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时,往往会有鸟语花香。
陆恒站在碧桂园楼下,背着双手,看着天空,心情不错。
今天天气很好,即出了太阳,却又不太热,在苍首的夏天很少有这种天气,但偏偏今天却让陆恒碰到了。
有急促的脚步声响起,随后一个匆匆的身影从楼梯上冲下来,就朝着外面跑去。
陆恒懒洋洋的喊道:“跑那么快干嘛,等你的时候没见你这么快!”
林素这才发现陆恒在楼梯口外面等着,身上的小背包甩了甩,说道:“快点啊,我待会要考试,再不去我就迟到了。”
陆恒小跑着走过来,然后手从背后一下伸出来,一束鲜艳的玫瑰出现在林素面前。
林素皱着小鼻子,“俗气!”
不过花还是接了过去,而且小脸蛋挺高兴的样子,拿着花看了看,她好奇的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怎么想着给我送花。”
陆恒拉着林素慢悠悠的朝着车库走去,“今天立秋啊!”
“我知道立秋,可是立秋跟送花有关系吗?”林素疑惑道。
“傻瓜,男朋友给女朋友送花需要理由吗?快点滚上去,你还考不考科目一了。”陆恒脸色一正道。
林素吐了吐舌头,急忙上了车,然后系好安全带。
陆恒发动车子,向着苍首之外的方向前进,今天是林素考科目一的日子,一大早就给陆恒打了招呼,陆恒肯定要来送她去考场。
上了高速,人也就轻松了些,眼角余光落到林素身上,陆恒才发现今天林素打扮跟以往明显不同。
“你怎么穿热裤了呢,今天不热啊?”
热裤肯定不是顾名思义的热,而只是一种对性感火辣的称呼,其实就是后世常见的超短裤而已。
平时或许大部分人第一眼看见林素的时候,会被她那张倾国倾城的脸所吸引。而下意识的忽略了林素的身材。
其实这只是林素的身材跟她整体气质太过协调,让人不自觉忽略而已。
但今天林素穿上这条热裤,大腿大片裸露出来后,只是瞬间就能让惊掉一地眼球。
雪白!修长!
仿佛象牙一般的绸缎雪白。修长有力却不至于过分纤细,分布均匀的小腿肉让整体显得格外的曼妙。被裤子裹起来的臀部过分的挺翘,若是下了车,站直,摆个随意的造型。所谓的S曲线也就赫赫在目了。
林素担心的看了一眼陆恒,“你不喜欢?”
陆恒摇头笑道:“喜欢啊,怎么不喜欢,只是觉得让别人看了去,我太吃亏了些。”
“那我下次不穿这个了,其实也只是我妈把衣服都洗了一遍,我忘了去收。出门时就随意换了这条,以后还是穿裙子或者长裤!”林素解释道,而且又跟着加了一句,“其实我也不喜欢穿这个呢。太性感了,羞羞的,也就国外女孩喜欢穿。”
说话的时候,林素脸颊微微有些红,想来是真的觉得害羞。
陆恒点头,“确实,国内现在还不流行这种穿着,你过于前卫了。”
“拿开你的爪子,好好开车!”林素狠狠瞪了一眼陆恒,顺手拍掉陆恒悄无声息伸过来的手。
这厮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还在开车就敢动手动脚。
当然,林素是不会知道她穿着短袖热裤是有多么诱惑,陆恒作为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特别爱她的男人,经受不住这种诱惑,实属稀松平常。
反正陆恒是这么想的,“不是我的错,错的是你过分美丽。”
发现林素无语的看着自己,陆恒也就不再口花花了。一边开着车,一边问道:“题做得怎么样了?”
“还行,每次考试都是满分,偶尔丢分也能有九十多。”
“考考你,那你说我们现在这条道的最低时速是多少来着?”
“高速路最低时速是每小时六十公里,我们这条路一共有三个道,现在我们处于中间道。所以我们的最低时速应该是每小时九十公里,最高时速我也知道,是一百一!”
“那我再考考你........”
..........
“穆姨人呢,下午考完了,我想请她吃个饭。”
“她走了,今早帮我把衣服洗完就回了北京。走的时候,她没让我送她,说是有朋友会来接她。”
车里的气氛少了先前那些热烈,多了些冷清。
隔音不是太好的汽车在收音机没打开的时候,显得有些嘈杂,空调出风口吹出的微风将林素的长发轻轻吹起,自从回到苍首之后,林素就没有梳过双马尾,一直都是长发披肩,就像现在这样。
透过右侧后视镜,陆恒可以看见林素有些晦涩的脸颊。
左手掌着方向盘,陆恒轻轻握住林素的手,然后捏了捏。
“考完了,我带你去打篮球!你不是说你成人礼的时候,你爸爸送了你一个篮球吗。我记得你还在读高三的时候,就让我教你打球,晚上我们去玩一玩!”
........
夜幕低垂,残阳渐去。
青绿的草坪上,穿着黄紫湖人服的女孩蹲在上面,束好的长发落到身后,大大的眼睛盯着前面操场上的那个男人。
篮球有节奏的拍打着,男人扭了扭脑袋,看着前面那个篮筐,心里想着待会的动作。
似乎是准备好了,男人对旁边看着他的女孩比了比个大拇指,拇指朝向对着自己。
“看我的!”
然后起步,篮球在他手下如精灵一样跳动。
合适的角度,合适的节奏,奋力一跃。
从远处看来,这一跳,那如满月一样张开的手臂似乎就要将篮球狠狠的扣进篮筐里。
砰!
一声轻响,陆恒无力的落下来,踉跄了两步。
林素连忙跑过来,揉了下他的腰。
“没事?”林素关系的问道。
陆恒摇摇头,伸展了一下手臂,“没事,只是依然差一点,我一米八想要扣篮着实勉强了些。要是能再高一点,或者再跳得高一点,说不定就扣进去了。其实以前我偶尔也能扣进去的,今天可能是状态不好。”
林素拉着陆恒坐回到草坪上,二人喝着凉茶,夜间的微风吹过,在大汗淋漓的运动后使人觉得特别舒服。
“陆恒你知道吗,其实以前我就挺喜欢看你打篮球的。”
“什么时候,难道是在我追你之前,难道你暗恋我?”
林素轻轻的摇着头,“才没有呢,以前其实我都没有注意过你,只是和你交往以后才会关注你。那时候我就发现,你每次打球的时候,总是有种有别于其他人的感觉。怎么说呢,仿佛是在发泄一样。”
陆恒一怔,不得不说,女孩子的心思确实细腻。
重生以来,他打篮球的次数格外的少,仅有的几次其实都是因为某些原因。
所谓的发泄,也实属正常。
“而今天这次打球,你是最快乐的一次,没有宣泄什么东西,就只是纯粹的享受打球的快乐。”林素继续说着。
陆恒抱了抱林素的脑袋,在她有些汗湿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因为今天有你在啊!”
“希望以后我们也能一直在一起,今天我只知道怎么投球,我还想你教我运球呢。”林素喃喃道。
陆恒突然站起来,在地上做着伸展运动。
“干嘛?”林素好奇道。
陆恒拿起篮球,在手指上拨出一个好看的旋来,然后一把卡住。
“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话音刚落,陆恒犹如一道离弦之箭,朝着那个微风下轻轻飘荡白色篮网的球框飞去。
仿佛鱼入大海,又如鸿鹄上天,一道人影张开腰腹,像巨弓一般拉满。
然后,篮球被狠狠砸进了篮筐里。
林素张着嘴巴呆呆的看着那边,有个男人放肆的对她笑着,是那么畅快淋漓。
PS:菲菲的,就是她的(未完待续。)