒爽的。

牙神经痛跟三叉神经痛怎么样?

相信对方会在监狱里好好改过自新的!

……

耽误些许时间,将三只小婴灵送走,陈景乐这才算正式开始自己的潘州境主庙盲盒之旅。

终于磨出来了,惭愧……我先去补觉,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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